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李眠薛冉的一本已经火热完结的小说《耽溺》,是作者绊倒铁盒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耽溺小说主要讲述了:薛冉他要不是这次遇到了李眠,他会以为那天晚上只是他的一场的梦。
属性:而且只会在雨天出现。
《耽溺》精选:
昨夜我将他扔到床上的时候,他柔软得就像一滩水。
我先是将猫抱到了外屋,它挠着门,在黑暗中喵喵叫。窗外的霓虹光斑从墙上潺潺流过,我并没有开灯,黑夜应当与这样的情事更为相配。
他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皮肤白皙,嘴唇红艳,嗓音里像是灌满了蜜,滞钝而粘腻。他的声音跟随我的动作,仿佛窗外的雨,时而倾盆,时而淅沥。
同他亲吻的时候,他咬住了我的下唇,他的犬齿是尖锐的,细细噬咬,这让我欢痛。但这个小动作,让我想起我的前任,他也总是这样折磨我,让我不得回应他的亲吻。
于是我更想让他快乐。
今早醒来的时候,身侧是空的,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床上还留着他睡过的褶皱和凹陷,地上散落着几团纸巾,证明这一切应当不是幻觉。
但是我发现,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同他是酒吧里认识的,准确来说,不能算认识,只能是照面。
我叫薛冉,一个出版社编辑。作者约了我在酒吧碰面拿她的稿子,我其实并不想在这样的天气出门,我讨厌水,讨厌下雨。
可偏偏这座城市,几乎日日都在下雨。
我也不是没想过要搬离这里,但我的医生说他没有办法异地给我开药,我一想到需要换一个医生,要将前因后果再同一个陌生人仔仔细细说一遍,我就无法忍受。
最后我选择忍受坏天气。大雨倾盆。
酒吧里人依然很多,我浑身湿淋淋的,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无事可做。
那个作者叫冯书林,她说她其实并没有写完,她看出我毫不遮掩的愠怒,便讨好着要请我喝酒。
她已经有三分醉意,V领的连衣裙在胸前露出姣好的曲线,在我面前,她似乎并不介意多袒露一点。她脸色绯红地将碎发别到耳后,眨着眼睛看着我。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漂亮女人本就不多,一个会写作的漂亮女人在情场几乎是无往而不胜的。
喝第一杯的时候,她聊起她在东京时收集素材的经历,她是如此津津乐道,而我却觉得乏善可陈。
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她说:“你手腕线条很好看,嶙峋有力,不像有的男人手腕是浑圆的,显得很幼齿。”她伸出两根纤长的手指,轻轻搭在了我的手腕上,缓慢地摩挲,像是在拍卖行看一件艺术品。
我低头看过去,顺便看到了腕表上的时间。
我起身说,时候不早了。
她笑了,她的唇刚在酒里沾过,湿润润亮晶晶的:“去你那还是我那?”
“我去我那,你去你那。”我耸耸肩。
她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她拿起挂在椅背上的风衣外套,体面地说道:“那下次见。”
我没有忘记自己的工作:“下次见面,希望能收到冯小姐的全稿。”
女人的脸皮总要薄一些,尽管我很绅士地提出要送她回家,可依然被拒绝了。最后我留下来,打算喝完杯里的酒,等待这场大雨过去。
我也想尝尝无事可做的味道。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
他的头发洒落下来遮住一半的眼睛,那双眸子晶亮,里面有细碎的银河,闪烁的灯光和玻璃杯的反光在他的发上跳舞,他就这样毫无征兆地跌进了我眼底。
看得出来他喝得很醉,不知道喝了多少杯。
他靠着支起的胳膊遥遥望过来,脸上满是酒后餍足的神情:“你做了什么傻事。”
这一排没有其他人,我确信他在对我说话:“什么?”
“你刚刚拒绝了一位美丽的小姐。”
我笑了:“这不叫傻事,我并不爱她。”
“人一定要因为相爱,才能一起回家吗?”
我想了想:“那倒也不一定。”
“但你是一个圣人。”他眯起狭长的眸子,用手指在杯沿剐蹭,将沾着的盐粒全部扫进杯里。
“圣人,如果是我邀请你,你也会拒绝吗?”
他是一个好看的男人,但是手腕是浑圆的,按冯书林的说法,他看起来有些幼齿,但他应该已经成年,因为酒吧进门的时候会查验身份证。
所以他幼齿又纯情的容貌下隐藏的是放浪。
这时候,他站起身,摇摇晃晃地走过来,走到我的面前,攥住我的衣领贴在我的唇边:“我没有家,还是去你那吧。”
上一秒我还在想着拒绝,下一秒却被这句话触动。
一瞬间好奇占据了我全部的脑海。
什么样的人会没有家?他买酒一掷千金,这样体面干净,穿一件宽大的白T,一条水蓝色的牛仔裤,一侧耳骨上缀着一枚耳钉,是水浪的形状,当然这是我后来咬住他的耳垂时才看清的。
当时他闭着眼,身体拱成了这个水浪上的一道桥。
我现在仍然在想,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家。
也许只是不方便去他那吧。我这样想。
我站起身,迟疑着:“但我那洗漱用品都只有一套。”
他莞尔:“你是第一次来酒吧吗?”
