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三打豆豆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全星际大佬都想取我狗命》,主人公是安,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安是罗兰帝国最尊贵的小王子,原本可以相安无事的度过自己的生活,可是谁能想到他为了追随一个遥不可及的身影便毅然决然地踏上星际战场,只为了向他证明,他并非是一个没有用的人。
《全星际大佬都想取我狗命》精选:
光明村是伊芙星首都外围最有名的贫民区,这里随处可见肮脏的流浪汉,失去亲人的战争遗孤,残废的星际俘虏,老迈的孤寡之人……
伊芙星是等级划分最森严的星球,贫富差距极大。贵族们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下令贫民不许接受教育,不许拥有种植的土地,不许进入城中工作,不许离开被划分给他们唯一的一块狭小居住地。
人类无论迁移到何处,无论进化到什么程度,总逃脱不了阶级观念的束缚。
微风拂过,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走在满是污水和垃圾的河道边。
“你别生气,安,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大不了我不去就是!”哈珀小跑着追上前面的安,深深懊悔不该将考核的事情说给安听。
安沉默地走着,步履蹒跚缓慢,额头微微渗出汗液。
他腰间系了一根绳子,以身体拖动重达几百斤的铁块,肩上还扛着从兽族身上拔下来的血淋淋的皮毛,狼狈不堪。
厚重铁块在土地上划出几道深深的痕迹,这重量对如今并不精壮的安而言很是吃力。
他将兽皮扔到地上,终于转身望着唯一的朋友。
“但凡你有点脑子,也不至于总被别人骗得连裤子都不剩一条。哈珀,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像你我这样的人不可能进入护卫队,你死了这条心吧。”
哈珀委屈地对手指,“没有白吃,要给考核费的,而且据说只要多给钱,铁定就能进,很有试一试的价值。”
安:“……”
这家伙明明从小就生活在贫民区,怎么会不知道,贵族的护卫第一条要求就是非贫民出身?他们这样的人,别说成为护卫,就连进入城中都无比艰辛,每次只能将有价值的垃圾卖给黑市商人,含泪看对方赚高额差价。
不希望朋友再度被骗得倾家荡产,安认真地注视对方像琉璃一样的琥珀色眼睛,“哈珀,贵族都是心术不正的家伙,虚伪,自私,纵欲,滥情,是极端利己主义者。与其被贵族践踏尊严,不如老老实实待在贫民区跟我一起捡垃圾,至少不会因惹恼某贵族而莫名其妙地死掉。”
哈珀并不赞同安的想法,但此刻不会为了这种小事跟朋友争执。
“好吧,我知道了,我会重新考虑的。对了安,你要把这些垃圾送到黑市去吗?”哈珀蹲地,使出吃奶的劲想帮忙搬运大铁块,但铁块纹丝不动。
“不,是我自己的。”
光明村只有木头搭建起来的简陋棚区,贵族不允许贫民们修建泥土或者全新材质的房屋,以方便随时能轻松将木棚推倒,将不符合他们心意的贫民赶得鸡飞狗跳。
贫民们用树叶或稻草编制成门帘和窗帘遮挡风雨,用从动物身上扒下来的皮毛做御寒衣物,过着宛如原始人类的生活。
贵族们就爱将贫民压迫至此,有了对比,才能衬托出他们的生活是多么高雅精致。
跟哈珀在路口道别,各自回家后,安拖着大铁块往贫民区深处走,那丰厚的收获引起很多人注意。
几个醉醺醺的流浪汉歪倒在路边,见拖运物资的人只有一个,顿时恶从胆边生,邪笑着就想去抢。但看清一瘸一拐的安后,他们瞬间又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恨不得离得远远的。
无视小道两边棚区里传出的或嫉妒或垂涎的不友善目光,安径直走回自己家中。
那是一座非常狭小的木棚,就跟古地球的马厩一样。虽然用草帘隔成了两间,但每间都拥挤不堪,唯一的家具就是用木板搭起的“床”,安一米八的个子,睡觉时连脚都伸不直。
木棚里的老太太听见声音,赶紧走了出来。
“安,是你吗?”她眼睛不太好,浑浊无光,看不清远处的东西。只有当安走近,她才能确定来人是谁。
安停下脚步缓了口气,而后站直身体,语气冷冽,“是我。”
老太太枯槁沧桑的容颜上浮现一丝慈祥的笑意,随即又忧心起来,颤抖着问,“你又去捡垃圾了吗?有被人抢吗?受伤了吗?”
“少啰嗦,烦。”安不耐烦地略过她的问题,而后指指兽皮,“看见这个了吗?”
老太太终于看到被扔到她脚边的一大块兽皮,颤巍巍地蹲下身去,抚摸暖和柔软的绒毛。
“好舒服的皮料,你要拿去卖给黑市商人吗?那最好叫哈珀跟你一起,免得被骗了。”
安不屑地嗤笑一声。
叫上哈珀?哈珀才是走哪被骗到哪的那个好吗?
“这是我的东西,不卖。你会裁剪吗?”
“会,你要做什么?”老太太和善地凝望他,带了些微暗黄的白发在微风中飘摇。
安估算了兽皮的面积,斟酌着说,“先做两条被子,再做三件披风,要一件短的,一米五就足够,我夏天穿,不需要遮住脚。另一件长点的,一米六左右,秋天穿,再来一件一米八的,冬天穿。”
老太太愣了一下,笑容在脸上慢慢扩大,“我知道了,我会做好的。”
安交待完毕,越过老太太往屋里走。只是老人的笑容太明显,他总觉得很羞耻,又回过来头强调,“记住,这些全是我的,跟你们没关系,哼。”1
老太太的笑容更收不住了。
真是个不坦诚的孩子。
安走进自己那间狭小的屋子,从床底翻出一个破旧的纸箱,从中取出并不干净,反复用过多次的纱布,并拿出劣质酒水和小刀,盘腿坐在地上,处理手上的伤口。
仅剩的一只手在撬开兽族鳞片时被戳穿几个窟窿,割出数道血痕。死血凝固成团,黏在手背和手指之间,惨不忍睹。
他用清水冲洗过手上的血污,再用嘴含着刀片,小心地将伤痕边缘的烂肉割掉,并用刀尖挑出嵌进掌心的兽族的体刺。
那头兽族的重重鳞片下藏着无数细密如针的刺,安不小心中了招,但幸好没毒。
处理完伤口,安再将手浸泡在酒水中消毒,那本该撕心裂肺的疼痛对他而言不算什么,早已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