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榆罔倾心打造的一本现代都市百合小说《雨眠》,主角是常乐宋与眠,该雨眠小说主要讲述了:常乐她之前就觉得现在的她和宋与眠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好像有点不一样了,虽然看上去还是和之前一样,但是她们两个人都知道她们之间确实和之前不一样了。
属性:你是彼粒星,划过我的天顶
《雨眠宋与眠》精选:
,“嘶…你轻点,谋杀啊?”
第二天常喜不远万里来我们宿舍给我上药的时候,我才又接受了我还弱不禁风的又一残酷现实,破皮的伤口还没好全,碘酒涂上去的时候,针扎般的疼。
“少来,现在知道疼了?打不过还逞英雄,活该。”
街头霸王事件后,我很没有面子地在那一拳后直接陷入了短暂的昏迷,醒过来的时候正在社区医院的急诊间里,金泽的鼻子出了血,我的嘴角破了一块还肿的老高,因为摔倒在地上,胳膊也青了一大块。
明明是我先动的手,但结果看来,像是我挨了顿揍,吃力不讨好不提,最后还赔了对方医药费,挨了各方一顿数落后,才算不了了之。
常喜忙前忙后地照顾了我一路,本来就不太美好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回去后因为错过了门禁宿舍门也锁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爬窗,据她之后气急败坏地给我发来的十几条语音来看,翻窗的她还被刚从洗衣房出来的夏如斯逮了个正着,堂堂校会主席颜面尽失不说,还落下了把柄,具体的情况她也没再跟我多说,但第二天来找我时铁青的脸色,就让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常喜娇纵惯了,向来不是怜香惜玉的人,说是帮我上药,但那没轻没重的力道疼得我龇牙咧嘴,完全提不起兴致去询问她和她们团支书的爱恨情仇,室友们都上课去了,空荡的宿舍里,只有我倒抽凉气的声音和常喜零零碎碎的数落声,最后我实在疼得受不了,躲开常喜,捂着嘴角偏过头求饶。
“姐姐,别擦了,就这样吧,我看你这力道是想给我挫骨扬灰。”
“你以为我想啊。”常喜连盖上碘酒的盖子的动作都生疏得让人觉得靠不住,“要不是我担心你破相,我用得着上赶着上门给你上药吗?”
言下之意,就是我常乐不识抬举了。
“破就破吧。”我已经心力憔悴,“本来也不是什么大美女。”
“那你还见不见人了?”
“等伤好了再见不就行了,反正我也不参加什么集体活动——”
话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来,我还真有一个集体活动要参加。
他妈的。
我周末和宋与眠约了要出门啊!
“——不行,我们还是继续吧。”想到宋与眠,我一个激灵,“我这多久才能完全恢复啊?周末之前能不能好?”
“哟。”常喜挑眉,“怎么了,妹妹周末有约了?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姐姐?”
“谁啊,男的女的,好看吗?”
“你们什么关系,发展到哪一步了?需不需要姐姐我——”
“不需要!”再问下去没完没了,我赶忙打断对方的连珠炮,“女的,还行吧,我们就是约着出去逛逛。”
“哦。”常喜没了八卦的兴趣,“女的你那么注意干嘛,我以为你喜欢人家呢。”
我的心咯噔一声提到了嗓子眼。
“我…我注意了吗?我这不是怕自己被人比下去,你能不能把你的恋爱脑放一放,怎么动不动就把我往喜欢人家那边想?”
“比下去?”一番欲盖弥彰后,常喜狐疑地盯着我,“你和谁出门啊,还争奇斗艳的,情敌啊?”
随而一拍大腿,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我说的没错吧,你果然还是有喜欢的人。”
“常乐,你挺佛啊,还能跟情敌一块儿出去,要我不给她撕个痛快,我都咽不下这口气。”
“你想多了。”眼看着常喜的大脑里就要给我编排上一段回家的诱惑,我无奈地招了个明明白白,“是宋与眠,我们就是一起出去逛逛,没你想的那么狗血。”
“哦。”常喜若有所思,“那确实,你和她出去,没破相也比不过人家。”
还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安慰:“姐姐误会你了。”
真真是,气死我了。
我没好气道:“我不管,反正你得想办法让我周末之前恢复。”
“关我什么事啊。”常喜奇道,“话说回来,你跟宋与眠出去,干嘛这么在意自己脸上有没有疤?”
