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暗河》是作者冯威斯特哈根正火热连载的小说,列昂阿玛德是小说暗河中的两位主角,主要讲述了:阿玛德对一切都很有好奇心,或许就是因为如此才会遇见列昂,他觉得列昂是他看不透的人,也是他喜欢的人。
网友热评:都是真的。
《暗河列昂》精选:
列昂也提到过他上中学时并不受女生欢迎。我回想起他十六岁时我们刚认识时候的样子,确实觉得那副尊容要是有女生青睐才是见鬼。瘦骨嶙峋,而且不算是五官很好看,只是对称罢了,还有一头不知所谓地留得过长、全都爆炸似的翘在头上的棕色头发。
但列昂的外表却又很特别。而且随着年龄增长,他越发和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了,无论是谁都能轻易看出这种微妙又绝不可否认的不同之处。我几次去他大学附近找他,离着老远就能一眼看到他,并且不是因为他在大街上走猫步——就算是列昂也干不出这么愚蠢的事情来。不过有的时候也确实是因为他没背书包,而是拎着个像是原本拿来装蔬菜的黑绳线网兜,装着上课用的书走在路上,活像在搞什么行为艺术、抑或是精神病发作了,使得四周人人几乎都自觉地绕开他走。他就像分开海洋的摩西一样,在人来人往的大路上这样开辟出一条通道,径直朝我走过来,第一句话就是:“抽烟吗,阿玛德?”
列昂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气质,会叫人忍不住地一直盯着他看。尽管看了一阵之后可能又会爆发出用酒瓶子砸他的冲动。
就这么一个家伙,在我们第一次柏林碰面的时候,冲上来就几乎贴到了我脸上,吓了我一跳,还开口就是:“你好好看啊!”
我还是第一次被同龄人这么说,更不要说是个男生。顿时我就又像被强光照到的猎物一样,愣住不动了。
“你就是阿玛多伊斯?”列昂问,“你认得我吧?”
作为两个十六岁的高中生,即便是在如假包换的工作场景遇到,我们还是自然而然地没用敬称。
“叫我阿玛德就行,”我说,“不,根本不认识你。”
“你都没看公司网站上的信息介绍吗?”列昂又说,“我叫列昂。”
“没看。”我说,“说实话无论是对时尚还是对其他模特,我都一无所知并且毫无兴趣。”
我在试图让这个奇怪的家伙自讨没趣地闭嘴走开。
“啊,我也是。”列昂耸耸肩,“看了你的照片的确就对其他模特没兴趣了。”
虽然他似乎是在夸我,但他每句话都让人隐隐地不舒服。
和列昂相处可实在不是件令人省心的事。或许因为我们是同龄人:他从来不像那些和我上床的中年男女们给我一种我自己富有吸引力、而且被人急切地需要的感觉。在反锁的酒店房间里、在床上,我是他们的狗,是令人摆布的婊子——但他们像欣赏什么名贵犬种一样,近乎虔诚地勒住我、绑住我、使用我……事后每个人多少都会送我东西,或者给数目不算太小的“零花钱”,或者最直接也最有用,就是介绍工作给我。我并不缺那些钱,也不缺那些拍摄的工作,但反倒是因为如此,我才愿意接过钱、接受拍摄的机会。没有人是在施舍我或者购买我;这是成年人之间两厢情愿的、近乎是一种友谊的交换关系。而正是因为我是被反绑着锁在床上或者跪在地毯上的那一方,我随时都可以从房间门走出去、结束这种交换。我才是这种关系的掌控者。
——我不是那个手足无措、令人摆布的小男孩了。我和任何人上床、被任何人使用,都是我心甘情愿的。我也不是被人强迫却能够到达顶峰的、不知廉耻的婊子了——没有人能强迫我做任何事。我或许是个婊子,但我不便宜,也不是随便谁都能买。我在谁的身下爽到哭出来都是我自己决定的——
直到该死的小混球列昂又打破了这种平衡。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一个和我上床的人可以如此看不起我;同为男人的本能使我能明白他不是爱慕我的身体,而只是想满足征服欲。
睡一个谁都可以睡的婊子究竟有什么可满足征服欲的呢?
