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为裴明夏陈祈雍的小说《怪胎又如何》是一本竹马甜宠小说,小说怪胎又如何由作者小修罗所著,主要讲述了:裴明夏从一开始的时候就在找一个人,但他也是找了很久很久,可无论怎么努力就是找不到。
网友热评:多重人格障碍攻×精神科医生受
《怪胎又如何》精选:
车表盘上的时速不断增加,裴明夏握紧方向盘的手出了汗,他侧目,看向反射的后视镜。
刚才那“女人”被映在这个小小的方框里,视线仍是追随着他的车,人在街边,就好像拍了张朦朦胧胧的艺术照。
“砰,砰,砰……!”
裴明夏听见自己异样的心跳,以奇怪的频率跳动着,尚未平复。
——多年不动心的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有这种感觉?是因为那股似有似无的眼熟感吗?
直到车越开越远,那女人的身影在后视镜中越缩越小,从具体的轮廓化作一个模糊的黑点,最终渐渐消失,他的心跳才放缓了一点。
裴明夏按停了车载音响,打开电台随便听。
凌晨两点,多是些酸得掉牙的情感节目,说几句叫人起鸡皮疙瘩的话语,然后配上悲伤的纯音乐,连因为信号不好而传出的滋滋电流声都变得伤感起来。
“茫茫人海之中,你会与谁人来场妙不可言的邂逅?或是万人中的初次相遇,或是你我间的久别重逢……”
裴明夏摁关了。
他听两句就听不下去了,什么咯噔电台,这种矫情的东西太哕。他早已过了青春伤痛的年纪,只懂还车贷、还信用卡,偶尔来两句周杰伦陈奕迅,已算是打工人最过火的发泄。
没有了电台的声音,车厢中重新归于安静。只是一静下来,人又容易想东想西,裴明夏再次想起刚才那件事。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
他越想越不对劲,那股熟悉感缠绕着他,携带各种奇异的情绪交叠起伏,让他心神不宁。
——“小夏,你输啦!你没有找到我!”
——“阿悟,你每次都躲得这么好,我压根都找不到你!你究竟是躲在哪里的呀?”
——“秘密,不告诉你。”
——“哼,捉迷藏一点也不好玩。”
儿时与小伙伴玩耍的记忆忽而闪现,零零碎碎如砂砾,裴明夏晃了晃脑袋,那些记忆又瞬间凝结成块,如石头般沉下去了。
实在过了太久,好多事都记不清。
车子开过空旷的高架桥,已经快到家了。裴明夏窘迫的情绪被从车窗灌进的夜风吹得消散,而那种莫名的熟悉感……
却仍在。
他无法自控地回想刚才那“女人”的面孔,这股熟悉感就愈演愈烈,理智告诉他:这不是错觉,而是直觉。
——“阿悟阿悟,你在哪啊?”
——“小夏小夏,我在这里!”
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不再是石头,而变成了朵朵大片的浮萍,赫然升上水面,连带一种发酵多年的浓郁感觉。
在这一刻,所有直觉都随着裴明夏的细想而扩大到了极致。
万一呢?万一刚才那个人真的是阿悟……
想法一冒出来,裴明夏就脑筋发热,待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将手里的方向盘大幅度转了两圈,整辆黑色SUV便猛然打了个拐弯!
轮胎剧烈摩擦路面,发出一阵尖锐的声音,划破了这个寂静的夜晚。车子掉头而去,在这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朝着刚才红绿灯的方向。
“阿悟,阿悟……”握住方向盘的十指越拽越紧。
“是你吗?” 心跳愈发急促。
裴明夏紧张,却止不住雀跃,如往日千千万万次。
他想要找到阿悟,非常、极度渴望找到阿悟!哪怕只是万分之一的几率,他都不会轻易放弃!
然而,当他满怀希望地再次返回到刚才那个红绿灯时,入目却是一片寂寥的空荡荡。
街上无人影,之前站在灯柱旁的那个“女人”,早已消失不见。
裴明夏不甘,甚至把车停在街边,打开车门冲下去找。他翘首环望附近,却连半个人影都见不着,更别说是他要找的人。
心浮浮沉沉,终究还是沉了。
他木着一张灰丧的脸,独自回到车上去,坐在促狭的驾驶座内,无力地将脑袋靠在座椅上,懊恼至极。
他后悔自己为什么没能来得及去确认,那个陌生的“女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寻找多年的好友。
——“阿悟,还好有你。”
——“为什么这么说?”
——“有你在,我就有朋友了啊,就不会孤单了。”
——“小夏,我也是,还好有你。”
长大后的小夏叫作“裴明夏”。
此刻,他正看着那一根孤零零的灯柱,想到那个消失在夜色的人,重重地捶了一下方向盘,发出一声尖锐哀鸣的喇叭声。
“阿悟,究竟是不是你?”
