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他想离家出走》是一本由作者漱日风禾倾情打造的短篇纯爱小说,沈炽沈珺同是小说中的主角,作精他想离家出走主要讲述了:沈珺同知道沈炽爱欺负自己,他也想要反抗一下,但最后才知道,他这样做都是白费劲!
热门评价:是他错了。
《作精他想离家出走》精选:
沈承谦果然学什么都很快,不出几天,已经能做出像模像样的饭菜来,虽然色香味都还有待加强。
不过沈珺同已经很知足,毕竟大哥是为了他才开始学做饭的。虽然比不上家里的保姆和同学擅长做便当的妈妈,但沈珺同还是表现出吃得非常满足的样子。
反正到了学校,程溪午会给他带零食,沈珺同并没有委屈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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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沈珺同躺在自己的大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大哥马上就要出差了,临走之前还把他交给了沈炽,沈珺同光是想到沈炽的脸就觉得胸口堵得慌。
他想起六七岁的时候被沈炽欺负,沈炽笑眯眯地走过来说要给他表演一个新学的魔术,可以把人的脑子变没,沈珺同十分乖巧地坐在沙发上,满脸期待地等着沈炽给他表演魔术。
沈炽伸出一只漂亮的手,五指张开,在他面前晃了一圈,念了两句听不清内容的咒语,沈珺同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沈炽手里多了一个粉红色的东西。
“这就是你的脑子。”沈炽站在他不远处,“啧”了一声,雾蓝的眼神略微嫌弃地说道:“小土豆,你的脑子怎么这么小啊?你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沈炽的话语触到了小珺同的自尊,沈珺同气得脸颊胀红,蹭的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你才是傻子呢,你把我的脑子还给我!”
沈炽把手往回一藏,沈珺同围着他抢脑子,最后,沈炽把手抬起来。
这下小小的沈珺同怎么蹦跳都够不到了,急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你还给我!你再不还给我,我就去告诉爸爸和哥哥!”沈珺同仰着头,用一副小奶音吼道。
沈炽自然是不为所动,甚至轻蔑地笑了起来:“这么小的脑子,留着它干什么?还是扔掉吧。”
“不许!不许扔!”沈珺同这下子真的害怕了,因为他看着沈炽的样子似乎不像在和自己开玩笑,好像下一秒就会把他的脑子丢掉一样,他语无伦次地为自己辩解:
“不小,它不小!我是因为年纪小,脑子才小的!”沈珺同眼里噙着泪光,带着藏不住的哀求意味说道:“等我长大了,脑子就长大了。”
“哦,是吗。”沈炽恶劣地翘起嘴角,紧接着,他俯下身,在沈珺同耳边轻声说:“我不信。”
“没用的东西就要丢掉,你都已经这么傻了,留着它也没用。”沈炽说完之后,就走到窗户边上,一手打开窗子,另一只手做了一个高高抛举的动作。
小珺同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抓着沈炽的衣摆不撒手,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你把我的脑子还给我,还给我!”
沈炽不易察觉地哼了一声,很无情的一根根掰开沈珺同的手指,大摇大摆地走了。
一整个下午,沈珺同都在楼下的花园里寻找自己的“脑子”。
天色渐晚的时候,沈炽趴在楼上的阳台赏阅小孩猫着腰寻物的背影,嘴角噙着一抹笑,不急不缓地道:“别找了,肯定被狗吃了。”
其实那个脑子的小模型一直在他手里,根本就没扔。
沈珺同听到了,仰起头来就看到楼上颇有闲情逸致的沈炽,他红着眼睛大吼道:“你胡说!我们家根本没有狗!”
沈炽“嗤”了一声后,像是感觉无趣,转头走了。
夜色悄然而至,暖红的夕阳与鎏金彩云落入山渊,融入湖海,只剩黑墨般的夜幕和点点繁星与花丛里灰头土脸的沈珺同作伴。
那是沈珺同的一生之耻,永世不可磨灭。
托沈炽的福,沈珺同做了一整晚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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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珺同顶着一对乌漆嘛黑的眼圈去上学,在学校门口遇到了被自家司机开车送来的林白雁,林白雁看上去心情也很不好的样子,沈珺同难得关心起女同学来。
虽然他们心情不好的原因一定不同,但毕竟同是天涯沦落人,沈珺同满是关怀地说道:“你的黑眼圈都要掉到下巴上了。”
林白雁愣了一下,她性情温柔,听到沈珺同这么说也没有发火,而是更加落寞地低了低头,一直注视着自己的裙摆。
“你怎么了?”沈珺同和她并肩往他们教室所在的教学楼走,边走边问道。
林白雁很无奈地叹了口气,沉默了片刻,还是决定把自己的烦恼倾诉出来:“昨天晚上我们家开了个小型家庭会议,爸爸和妈妈对我之后要报哪所大学发生了分歧,我爸爸希望我就读市内S大的金融专业,妈妈希望我能出国学习人文科学。”
“哦。”沈珺同好像从来没为以后要考哪所大学烦恼过,他安慰林白雁道:“你成绩这么好,想去哪里都可以的吧?”