“我——”
我语塞,关于我和宋与眠的事情,常喜并不知情,还傻傻地以为我们是久别重逢的高中同学,而我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不想在宋与眠面前露怯的微妙心思,怕被常喜笑话,也怕这暧昧的苗头越燃越旺,在心里告诫了自己一百遍不可以之后,我深吸一口气,稳住场面。
“我是怕宋与眠想多了,毕竟昨天我跟人起冲突不就是因为那人背后说她吗。”
“现在事情解决了,也别让她知道了,她要是知道,心里肯定也不好受。”
常喜恍然大悟,点头赞同:“也是,没想到你考虑的还挺周到。”
“所以你得想办法,让我快点恢复。”
常喜耸肩表示爱莫能助:“看你自己的造化吧,这几天你就按时上药,好好养着,要是实在好不了,姐姐再给你想想办法。”
在那之后,我便进入了每天昼伏夜出,饮食清淡的吸血鬼生活,经过一周的精心养护,肿着的地方已经如愿消去了,只是嘴角那破皮的伤口不知为何,还有一道淡粉的疤痕。
也许是我自身的敏感或是心虚,每次照镜子时,都觉得那地方清楚得吓人。
周五晚上时,宋与眠还找我商量了时间,因为周日校会要开例会,只能周六出门,把我再拖延一天的企图也打消得烟消云散,我想说,要不我们就下周末再约吧,可是对着宋与眠,我怎么也没有勇气开这个口。
最后实在没辙,周六一大早我便杀去了常喜的宿舍,指着我的疤就要常喜给想个办法,万般无奈下,常喜只好贡献出了她的昂贵遮瑕,涂到一半突发奇想道:“算了,常乐,你打底遮瑕都上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姐姐给你化个全套的妆好了。”
我惶恐:“倒也不必这么隆重吧。”
“怎么不隆重?”常喜来了兴致,开始循循善诱,“这是你第一次和你老同学单独出去吧,收拾的好看点,给人留个好印象怎么了?”
怕我不同意,还拍了拍我的脸信誓旦旦地保证道:“你放心,你底子挺好,加上姐姐这手艺,定能让你艳压宋与眠。”
鬼使神差地,我就信了她的鬼话,同意了。
但我可不是为了艳压宋与眠,我信的是常喜的前半句,留下好印象的那段。
而现在,正是周六的上午十点半,我站在和宋与眠相约的校图书馆前,秋风萧瑟,我看见宋与眠从马路的另一边朝我迎面走来。
我不自在地调整了一下我头上的针织帽,清了清嗓子,打算一会打一个体面又不失自然的招呼,先发制人把握住今天的节奏。
半分钟后,宋与眠走到了我的面前,站定,我挺了挺背,字正腔圆地打了招呼。
“早啊。”
“早啊。”宋与眠奇怪地打量了我好一会,开口道,“常乐,我怎么总感觉你哪里和平时不太一样…”
我赶紧心虚道:“啊哈哈哈,你也发现了吗,今天常喜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硬要试试她的手艺,就给我化了一点妆——”
我这边还没说完,就感觉到对方微凉的指间轻轻地戳上了我的嘴角,宋与眠明察秋毫,就像看透了我的想法似的,轻而易举地便让我乱了阵脚。
“常乐,你这儿怎么了?”
“我…”我的心中百转千回,最后非常生硬地给出解释,“我不小心给磕了。”
宋与眠显然是不相信:“磕了?”
我点头如捣蒜,说的煞有介事:“前几天和常喜出去玩,回来晚了宿舍关门了,翻窗的时候黑灯瞎火没注意,磕到窗框了。”
“哦…”如此生动又有画面感的描述显然打动了宋与眠,她终于收回了目光,沉吟道,“确实是你能做出来的事。”
???
这么一说确实,高中的时候我也总是莫名其妙的就摔了磕了,有时倒霉起来走路一走神平地都能摔一跤,想来也有够显眼,女孩子家家的确实没几个人能和我一样冒失,基于她对我的片面了解,确实是这种不太聪明的样子。
最要命的那一次,是我们高一时大扫除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才刚开始做共事的图书管理员,我擦靠走廊的窗户时不知道脑子里在想着什么,硬是踩在了窗台上,来来往往不少的同学都好心的提醒我危险,让我快点下来,我也没往心里去,最后果不其然的,一脚踩空跌了下去。
在那个刹那我只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然后我就没了意识,短暂的昏迷后,我再晕乎乎地睁眼,看见的就是宋与眠冷然的脸,走廊冰凉的地砖还贴着我的后脑,我盯了宋与眠好一会儿,开口:“宋与眠?”
宋与眠嗯了一声,想了想,朝我伸出了手。
我握住她的手,借着她的力坐了起来,问她:“我是死了吗?”