*
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大风,果真卷得满条街都是落叶。裴明夏怅然若失地回到家中,一看时间,已快凌晨三点。
当个医生而已,比做贼还累。不过,也有可能不是因为工作累,而是因为心累。
洗了个热水澡,他往大床中央一躺,整副骨头都快散架了。
男人木然地睁着累成三眼皮的双眼,却困意全无,听窗外的风声在呼啸。
迟迟未能入睡,不是因为外面风声太吵,而是因为脑子里太多东西。
刚才街上那个人,究竟是不是阿悟?
答案是不知道。
若是你问他,要找到一个十几年前失散的朋友,究竟有多难?那他倒是可以确切地回答你:
难于大海捞针。
阿悟是他在福利院认识的小孩,还是将他从鬼门关里捞回来的人。两人从小相识,是彼此最好的朋友。他们紧紧守护,共同度过了那一段最艰难最灰暗的时光。
孩童天真,本以为日子就是这样过的,能一直陪伴彼此长大、永不分离。可惜,他们被各自领养后,就从此失散,再不复相见。
裴明夏记得最后一次见阿悟已是十几年前,那时他十岁,被收养家庭接走,两个小伙伴哭嚎着抱在福利院门口,死死抓住对方不肯分离,仿佛天都要塌了。
大人们连哄带骗,最后拉了许久才得以将他们分离,而离别的滋味刻骨铭心。
从此,一别经年。
裴明夏从未忘记自己的伙伴,长大后,他用尽各种方法打探阿悟的消息,可总是一无所获。
有句话说得对,“越是想要的就越求不到。”
年岁渐长,他找了大抵有十几年,连过往的记忆都变得模糊不清,他还不肯放弃,仿佛“寻找”已经成了一种戒不掉的习惯。
他很想知道阿悟是否还活着,过得好不好?身边可有什么人陪着?还记不记得他们那段相互依靠的日子?
也不知道这些积攒了十多年的问题,还会不会有得到解答的一天。
纷繁思绪如浮云般飘荡,又渐渐隐没在无边夜色,裴明夏想着想着就困了,在床上睡死过去。
夜有所梦,他翻飞在对阿悟的思念当中,各种记忆交缠混杂,再次做起了那个十几年不变的旧梦——
只有六岁的他被一条铁链吊在半空。
他知道这是哪。
这是福利院后山的一间木屋,阴森破落、老旧腐臭,到处布满肮脏的灰尘和蜘蛛网。这里以前是个存放废旧物品的仓库,但已经被荒废很久了,平时根本没人会来。
“救命!呜呜呜……救命......”
小明夏的声音沙哑微薄。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哭累了,也没剩什么力气大声喊,就念起了自己伙伴的名字。
“阿悟,阿悟,阿悟……”
念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回应他的却只有呼啸的风声。小明夏都被冻得不清醒了,嘴里还是顽强地在念。
将他关在这里的是一群调皮捣蛋的坏孩子,他们和小明夏一样,都是福利院里的孤儿。这群坏孩子烈性难驯,以欺凌弱小为乐,就是一群骨子烂透的野猴。
瘦小的明夏,就是这群野猴的欺负对象之一。
他们将他拖来后山,戏弄他踢打他,逼他吃下从树林里拔来的野草。看见小明夏哭,他们就变本加厉,用仓库里的铁链将他捆起来,吊挂在木屋的横梁上,作为他们取笑嬉乐的对象。
欺负人,多高兴啊。
坏孩子们玩尽兴了就跑,剩下小明夏一个人挂在铁链上。所有人都走了,没人知道有个可怜虫在这里。
“阿悟......阿悟……”
梦中,小明夏在凄惨唤叫,大滴大滴的泪珠从他冻得红扑扑的脸上掉落,与地板无声接触。
梦外,裴明夏紧闭着眼睛,噩梦令他冒出满头的冷汗,接连发着一串含糊不清的梦呓。
“阿悟......阿悟......”
童年阴影是一生的,当他每每以为自己已经被治愈,而那些从深夜中骤然冒出来的噩梦,却总是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他——
你还记得。
*
地球自转24小时便有昼夜交替,太阳照常从东边升起,天际泛出一抹胖乎乎的鱼肚白。
昨晚的噩梦就像一团黑雾,翌日清晨便化为乌有,并没有影响到裴医生第二天的工作状态,如同过去的每一个工作日那样,他骂起人来依旧是蓄足功力、一顿输出!
“我问你们,‘剂量很重要’这件事我说过几百遍了没?脑子记不住为什么不用笔?你们没手?还是懒癌发作?要我跟你们屁股后面事事提醒吗?我不是你们的保姆!没心思工作就滚回你学校去!”
新来的小黄和小陆被骂得那叫一个狗血淋头,谁都不敢抬首,生怕一旦抬起就是送人头。
他们没想到,平时随和的裴医生发起火来竟然这么恐怖,就跟一台加仑炮似的,突突突地使劲喷人。还有那瞪过来的眼神,像是要把人活活吞了!