林白雁的神情更加难过了,她说道:“他们两个说的学校我都不喜欢,专业也不喜欢。可是他们一直在争辩谁对谁错,没有人问我的想法。”
这也是沈珺同没有体验过的家庭矛盾,他想了想沈容川的模样,一时间感到有些庆幸,因为沈容川对大哥和沈炽要求很高,几乎可以说是魔鬼模式,但是对沈珺同一向没什么要求,好像只要沈珺同不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沈容川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你想报哪里?”沈珺同问道。
林白雁惆怅的眼神忽然回转了些,她脸上露出隐约的希冀神色:“我想去A市的医科大学。”
“做一名白衣天使。”沈珺同评价道:“不错不错,很有追求。”也很符合林白雁耐心又善良的性格。
林白雁刚冉起的希望顿时又破碎了,她重新低下头道:“我喜欢又有什么用呢,他们昨天吵了一晚,我妈说我爸是暴发户嘴脸,现在还有几个逼着孩子学经商的,朋友家的孩子都学社会学科,人在社会上生存,最重要的是与人打交道。”
沈珺同半会儿没说话,林白雁问道:“今天月考成绩就要公布了,沈珺同,你想过要报哪所学校吗?”
沈珺同想了想,忽然咧嘴一笑道:“我也想报医学。”
林白雁有点吃惊,因为她实在想象不到沈珺同穿着白大褂给人做手术的模样,沈珺同会把刀子落在病人肚子里吧?
“啊?”林白雁不由自主地发出诧异的声音。
沈珺同神秘地看了看她,说道:“我想报医学,但是和你不一样,我想报动物医学。”
沈珺同有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连他大哥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沈珺同自己知道。
从他有记忆开始,自己就在沈家生活,那个时候奶奶还活着,全家人对他都很好。但是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做,奶奶的病情也一直反复不定,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沈珺同就变成了形单影只的一个人。
孤单久了,沈珺同也会给自己找点乐子,有次他在外面玩得时候,很不巧地下起了雨,沈珺同找了个房檐避雨,一低头发现靠墙的一个破破烂烂的纸壳箱子里趴着一只小狗。
看上去蔫蔫的,身上也很脏,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
沈珺同走过去,蹲下来看那只小狗,喃喃道:“你生病了吗?”
几秒钟后,他听到从小狗的身体发出的声音:“我没有生病,但是我好饿,好饿。”
沈珺同震惊地抖了抖脑袋,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贴得更近了些,说道:“是你在告诉我你很饿吗?”
狗狗眨了眨眼,突然说道:你居然能听到我说话?
当天晚上,沈珺同就把小狗抱回了家。沈家别墅大得很,在花园里养一条狗,没人会说什么。
保姆给小狗洗澡的时候,沈珺同就在一旁看着,他提醒保姆:“他刚吃完火腿罐头,你按在它的肚子上,它说它快要吐了。”
保姆愣了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重复道:“小少爷,你说什么?你刚刚说是……它告诉你的?”
沈珺同认真地点了点头。
保姆露出了难以言喻的眼神。
说来也巧,后来沈珺同在别墅里寻找自己弄丢的弹力球的时候,不经意间路过洗衣房,他听到保姆在里面交谈。
“我总觉得三少爷有点不正常。”一个保姆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口。
“你也发现了吗?我昨天看到他蹲在院子里和狗说话,我开始想着小孩子喜欢动物也没什么,很多小孩都喜欢和猫猫狗狗说话吧,但是我走过去的时候,他突然问我是不是刚打扫过夫人的房间,我问他怎么知道,他不是一直在院子里吗?你猜他怎么说。”
“怎么说?”
“他居然跟我说是大米告诉他的,哦,就是那只狗的名字。他说大米闻到了我身上夫人的味道。还说他在和大米比赛谁的嗅觉更灵敏。”
“我的天啊,小少爷刚把狗抱回来那天,是我给那只狗洗的澡,他说那只狗告诉他,我压到了它的肚子,它很不舒服,我还以为是我太魔怔了。”
“这小少爷该不会是脑子不太正常吧?”
“沈家除了管家和几个伺候先生和夫人十几年的老人,都是新上任的佣人,我听到一点风声,说小少爷脑袋受过伤,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的。”
“如果先生和夫人知道了,应该会把小少爷送到医院治疗,我们要不要说出来?”
“再观察一段时间,要是真有问题,早发现早治疗。先生和夫人肯定会感谢咱们的。”
沈珺同仓皇而逃,他不想去医院,也不想被人认为脑子有病。
从那天开始,沈珺同再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他坚定的当成了自己的秘密。
十岁那年,大米的身体突然抱恙,精神一天比一天差,去了很多家宠物医院都没能治好。大米离世之前,睁着葡萄似的水汪汪的眼睛说:我已经非常开心了,能遇到你这么好的朋友,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和你在一起很开心。所以不要为我的离开感到伤心啦,我不想看到你难过的样子,我会自责的。
大米最后对他说,以后一定要好好生活呀!你不是怪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经年已过万重山,沈珺同无法忘记大米的样子,那是他交的第一个朋友,虽然没人会相信。沈珺同也相信自己不是怪人,他只是恰好能听到这个世界上的另一种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