搞不懂列昂这家伙。
更可恨的是我根本也没爽到,只有疼痛而已。要不是我喝得也不少,可能会更疼。
之后他就大概是去追他的男朋友还是炮友了;也称不上是追,因为列昂起身整理衣服的动作相当慢条斯理,似乎只是为了完成一个不得不去至少到场一下的任务罢了。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他刚才那位炮友还在房间里,似乎还按住了我一只手臂。
但我也并有剧烈挣扎,除了实在疼的时候。可以说没必要多一个人来按住我。
而且我连他怎么出现、又是怎么离开,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了。我只是知道列昂应该是去找他了。
我轻易地一伸手就把另一只手的手腕上和床头连在一起的手铐脱了下来。手铐并没有锁住,扒拉一下开关就取了下来。
随后我的手机就亮起了屏幕。
真想不到在威尼斯只是一个晚上,我就能先被列昂上了,紧接着又要去一个陌生的地址把应该已经不省人事的让拖回来。
打车过去的路上我甚至在想,怎么让这种在哪里都能喝到断片的家伙却没被人占过便宜呢?
但是一见到他,看他又跟个死人一样需要我把他拖上车,还一身的酒味混合着又甜又腻的香水味,我大概也就知道问题的答案了。
要不是他付了酒店钱,连我都想直接把他丢在街边别管了。想要占他这副德性的便宜的人估计还没出生。
把让拖回酒店,和门房见怪不怪的看钥匙大叔点了点头,我不能不说是有些艰难地把让又扛进了电梯。虽然让非常轻,作为一个一米八多的男人肯定是体重过轻了,但我刚刚还被干得浑身酸痛,这会儿站都有点站不稳。
好在把他丢到没放水的浴缸里之后就也没有什么要做的了。我在旁边点了根烟,抱起腿坐在浴缸旁边。
真是奇怪的一天。被折磨过的位置都还有些隐隐作痛。
我当时算不算是有拒绝?我仔细想想,好像我一个“不”字都没说。当然,我也没同意。
但没同意能怎么样呢?总不可能大半夜地打根本语言不通的报警电话。何况比起难以举证的被熟人强奸这种事,明显在浴缸里睡得正香的让更容易被直接人赃俱获——我相当怀疑他是又摄入了酒精和尼古丁以外的物质,警察来了会直接把他带走那种。
于是在不知道等了多久,让猛然睁开眼之后,我第一话就说:“喂,列昂把我上了。”
“啊?”让看着天花板,“给我倒杯水。列昂什么?什么?”“列昂那个混蛋把我上了。”我把玻璃杯递给让的时候重申道,“跟他妈野狗到了春天似的就把我摁在床上。疼死了。”
“哦……”列昂接过水杯去,脸上一副艰难思考的表情,我都仿佛能看到他脑壳里的齿轮在吃力地转动。
我怀疑这个蠢货是喝到听不懂英语了。
不过灌下去半杯水,让又开口了:“那你想……怎么办?”
“什么叫我想怎么办?”我反问,“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别告诉我应该打电话给意大利警方。”
“哦,最好别在意大利报警。没有好事。”让耸耸肩,在浴缸里换了个姿势;每次他喝得头晕脑胀的时候就喜欢躺到浴缸里,据说是因为这样凉快,“我可以找人把他带过来……你们自己解决。”
这个模糊不清的说法让我顿时怀疑让的老爹到底是富商,还是电影里看到的那种法国黑帮老大。
“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现在的建议是,”我重复道,“因为那家伙强奸了我,所以我应该去绑架他?”
