主角为常言叶余的小说《生死线》是作者狗头叼花正连载的一本小说,生死线的主要内容是:常言其实也知道叶余在他身边,但就算叶余在他身边也没有用,因为叶余完全没法管他,也管不了他。
热门评价:你没这个机会。
《生死线》精选:
常言三两下解决了无头鬼,洗手后抽了张纸巾擦水,慢悠悠回到了卧室,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平静下来。
进门时见叶余把他的手机丢过来,态度不冷不热:“有人找。”
“谁啊?”常言没空看手机,抬步去书桌的抽屉找东西。
他们对对方向来不大设防,手机什么的密码都知道。
而严肃的正事一般也不会在微信上讲,常言很放心的让叶余看。
“没什么。”叶余大咧咧往床头一靠,神色分不出喜怒,“姓霍的问你,算计我成功了没。”
“哦。”常言一点都不心虚,淡定的给抽屉开锁,温声道:“帮我回下吧,成功了。”
叶余握紧拳头,狠狠的瞪了常言一眼。
可怜的手机从这头被摔到了另一头。
“我不回!谁爱回谁回!”
叶余其实很少冲常言发脾气,他大多时候都是温顺懂事的,能不麻烦常言便不会多说一句。
常言更是位装模作样的,不整动不动发火那套,两人在一起三年多,说话高声点都没几次。
所以叶余这话一出,常言颇为新奇的挑了下眉,乐了。
不错,死了倒开窍了,不装了。
常言扒拉出要找的东西,扭头看了叶余一眼:“嗯,等下我回。”
他本意是安抚,没想到叶余却直接炸了毛,一把抡过手机,抢着回复去了。
常言睨了他一眼,没管。
找齐了东西,常言站起身,道:“既然想不通,你就先在这里呆着吧,我出门了。”
“现在是凌晨,你去哪?”叶余问。
“办事。”很显然,常言没有报备行程的习惯,问什么答什么,挤牙膏似的气人。
叶余果然被气到了,他把被子往脸上一蒙,不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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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大事后已是中午,常言和黑风一块去了茶楼,品尝新出的糕点。
黑风胃口大,连吞了两盘桃花酥,抹了把嘴边的残渣,问:“常哥,你家那位……前男友,怎么样了?”
提起叶余,挨的揍仿佛还在身上,黑风打了个寒颤。
“还是那样,在劝他去投胎。”常言回答。
“劝?”黑风想起最近的网络热词,懵了懵,“柔性劝导?”
“……”常言不想理他,顺手接了响了一上午的电话。
那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孙警官。
“常先生,关于您伴侣的案子出了新的线索,请问你有空来一趟警局吗?”
“不都结案了吗?”常言皱了皱眉,“什么新线索?”
“我们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些首饰,希望您能来配合辨认一下。”那头的警察说。
外边日头正盛,时间还早,常言没有犹豫很久,便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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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常言坐在审讯室,看着桌上的密封袋,神色不耐。
“你们逗我玩呢?”
密封袋里是一串白色的珍珠手链,红色的绳子边系着两颗红豆,尺寸也是标准的女孩子的腕长。
“你们是觉得这手链会和叶余有什么关系吗?”常言耷拉着眼皮,嗤笑,“还是说会和那通缉犯有什么关系?”
对面坐着位中年警察,脸色很差,他闻言没着急反驳,而是揉了揉额角,很是头疼的样子。
说话间,上次见过面的孙警官推门而入,手里拎着两袋咖啡。
他把咖啡往常言这边推了推,沉声道:“抱歉,常先生。”
常言的目光在他肩膀处的黑布上扫过,没说话。
“这串手链其实是舍妹的。”提起妹妹,孙警官捂了捂脸,神色间满是疲惫:“我妹妹自小便住在乡下,从未独自出来过,前几日我们在村中的山里找到了她的尸体……”
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泣不成声:“她是被害死的,但我找不到罪人,我,我没办法替她伸张正义……”
常言面无表情的听完,打断他的抽噎,漠然道:“说重点。”
“……”见孙警官有些说不出话来,旁边的人替他回答:“重点是他妹妹的手链出现在了您男朋友案子的案发现场,而她本人不可能去过西郊,这件事情太过蹊跷。”
“嗯。”常言点头,表示同意他的观点,两秒后,他反问:“那关我什么事呢?我又不认识令妹。”
他的冷心冷情早在几天前几位警官便见识过,因此也不诧异。
“这确实和您没什么关系。”孙警官深吸一口气,道:“我们希望您能再仔细的回忆一下当天晚上的细节,那天,真的没有其他什么人去过那条巷子吗?”
