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爱小说《勿忘我》的主角是丁树河陈牧一,是作者甜梅星的一本最新原创的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丁树河和陈牧一两个人再次见面是在一次聚会上,丁树河表示很震惊,因为他没有邀请陈牧一,也没有做好准备再次见到他。
《勿忘我》精选:
丁树河记得自己是在平安夜那一天决定离开上海的。
他花了几天的时间整理东西,那些大件的,带不走的玩意儿被丁树河堆在客厅里。周六,丁树河邀请了公司里的几位同事,请他们来家里做客,算是一个小型的告别party。然后,那些带不走的东西基本上该送的送,不能送的全都低价挂在了闲鱼上出掉。
一位姓张的同事平日里跟丁树河的关系最好,此次对于他忽然辞职的事情,这位同事也最不能理解。
“哎,你说你怎么一声不吭地就走了呢?”他拉过丁树河,有点可惜地说道。
“你工作认真,能力出众,不该走的,再过几年工资可就不止现在这个水平了。”
丁树河听了后,只是淡然地笑了笑。
这位同事比他大几岁,但是两人却恰巧同一时间进了公司,算是同期,感情自然不错。丁树河知道中年人的日子难过,尤其是有了家庭之后,最怕的就是断了稳定的收入。这位同事刚在上海拼死拼活买了房,小孩马上要上幼儿园,丢掉工作对他来说简直不可想象。
可丁树河不一样。
他快二十七岁,单身一个人,没有什么负担。他要是想走,谁也拦不住他。
丁树河和同事在阳台上抽烟,窗台上放了个已经开始腐烂的苹果,丁树河指了指那个苹果,说道:“原因就是这个。”
“嗯?”同事投来不理解的目光。
丁树河笑了笑,解释道:“我最喜欢吃苹果,小时候我妈总给我买,她说我好养活,别人都要吃那些贵的、稀罕的水果,就我爱吃苹果。”
同事是个理工科的直男,只懵懵懂懂地听了大概,两人站在阳台上吹冷风,等到一根烟抽完了,丁树河才低低地说道:“我想家了,小张哥。”
同事也笑了笑,他拍了拍丁树河的肩膀,说道:“哥明白,哥也总是想家。”
没几天,丁树河收拾完东西,跟房东退了房子,买了张火车票,赶在春运开始前离开了上海,回了南京。
算上大学的日子,他在上海也差不多待了七年多。离别时,丁树河心情难免有些复杂。
一线城市的确是一座看不见边界的围城。那么多的人想进来,在这里待久了的人又想出去。
丁树河已经不是二十出头的迷茫年纪,生活却仍然这样像上了发条似的不断催促着他。他觉得自己需要停一停,看看自己到底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所以,丁树河还是离开了这里。
下了高铁,丁树河打车回家,身上的行李很少,只是简单地背了个装着笔记本的双肩包,里面有一件换洗的干净睡衣,一些证件,一把钥匙,还有一瓶矿泉水。
来接丁树河的司机大哥四十来岁,人挺健谈的。听到丁树河离开家七年多,一路上都在说这几年的城市建设,说这里年年在创文明城市,路上一直在修地铁。
“还是家好啊!”司机大哥总结道,“在外面漂来漂去的,找不到根,家这里亲戚朋友都在,日子过得多舒服。”
丁树河赞同地笑了笑,说:“您说得对。”
他确实想起了自己高中的一些朋友。迟正翰、盛川、边雪、罗辉、乔佳佳……
丁树河当然记得他们,这么些年大家都还在。有时候你来找我,有时候我去找你,吃过路边摊,也消费过高档酒店。
丁树河觉得,他还是幸运的,幸运的是拥有了一群朋友,可以找到自己与现实间的某种联系。
车开过最拥堵的一段,接着是一路畅行,不给丁树河继续怀念的机会。他坐在后排,看着街道两旁的树影飞快地向后退去,冬日里,梧桐树木的叶子都掉光了,灰色的树枝光秃秃的,空气里有一种冰冷、萧瑟的味道。
下车,丁树河弯腰对着司机大哥再次道谢:“师傅,麻烦你了。”
“不麻烦,慢走。”
丁树河背着包,转身看了一眼小区大门,心里升起一种重新开始的踏实感觉。
去年他买了房,不大,小户型,但却是他全款买的。房子在城南,附近还没建设好,但听说以后发展起来有地铁,日常交通会很方便。
丁树河不常来,还得对着手机地图找家。 他家住的高,二十九楼,丁树河坐电梯上去,然后拿钥匙开门。 丁树河推开门,伸手按亮了走道里的灯,房子里干干净净,给他家装修的正是老朋友罗辉,很负责,很认真。
罗辉是他们中最早结婚的一个,连孩子都是抢先出生,一群叔叔阿姨的心头肉。丁树河经常看他在朋友圈里晒儿子,去年过年的时候,丁树河还去看过这个孩子。
丁树河放下包,又简单收拾了一下。这样一来,今天就已经快过去了。
晚上,他去楼下面馆吃了个排骨面,接着去周围的超市转了转,买了点零食和酒。
一个人的时候,丁树河喜欢喝酒。
不喝烈酒,带点度数的甜酒和葡萄酒居多。丁树河还种了薄荷,会简单地调莫吉托,也会喝很多奇怪牌子的啤酒和米酒。
他洗完澡,窝在沙发里看了一场电影,一直看到自己无意识地睡着,笔记本的屏幕自动黑掉。
隔两天,丁树河回来的消息传遍了他的朋友圈。
胖子辉:【丁树河,你居然回来了?不在上海待了?】
火火火:【嗯,回来了。】
胖子辉:【那你可要跟我们聚一聚,以前你工作特忙,都没什么时间。】
丁树河笑着打字:【一定一定。】
火火火:【那这周六我们先聚一下?】
会唱摇滚的猫猫:【好。】
胖子辉:【没问题啊!】
会唱摇滚的猫猫:【丁总给咱们安排上了。】
胖子辉:【哈哈哈,在哪儿吃呀?】
丁树河在群里故意搞气氛:【选个最贵的!】
几人又是一阵嘻嘻哈哈,最后定了一家私房菜,离市中心那儿不远。
晚上,丁树河一边煲汤,一边和他妈妈打电话。
“喂?我周六朋友聚会,就不回去吃饭了。”
“什么朋友啊?”他妈妈笑了笑,心情听上去还不错。
丁树河说:“高中的。”
“那也过去不少年了。”
“有了。”丁树河在心里算了算,“日子过得真快。”
“迟正翰去吗?他从前跟你关系最好,那小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听说去了德国留学。还有一个谁,总和你们在一块儿玩的,盛什么……”
“盛川。”丁树河笑了笑,“他现在当了大学老师,年轻有为……妈,你记性还挺好的。”
“别把你妈当成你外婆,我记性很好的。”
丁树河顺着她的话说:“是是是。”
“还有一个人。”他妈妈安静了一会儿,忽然道。
“嗯?”丁树河愣了一下。
“我记得你带他来过我们家,叫什么来着……”
丁树河沉默了下来,怔怔盯着他的那锅汤,热气飘上来,熏了他的眼睛,让他有点看不真切。
“陈牧一。”丁树河轻轻说,“他叫陈牧一。”
奇怪,丁树河居然又说出了陈牧一的名字。如此熟悉,如此难忘。
但怎么说,他倒不算是丁树河的朋友,要怎么形容呢?丁树河关掉了火,汤已经煲好了。
也许只是……一个永远得不到、爱不上又忘不了的故人吧。
故人不应当见,还是继续忘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