“我没说应该。”让有气无力地说,一副随时能够淹死在根本没有水的浴缸里的模样,“只是说,作为朋友我能干的就这么多。列昂也是我的朋友,否则我刚才就建议你坐等四大时装周都封杀他了。”
“那恭喜你,”我说,“你不仅和强奸犯是朋友,马上也要和绑匪做朋友了。”
让只是摆了摆手:“别客气。”
我怀疑他根本没听到我在说什么,因为他就像刚才醒过来一样突兀地倒头就又睡着了。
事实证明任由他睡过去是我当天做出的不知道第多少个糟糕的决定:直到米娜气势汹汹地出现在酒店房间门口,像恐怖片里拿着电锯的凶手一样疯狂拍门,我才知道她在凌晨降落之后就一直在给我没电了的手机发信息,还给让打了不知道多少个电话;而后者不仅手机静音,而且在昏睡过去之前都没想起要告诉我米娜来威尼斯了。
最后她竟然是给列昂打电话要到酒店地址和房间号的,并且在我开门的一瞬间就甩了我一个耳光。
“信息也不回,电话也不接!”米娜在酒店走廊里就高喊起来,完全没有街拍照片里那副淡然又优雅的样子,“鬼混到手机都不知道放哪了是吧?!去哪都不忘了和人上床?!除了跪着被人干,你还会点什么?!”
我强忍着也回她一耳光的冲动,下意识地捂着脸道:“我可没鬼混,在照顾你那个喝到半死不活的‘最好的朋友’罢了。”
“你和列昂上床了。”她忽然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说。
“他这么说的?!”我脱口而出。
随即我只想转而给自己两个耳光。
她在诈我。
从她狂怒的表情看得出来,之前她有的只是怀疑,而那份女人的直觉此刻被我想也没想的话证实了。
实际上列昂想必什么也没对她说。
我却已经没机会解释是列昂强迫我的了。现场没有别人能证明,而列昂也绝对不会好心到帮我辩解的。他本来就是想毁了我,毁了我获得幸福、乃至救赎的一切可能,因为他既看不起我又讨厌我,因为我是他眼里长得那么漂亮的阿玛多伊斯。
我叹了口气。结局已经注定了。
果然,米娜一把推开我,径直闯了进来,把门甩上道:“我们分手吧。”
“米娜,”我说,“我求你……我们约好的互不干涉,不是吗?”
“身边的人是越线的,你记得吗?”她穿着高跟鞋,此刻轻易而举地平视着我,眼里像是有熊熊火焰,“我一次都没和让上过床,你却背着我做这种事?和那个神神经经又讨人厌的列昂?你他妈瞎了是不是?!”
真是好笑。我都不知道她讨厌列昂些什么:是因为列昂养了只会掉黑色猫毛的猫,还是因为列昂穿高跟鞋和紧身裤的样子比她自己好看?
“所以你一直都想和让睡,是不是?”我看着她,一字一顿地说,“那你去啊。他就在卧室睡得正香呢——”我盯了让这个酒鬼一晚上,才刚把他从浴缸里拖出来扔到床上去,免得他醒来又没完没了地抱怨浑身酸痛,“去啊!我妨碍到你和他了是不是?你做我的女朋友就是因为让又帅又有钱,但根本不交女朋友,只有暧昧不清的女性朋友才能在他身边呆得久一些,对吧?!”
米娜抬手又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真是耐心要耗尽了。就算是打女人也好,我快要忍不住和她动手了。
“让起码是个正常男人!”她叫道,接着像是猛然意识到站在她面前的是谁一样,忽然之间,眼中的怒火就消失了,“所以……阿玛德,我爱你。没人比我更爱你了。”
她上前一步,张开手臂环在我腰间,我也自然而然地吻上了她的唇。
让是个正常男人。除却他习惯穿戴的紧身衣服和夸张首饰,本质上,让依然是个普通的、没什么特别的、乃至于死板的典型异性恋男人。
“干我。”我轻轻在米娜耳边说。她两侧耳垂上戴着不同的耳钉,现在我看到的是金色的星星形状。总觉得有些眼熟。
米娜和让只能是最好的朋友,而做不成男女朋友。因为让是个漂亮、有钱、像寓言里的王子一样使人向往的家伙,而且就像一切完美的化身一样,他正常又普通,没有那种跪着被女人干的兴趣。
只有我和米娜是一类人。我们就像是生来注定要在一起。米娜,性感漂亮、有火红的头发的米娜,完全不能和“正常的男人”上床;而我从中学的那一天起,就不再是能从和普通女人睡觉当中获得满足的正常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