“不好意思。”常言小幅度摇头,“我所记得的,早就在笔录中说的很清楚了。”
对面两位警察陷入沉默,孙警官拿袖口擦了擦眼泪,比上次见面苍老了许多,发顶上隐约掺了银丝。
常言再次不轻不重的说了句不好意思,起身朝门口走去。
审讯室的铁门关上的前一秒,他听见了里面人的对话。
“晴晴那么乖,怎么可能随便把阿姨的遗物送给别人……”
那一瞬间,常言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回身拉开门,盯着孙警官,问:“你妹妹叫什么?”
“什么?”孙警官愣了愣,又回神,“孙晴,晴朗的晴。”
果然如此。
那天确实只有四个人在场,如果是孙晴杀害通缉犯时不小心落下了手链……也是合理的。
想明白这一点,常言快步离开警局,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召唤孙晴。
“主人。”孙晴还是昨天的那身行头,浑身都是湿淋淋的,毕恭毕敬地朝常言行礼。
常言已经懒得纠正她,他问了几个关于任务的问题,孙晴一概不记得。
两人对于那晚的记忆都是残缺的,谁也说服不了谁,折腾了半天,常言放弃了。
“你哥哥……在这一片做警察。”常言犹豫一会儿,问她:“你知道吧?”
“知道。”孙晴回答。
“那天你的手链落在那儿了,现在在你哥哥手上,要拿回来么?”
孙晴的私事常言不想多问,但关于横死的厉鬼的事,常言突然有了更深层面的好奇。
孙晴:“以后再说吧。”
“嗯。”常言点头,又没忍住,问道:“姑娘,害死你的人……你不恨吗?”
常言对外人向来没什么耐心,每回碰上要处理的恶鬼,都像做任务似的按流程来,丝毫不会管对方冤不冤屈不屈、有什么想法。
跟叶余“谈了次心”后,他也会问出这种问题了。
“怎么能不恨呢?”孙晴很平静,说出来的话却完全不是那一回事:“我恨不得把他们扒皮抽骨、挫骨扬灰,我想他们惨死,尸骨无存,遭万人唾骂。”
常言在她有些发颤的声音里短暂的走了会神,慢半拍捕捉到关键词:“他们?”
他脸色凝重起来:“不是一个人?”
听到他问起,孙晴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缓慢的抬起头,揭开她盖在脸上的长发。
常言对这张脸其实早有预感,但真真切切摆在他的眼前时,他还是狠狠的皱起眉。
那是张被泡的发白、腐烂的面皮,嘴唇周围满是血污,鼻子已经看不见了,双眼更是两个窟窿状,隐隐约约能看到被人踩踏、撞击的痕迹。
已经不成人样了。
常言深吸一口气,问她:“不去做吗?”
孙晴一愣,“什么?”
“不是说想把他们挫骨扬灰,不去吗?”常言一本正经的说着大逆不道的话:“恶鬼寻仇是正常的,没人会干涉,放心做。”
“我……”孙晴低下头,长长的青丝又垂下来,还是那副闷葫芦的样子,她双手绞在一起,很是局促。
不会是,不会用怨气吧?