我说不是,他抿着笑点头,还是一脸不信的样子。
但他没有过多评价,只是亲热地搂住了我的脖子:“我用不上那些,我不过夜。”他继而凑近了耳语,潮湿的呼吸钻进我的耳朵里:“来之前我洗得很干净啦。”
我想问他,那后半夜他去哪里,既然没有家的话,岂不是无处可去?但我又想,自己或许是问得太多了。
他这样随性的人,未必想说这么多。只是一夜而已。
于是我保持缄默。
他确实是喝多了,脚步杂沓,勾上我的脖子后,整个身子更软了,有种不想用劲的娇憨,将全部的重量都挂在我的身上。
也是到此时,我才看出他身材颀长,不像刚刚整个人蜷在椅子上那般小巧。他的脖颈很直喉结很精巧,我握住他的腰,瘦削但是匀称,这个身量也给我一种很熟稔很安心的感觉。
我又开始想念我的前任了。
他用手指点着我的额头:“你分神了,这样可不好哦。”
我说:“对不起。”确确实实对不起,他不知道我脑子里装着别的男人,对于怀里抱着的和心里想着的人不同,我的道德感还是让我感到自己很卑劣。
随后,我们一道回了家。
他脱了鞋,光着脚跳进来,眯着眼睛踮起脚尖吻我。
甜蜜的味道在口中绽开,像是5度以内的草莓味甜酒。
我的猫在我脚旁徘徊,它毛茸茸的尾巴在我赤裸的小腿上扫来扫去,很痒。
我忍不住回应了他。
他走以后,我陷入了一种非常颓丧的情绪中。
我好像十分后悔,但老实说,像他这样来去如风,不求交代,不必负责,真的没有给我半点道德压力。
但我就是,觉得后悔。后悔了几日以后,这种情绪又渐渐变成了不甘,因为我素来自持,我依然深爱着我的前任,我不知为何在酒吧会上了他的贼船,受了他的蛊惑。
鬼使神差般的,我又去了那家酒吧,希望能够再遇上他。
今天是个晴朗的夜晚,我穿了一件白衬衣,很精神,不像那天下雨穿的夹克,多少有点狼狈。可是今晚却没有遇见他。
我也没有带任何一个人回家。
第二天下雨,我没有出门。第三天是个阴天,依然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我头一回发现,这样一个城市,说大不大,但找一个人却这样不容易。
后来一连下了一个星期的雨,还没有停的意思。我去医院开完药,傍晚路过那个酒吧,闪烁的灯牌落在我眼底,我心想,或许可以碰碰运气。
舞池里很多人,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是黑夜里最亮的星子。
他依旧醉醺醺地,面若桃花,站在舞池里,跟另一个男人贴着身子跳舞,两人时不时笑得抱作一团。
我好像有点生气,但理智告诉我这不应该。
我按捺下我的情绪,找到一个地方坐下落寞地喝酒。在跟他那一夜之前,我本就孑然一身,但不知为何,现在似乎无法忍受这种孑然了。
我极力忍住不去看他,但是他就像是北方,我这根指南针,总是得朝着他指过去。
他抬眼,看到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我吓了一跳,慌忙将脸撇开。
他挤开人群,朝我走了过来,我不看也知道,他脸上一定是得逞的表情,笑我已经成为他的猎物,臣服在他的脚下。
他笑得流光溢彩:“你想我了?”
“顺路,碰巧过来坐会。”我撒谎撒得并不好,我的前任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说我说假话时,眼睛会眨得更快。
他也许也发现了,却没有戳穿,拿起我的酒杯喝了一口,又皱了皱眉:“你这酒好辣,我更喜欢小甜酒。”
小甜酒才几度。但我又想起上次接吻时,草莓味甜酒的味道,于是问他:“你每次来都只喝甜酒?”
“对呀,接下来……你一定要问我喝低度酒为什么会喝醉,对不对?”他笑得瘫倒在椅子上,一半胳膊都搭在我身上。
“我呀,是又菜又爱喝。”
我笑了。看他摊着四肢,醉得很可爱的样子。
我情不自禁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我发现,我希望下一次还能找到他。
“我叫李眠。睡眠的眠。”他弯起眉眼,“你叫什么?”
“薛冉。”我解释道,“冉冉升起的冉。”
他的目光从我的脸下移到胸口,又粘腻地缓缓往下,他笑得不怀好意:“哟,是哪儿冉冉升起?”
我无语,他真是一个小流氓。
那天晚上,我再次带他回了家。
我没喝多少酒,却像喝醉了一样,伏在他的耳边低低地哀求他:“你不要走,好不好?”