被凶得奄奄一息后,小黄小声地认错:“老大,我们以后会注意的,对不起......”
“对不起管个屁用!”
火爆归火爆,裴明夏也不是本性如此,他只是在训人时如此,还不是跟他那炮仗师傅学的,简直如出一辙。
他那大名鼎鼎的师傅——老林,林高义,是个特别严格的医生,喷起徒弟来非常凶狠,完全是核弹级别的!在他门下成长起来的裴明夏,自然也是饱受磨难、耳濡目染,训人的功夫学了十成十。
裴明夏骂得忑狠,甚至青出于蓝,“这种低级错误也能犯,说过多少次了,医学是严谨的学科,不带脑子就别来当医生!当这里是你们玩儿的地方呢?再有下次,就立马收拾包袱滚出去!”
两个新人齐齐一哆嗦,如同瑟瑟发抖的鹌鹑,都快吓尿了。
路过的同事看得都不忍心了,又不敢上前去劝,只好把老林叫来,想着太师傅能救救那俩被涮成重伤的徒孙。
老林难得当一回和平大使,好声好语地劝他徒弟,“行了行了,再骂下去他们都要抑郁了。这错犯了就犯了,他们刚来,出点小错误也难免。”
“这叫小错误啊?性命攸关的事儿,不得看紧点?”裴明夏哼声,但师傅来了,他的脾气好歹收敛一点。
老林苦口婆心:“你多带着点他们不就行了?急也急不来,让他们慢慢上手。”
“平时也就算了,但我下星期就休假了,要当甩手掌柜了!谁看着他们?我这心能放得下来?可不得愁死我。”
“休假?”
“嗯。”
“为什么?”
“您徒弟我累坏了。”裴明夏开玩笑般地说出心酸的实话,“人得劳逸结合嘛,我向上级申请了个小长假,不多不少,正好五天。”
医院前段时间很忙,一段日夜颠倒的作息之后,他诊断自己中度过劳、精神状态不佳,接连不断的噩梦就是最重的警示。
所以,不是他不够爱岗敬业,而是他怕自己身体出问题,这回的假不能不请,实属必要。
老林一滞愣,反应过来后,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五天?!死小子,你休假怎么不提前告诉我?”
“嘿嘿,就是故意瞒着您的,先斩后奏。”
“?反了天了你!”
裴明夏翘起尾巴一副得逞的模样,那叫一个贱嗖嗖的,“不然您能让批吗?非得杀上乔主任那儿把假条给我抢回来。”
一怒之下,老林咚地把他徒弟从走廊开头踹到走廊尽头。
*
难得有假期,裴明夏前三天几乎是黏在床上,每天吃吃喝喝睡懒觉,到了第四天才算真正活过来。
这日恢复元气的他起了个大早,收拾收拾,要去搞一项麻烦的“大工程”——
搬家。
新住所在一处高档小区内,周边环境很宜人,交通也便利,为了图安静,裴明夏还特地租了最顶层的居室。
听房东说,隔壁户的租客住了有一段时间了,属于长租,是个安静少话的男人,深居简出,所以不用担心会有不必要的噪音。
裴明夏说好,有空去拜访一下。
累死累活地折腾了几天,他终于入住新家。拾掇拾掇家里后,他去外边办了点事,回来时,搭乘电梯上楼。
刚走进去,后脚就跟进来一个男人。
裴明夏余光可见,那男人身着白衬衫,戴了副无框眼镜,按电梯键时伸出右手,手腕处戴了一只精致的男士腕表,与袖口那颗银色的钮扣相得益彰。
——看起来,是副很讲究的精英做派。
裴明夏刚刚吸了点霾,此时喉咙有点痒,无意识地清了一下嗓子,“咳。”
然而,对方却被他这一声忽然发出的咳嗽声惊了惊,刷地扫他一眼!
裴明夏一顿,察觉到什么,怔怔地问:“.…..怎么了吗?”
陈祈雍收回视线,没有应他。
裴明夏觉得这人有点奇怪,也有点眼熟,就是不知在哪见过。
电梯门关闭之后,他俩就再没有挪动脚步,陈祈雍刚好站在裴明夏的左边,一言不发。
因为身高瞩目、身材如直板般挺拔,他看起来很像一座沉默冰冷的雕塑,是那种价值难以估量、放在博物馆玻璃柜里只可远观而不可触碰的古文物。
电梯里静静的,很适合思考。研究表明,大概有百分之五十的人会在搭乘电梯时沉下心来想事情。
裴明夏也在想。
他定定一思索,才觉得站在自己旁边的这个男人脸熟得很,一定一定是在某个地方见过的,只是他刚才没有细看,所以想不起来究竟是在哪……
不对,他想起来了。
——不就是那晚在街上遇见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