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沈云星季北秋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横刀夺爱》,是作者觉觉今天也想睡觉倾心创作完成,该小说主要讲述了:沈云星他最近终于找到了他小时候的那个小哥哥,但是他发现小哥哥长大之后的性格好像有点变化,不过他不介意,只是后来的他才知道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
属性:张扬心机略偏执攻X嘴硬心软傲娇小少爷受。
《横刀夺爱沈云星》精选:
沈云星吼完季北秋才察觉到不对劲。
人家一个字都没说,倒是他,像是恼羞成怒般地说了一大堆。
沈云星的脸更红了,这次是真的因为脸皮太薄,他在心里啐了一口自己。
——沈云星啊沈云星!你反应那么大干什么!你们两个都是大男人!没必要给自己加那么多内心戏!
“嗯,不红。”
就当沈云星觉得自己丢人现眼的时候,季北秋终于开口了,他双手揣着兜,倒是看起来像是出来散步一样的悠闲。
手上的冰淇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丢掉了,大拇指上却不小心沾染了些奶油。
在沈云星直定定的目光下,季北秋正慢条斯理地拿着布满logo的手帕擦着手指,绸缎的布面细细地包裹着他的手指。
明明一秒钟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却偏偏放得格外慢,像是一帧帧的慢镜头。
季北秋的声音落在他耳边,闷闷地,好像还夹和着痒痒的笑意,和路边飘飘乎乎落在地面上的落叶有点像——都很轻。
沈云星的头发有点长,耷拉在他的脑袋上。
他的头发和他的性格有点像,不过只是在季北秋面前的性格,一样的软。
季北秋光明正大地摸过,也在沈云星喝醉后偷偷摸过,他现在又想摸了。
他用舌头抵在后槽牙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遵循自己的内心,在沈云星的头发上轻轻一碰,然后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季北秋按耐着,只是手法温柔地揉了几圈,他给沈云星铺了几个台阶下:“我的错,不逗你了。”
沈云星脸上的热气这时候才降了点,他伸出舌头,舔了口快化掉的冰淇淋。
许久,才重新把头转过去,恶狠狠地瞪了季北秋一眼:“你为什么现在每天都欺负我?”
欺负?
这就是欺负了,他还有很多过分的事情没干呢。
具体要做什么,季北秋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只觉得,沈云星会哭得。
他想得太认真,心由口出:“这算欺负?”
沈云星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他圆滑的杏眼眼角慢慢扩大,满眼都好像写着不可置信:“那你这是在干嘛?”
“我吗?”
季北秋抵着拳,佯装苦恼地思考了一会儿,就当沈云星以为自己得不到回答的时候,他才终于开口:“这不叫欺负,哥哥喜欢你,才逗你。”
那么轻挑的一句话,被季北秋说出来却是格外得一本正经,沈云星却哽住了。
季北秋这话说得冠冕堂皇,翻译下来,就像是小学生最爱做的行为。
——因为喜欢你,我就要欺负你。
小孩子不懂怎么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只知道他们需要来做些什么,来吸引喜欢的人的注意力。
所以他们会忍不住搞很多小动作,看起来像是作弄,其实并不是,他们只是在表达喜欢的时候犯了点错误,走了点弯路。
这时候,需要的是人来教他们板正。
季北秋长大了,他知道这样做不对,但他就是改不了,他忍不住地想去逗弄沈云星。
不过他还是要比小朋友来要得懂事点,他知道——把人逗生气了还是需要哄的。
季北秋低头看了眼手腕上星空顶的手表,指针在不知不觉间又偏移了点,到点了,沈云星该回去了。
沈云星也发现了,他刚准备抬步走,手腕却被抓住了,隔着层布料,是季北秋新送给他的护腕,他带下后就没摘下。
护腕在季北秋力的作用下,和他的皮肤贴得更加紧密了,棉纶蹭过了他凸出的血管。
季北秋道:“你的衣服。”
沈云星这才恍然大悟——他的衣服还在季北秋的车里,他刚才忘记带走了。
季北秋把叠好的衣服放到沈云星的手里,余光瞟到了沈云星飘扬的发丝,心痒痒地又揉了一把,才道:“我先走了,有事情给我发信息就好了。”
沈云星点了点头,被季北秋摸过的头发又软乎乎得趴了回去,他心神不宁地抱着衣服往学校里走。
他换洗过的衣服已经完全没有他身上的味道了,有的只是那苦涩的柑橘味,是季北秋身上的香水味。
沈云星偷瞄了圈周围,突然想认真地闻一下,看看自己能不能闻出季北秋的香水是哪一款。
树梢的枫叶恰好落了一片在他的衣物上,瞬间把沈云星刚起了丝火的想法打灭,他把枫叶捡起来。
手指拧着叶柄,手法熟练地转了一圈。
枫叶的红突然让沈云星想起来了一件事情,不是很重要,但却挂在他心头上念念不忘。
——旧的那个护腕还在季北秋的车里。
*
寝室里还是只有林辰雨,沈云星进去的时候,他头上正戴了个头戴式耳机,手指正飞速地在炫光的机械键盘上跳动。
他好像在和别人连着麦,噼里啪啦一阵后,林辰雨面前的电脑屏幕暗了下去,他里面的游戏角色死了。
林辰雨小心翼翼地说了句:“我的。”
沈云星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他用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差点痛呼出声。
这一声清脆的巨响隔着耳机都吸引了林辰雨的注意力,他把耳机摘下,挂到脖子上才问:“怎么打自己?”