宋与眠那时就像个冷酷无情的杀手,回答也是克制又理性:“没有,你摔下来了,现在在走廊上躺着。”
我那是也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疯,说:“哦,那你为什么脸色那么难看。”
宋与眠说:“很危险。”
我活动活动筋骨,确定没什么大碍以后,露出一个灿烂又洒脱的笑,说:“害,这不是没事嘛。”
宋与眠的脸僵了僵,看我没什么大碍,也没再回答我,转头就走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是有点毛病。
我生生地咽下了争辩的冲动,轻咳一声示意这一段可以过了,说道:“那个,我们走吧。”
没想到宋与眠还没放过我:“你为什么要半夜才回来啊?”
我心里又咯噔一下。
完了,宋与眠不会以为我是一个夜不归宿的party怪物吧。
我赶紧举起双手以示清白,并迅速地把锅甩给了常喜:“不是我,是常喜那天心情不好,我作为她的表妹,就去陪她散了散心…”
“我平时都不怎么出去的。”
“哦。”宋与眠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信,“那走吧。”
于是在一阵胆战心惊中,我们并肩去了公交车站。
宋与眠说是很纯粹的那种约会,果然纯粹的不得了,吃饭,逛街,看电影,就像无数女大学生的结伴出行一样,显得我之前的猜测和惶恐非常的灰暗与多余。电影院边上就是电玩城,我们看完出来的时候才不到四点,本来就处于一个吃饭又太早,散了又太扫兴,硬聊也找不出话题的微妙时间点,我一眼就看到了门口那一排的娃娃机,顿时眼前一亮,心中有了大胆的想法。
我主动提议:“宋与眠,我抓个娃娃送你吧?”
宋与眠欣然应允,应了之后有些不放心,问我:“你抓娃娃很厉害吗?”
“我——”其实在我算不上漫长的电玩城生涯里,几乎没碰过抓娃娃机,但是想到我那一骑绝尘的赛车技术,我又对自己多了几分信心,“你放心,我厉害地很。”
玩游戏嘛,不就是讲究一个触类旁通。
我轻车熟路地去换了五十个币,端起姿态,假装云淡风轻地和宋与眠提了提我在箱洲中学边上电玩城里头文字D店内赛第一的光辉事迹,然后看准一个熊猫玩偶,调整好机械臂的角度后,边配音边按下按钮。
“当当当…当。”
玩偶非常没有给我面子地落了回去。
宋与眠没说话,但没忍住扑哧一声,但考虑到我的感受,还非常努力地把笑憋了回去。
怎么会这样。
我大窘,慌忙解释:“这个是练手,不算,我适应一下,三次以内肯定给你夹出来。”
然后五十个币用了个精光。
宋与眠看我的眼神从饶有兴趣变成了略带怜悯:“常乐,要不…我来试试?”
还要不要活了啦!
“最后一次。”我带着我最后的倔强,又去换了币,“这次要是不行,我就再也不——”
抓娃娃了。
结果抓娃娃之神依旧没有垂怜我,我的话还没有落下,那个跟我大战了五十一个回合的熊猫就已经落回了箱子里。
我气馁,乖乖地侧身让出位置:“你来吧。”
宋与眠谦虚道:“其实也是第一次玩…”
我大度道:“没事,币管够,实在夹不到,我就去把它买了。”
宋与眠又笑了:“那我试试啊?”
然后我就看她生疏地操作了一会,按下按钮,再然后,娃娃就乖乖地被夹上来了。
被夹上来了。
宋与眠,在我尝试了五十次失败后,第一次夹娃娃,把娃娃夹上来了。
没有体会到我不如归去的惨淡心情,宋与眠拿起娃娃后,还非常兴奋地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哇,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后,转过身把玩偶递向我。
“常乐,抓到了诶?”
我的心已经开始支离破碎,却还得强颜欢笑:“好…好厉害啊。”
宋与眠把手里的熊猫递到我的手里,我犹豫了一下,抽了抽嘴角,问道:“帮你拿?”
宋与眠摇头。
“不是,送给你。”
我又瞳孔地震了一轮,直到玩偶已经在我怀里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对上熊猫憨态可掬的眼睛,我甚至觉得连它也在嘲笑我。
妈的,好丢脸。
想着那有去无回的五十一个币,还有我之前那信誓旦旦的保证和自夸,我无地自容地捂住脸,推辞道:“还是你拿回去吧,你夹的,而且…而且一开始就说送你的。”
“不要,走了。”宋与眠没再跟我掰扯,转过身率先走了出去,几步后回过头看我还愣在原地没有跟上来的意思,好心安慰道。
“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下次要是夹到,再送给我吧。”
有了这个台阶,再不走下来,那我是真的太败人兴致了,我迅速地整理了情绪,跟了上去:“那我下次一定给你夹个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