这么菜吗。
常言正打算教教她,就见面前的姑娘突然起身,长发四散开来,在空中炸起,裙摆也在那一瞬猛的蹿长,无风自动。
“怎么了?”常言对动不动就怨气大涨的厉鬼见怪不怪,问。
孙晴沉默良久,红色的纱裙飘起来,像她这一辈子,一地凌乱。
“主人。”她看着常言的方向,目光空洞,她说:“我不知道是谁,我不知道……都有谁。”
“……什么?”这回常言是真愣了。
“太多了。”漫天飞的怨气落下来,孙晴像是累极了,踉跄一下:“那天……去过山洞的人太多了,我,我数都数不清。”
她说着说着便笑起来,笑声尖锐又嘶哑,公园周围的鸟兽瞬间轰散,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们把我绑在那里,弄瞎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也听不到,我挣扎不开那绳子。”
“我只知道,他们有的一个一个来,有的结伴一起进,太多了,太多了。”
“直到我死,他们都没有放过我。”
“那天我头一回觉得,村里的男人是真的多啊,多到……让人没有求生的欲望。”
“我从小就是聋子,听不见,阿妈说我就是哥哥的陪衬,买一送一来的,这辈子只需要替哥哥床前尽孝,就够了。”
“我死的那天,刚好是十七岁,早上阿妈给我煮了个鸡蛋,说,赔钱货,吃吧,身材吃起来才好伺候男人。”
“我很难过,却还是吃了。”
“我一直觉得我的生活是有希望的,我会读书,认字,默诗,偷偷跟哥哥学了很多很多,我手脚也勤快,只要成了年,什么都能干。”
“哥哥答应我了,只要他在大城市稳了脚跟,就把我接出去——我是可以有未来的。”
“可现在没有了。”
孙晴摇了摇头,喃喃自语:“现在没有了。”
常言静静的听完她描述,眉头就没松过。
“主人,你说,他们为什么不救我?”
“谁?”
“阿妈阿爸,还有哥哥,他们都不相信我,觉得我是偷懒,不想干活。”
“我是聋子,但我不是傻子,村里的那些人看我的眼神,每次都让我很害怕。我跟阿妈阿爸提过很多次,他们都不信。”
“上回中秋,哥哥回来了,我哭着跟他讲了很多遍,但他说——”
“他们就是想跟你搭个话而已,没有恶意。”
“我们晴晴太漂亮了,他们跟着你,追求你,都是正常的,不用太在意。”
“再等等,哥哥马上就能接你去大城市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都不相信我,为什么都不救我。”
“我想杀了他们,我好想杀了他们……”
说到这,孙晴徒然激动起来,她撕扯着自己的头发,拳头一下一下敲着脑袋。
“我好想,我好想……都该死,他们都该死!为什么,为什么不信我,该死,去死!”
小姑娘被稠黑的怨气包围,无法挣脱。
也不愿挣脱。
厉鬼和怨气,本就是一体。
“想做什么就去做。”常言没有管束她,淡淡道:“你身上有我的契,血洗整个村子都不在话下,去吧。”
“我……”孙晴低头看向手腕上那只飞鸟,半晌,摇了摇头:“我不能这么做,我不能连累你。”
“主人就别骗我了。”她惨然一笑,“这世上有因果,有天道,什么厉鬼索命是被允许的,怎么可能呢?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世上的人口,早就骤减了。”
“嗯,还挺聪明。”常言从长椅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双手插兜往外溜达:“正常来讲,是不允许的。但你是我的鬼兵,报个仇而已,有何不可?”
“啊?”孙晴呆在原地,被常言装到了,原来在路边捡自己的,竟然是个隐藏大佬吗?
她堪堪回神,常言已经走远了,高瘦的背影消失在拐角。
对方的话还飘荡在耳边。
“不用顾虑太多,出了什么事我给你兜着。”
孙晴愣了半天,这才反应过来,她朝着常言离开的方向行了个礼,消失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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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常言溜溜达达回了家,路上路过了无数家美食店,他本不感兴趣,又在走过几步后停下,退了回去,挨家打包。
常言拎着两大袋吃的上了楼。
许是他的原因,这栋楼的楼道灯总是坏,忽闪忽闪的,一言不合当场罢工,常言没勉强它,摸黑掏出钥匙,开了门。
北方冬天天黑的早,五点多就已经暗了下来,常言进门第一件事去点灯,按了两下开关却并没有反应。
坏了?
常言皱了皱眉,放下吃的走向卧室。
如他所料,卧室的灯也没能幸免,窗帘更是拉的严严实实。
“叶余?”
他叫了一声,没人应。
屋内一片昏暗,常言拿出手机,点亮屏幕。
在手机微弱的光照下,他首先看到了两条细白的、骨肉匀称的、一丝不挂的长腿,再往上……常言猛的偏过头,不愿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