他正快乐地神魂分离,喉结颤动嘤咛一声,也不知听没听见。
醒来时,天已经亮了。但窗外还在下雨,淅淅沥沥的。我以为他已经走了,自在地翻了个身,却看见他赤着脚趴在窗台上,脚趾微微蜷着,一只脚掌踩在另一只脚背上。
我走过去,同他一起看,偶有行人路过,撑着五颜六色的伞,让我想起西班牙乡村教堂的彩色玻璃。
他突然问我:“你喜欢什么颜色?”
“什么?”
“伞。”
我随手指了一个:“褐色的。”
“我喜欢透明的。”他说,“因为能透过伞看到雨落下来的样子。”
我并没有一把透明的伞,但我想象了一下,深以为然:“很不错。”
他回过头,正好头顶在我下巴那里:“你会给我做早饭吃的,对吧?”
我揉他的脑袋:“当然,眠眠。”
他眉眼弯弯:“我喜欢你这样喊我。”
打开门,猫咪飞快地冲了进来,李眠要去抱它,被它狡猾地躲开了。
我抱歉笑笑:“美短,有点儿认生。”
“它叫什么?”李眠并不生气,托着脑袋蹲在边上,看猫拉屎。
“它叫大福。”
“还真是福气多多。”他站起身,看着我满屋子的书,“我以为像你这样的文化人,这猫大概叫苏格拉底或者波伏娃。”
我正在拿牛奶,手不由得滞顿了一下:“只是因为我比较喜欢潜水。”
“潜水?”他两手一摊,“跟大福有什么关系?”
“Dive的谐音。”我尴尬笑笑,“希望你不要被我冷到。”
他一下笑出声来:“谐音梗是要扣钱的。”
吃早饭的时候,他穿着昨日的米色连帽衫,却依然赤着脚,我说:“你把鞋穿上,天气冷了,还下雨。”
他盘腿坐到椅子上,将脚藏在了腿下面:“没事儿,这样挺好。”他拿起面包吃了两口:“你家大福有点儿便秘。”
我用疑问的眼神看向他。
“它拉屎的时候好用力,嘴巴都努起来了。”他像是回忆起刚刚的画面,浮现笑容,眼神晶亮,过了一会还努起嘴模仿了一下,乐不可支道,“实在太好笑了!”
我好像没有这么仔细看过大福拉屎的样子,以前都是前任在养,负责猫猫的饮食起居。
我没有笑:“回头我带它去看看兽医。”
李眠兴致恹恹:“薛冉,你这人挺没意思的。”
“你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人。”我有些黯然,毕竟没有人愿意从伴侣口中得知,自己是个无趣的存在。
他丢下面包,扑过来坐进我怀里,搂我的脖子,亲我的脸,将一手的面包屑蹭到了我的衣服上:“没关系,但我还是爱你呀。”
我托着他的下巴也要去吻他,他笑着挣扎:“薛冉!你胡子好扎!”
早上确实没来得及刮胡子,下巴上郁郁葱葱涨势喜人。李眠却看起来只是泛起了一些青色而已。
重视伴侣的体验,这很重要。我放开他:“我去刮一下。”
李眠从我怀里跳下来:“那你慢慢收拾,我先走了。”
“你去哪里?”我忽然有点手足无措。他的家在哪里,做什么工作,多大年纪,我一概不知。
他蹲在玄关换鞋:“我知道你的地址啦,下次我会来找你的。”
穿好鞋,他站起身,摸摸我的脸:“不要太想我哦。”
门很快地被带上了。
也不知是真的很快,还是我觉得很快。
总之,他像一阵风一样地离开了我家。
后来他时不时会来我家,与我欢爱。
主要是上床,偶尔也一起做饭吃,也会坐在我的怀里,一起玩switch。他知道我是一个出版社编辑,而他说他没有家,也不需要工作。
他既然无事可做,为什么每次还要着急走,不能住下来?我上班的那些日子,他在外面究竟做什么呢?这是一个迷。
他这样好看,我疑心是被人包养在家的。
但我不敢拆穿,怕伤了他的自尊心。尽管他看起来满不在乎。
“冉冉,家里没有酒了。”他晃着手里空空的三得利易拉罐,脸颊红红的。
我看了看外面的雨天,安慰他:“你今天已经喝了一罐了。”
“你出去买嘛。”他掀起我阔大的家居服,把自己也穿到我的衣服里,伸出头来咬我的下巴,“冉冉,你最好了。”
我笑了,实在拿他没有办法:“小酒鬼。”
他乖乖打了个酒嗝,然后将雨伞递给我,出门前我揉乱了他柔软的头发。
半路雨停了,我收起伞跑到便利店,买了五罐酒,西瓜味,桃子味,柠檬味,乳酸菌,还有眠眠最喜欢的草莓味。
雨后的阳光很耀眼,刺得双目一片雪白,路上有人惊呼,天边悬着彩虹,我无心看热闹,我的眠眠在等我回家。
他着急他的小甜酒,晚一刻都不行。
我急急忙忙赶回家,打开门,喊他的名字。没有回应。
我找遍了每一个房间,没有他的身影。
我的眠眠,就这么从我家,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