“我忘记给你带冰淇淋了。”沈云星抱歉地道,“明天请你吃午饭吧。”
林辰雨完全没放在心上,腼腆地说了句“没事”,而他操纵的游戏角色又活了,他又重新投入近了游戏当中。
耳机那头的人好像又问了他些什么,林辰雨轻轻地“嗯”了一声。
寝室里又只剩下他敲键盘和点鼠标的声音,沈云星也见怪不怪地习以为常,他走到桌边,本来想随手把衣服塞进衣柜里。
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衣柜里拿出来了衣架,把熨得整齐的球衣挂了起来。
“叮玲玲——”
沈云星刚想去洗澡,兜里的手机却开始响了起来,是特定的亲情铃。
是他亲爱的妈妈,苏冬梅女士。
一接通,苏冬梅的声音就夹着一声“碰”传了出来:“星星,今天不回来吗?”
沈云星这才记起来,今天是周五。
他新家在京城,平时双休都是会回去的,但今天他碰到季北秋太开心了,突然之间就忘了这件事情。
“这礼拜我不回来了。”
苏冬梅应该在打麻将,她开开心心地喊了一声“胡了”,才开始问道:“怎么不回来了,早让你不要住校,家离得又不远,让李叔送你不就行了。”
她赢了牌高兴,嘴巴却还是依旧喋喋不休:“你长大了,翅膀也硬了,周末也不来看我了。”
“妈——”沈云星无奈地喊了声,答应道,“我明天一定回来,今天太晚了,我就睡寝室了。”
苏冬梅那边大概重新开牌了,洗牌的声音清脆作响,沈云星突然想起来季北秋的事情,他摸了摸自己手臂上的护腕。
“妈,我今天重新看到南夏哥了。”
“啊?南夏吗!”
像季南夏这样听话懂事的小孩,没一个家长会不喜欢,更何况季南夏以前和沈云星玩得那么好,苏冬梅当然更加喜欢他了。
苏冬梅边摸了张牌,边雀跃地道:“那你明天把南夏一起带回来吧,我好久没见这孩子了。”
铂御公府这里是季北秋回国后才买的,两百多平的公寓空空荡荡,买的时候就只是个装饰冷清的样板房,现在也是。
反正他只是一个人住,对于他来说,有张床能睡就够了。
季北秋在玄关脱了鞋,白色的羊毛地毯上这次搁着两双鞋,右边那双比左边那双略大一点。
他没先穿鞋,赤裸的脚掌在冰凉的瓷砖上一动,才缓慢地把脚塞进了右边那双。
季北秋像是没看见左边那双棉布拖鞋一样,径直地就往屋里走。
宽敞的客厅没开灯,只有玄关天花板上的声控灯还亮着,等季北秋的脚步走远后,它又“扑——”的悄无声息地熄灭了。
落地窗的窗帘拉开着,市中心的夜晚从不会熄灭,灯亮从对面的高楼里投射过来。
季北秋借着光,勉强能看清面前的障碍物,他一路畅通无阻地走进厨房,拉开冰箱门。
冰箱一层密密麻麻摆了很多饮料和水,当然还有啤酒。
季北秋的手指在瓶盖上绕了一圈,最后还是选择了最朴实无华的啤酒,冰了好几天的易拉罐上都透着寒气。
季北秋单手抓着瓶口,食指一拉,“噗嗤”一声后——开了。
他仰着头,嘴唇最先碰到的是没什么味道的泡沫,像是卡顿了一下的唱片,又像是缓冲当中的视频。
喉咙里迟钝地才有冰凉苦涩的味道划过,季北秋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在今晚明亮的月色下拉出了条漂亮的弧度。
他捏着易拉罐的手指不知不觉地开始用力,直到听到“呲啦呲啦”的声音才停了下来。
季北秋随手把它丢进垃圾桶,又摸着黑往客厅走,然后摇摇摆摆地一躺,躺进了宽大的沙发里。
沙发是皮质的,刚躺上去的时候有点冷。
季北秋干脆把手臂抬了起来,横过自己的眼前,一下子挡住了自己的脸前。
手臂压着他的鼻梁和眼睛上。
闭上眼睛后,眼前的黑更加深沉了几分,但被手臂压着又好像晕出了光圈。
季北秋突然觉得有点疲惫,他好像歪一下头就能在这沙发上沉沉地睡去,可脑内的神经却又好像是醍醐灌顶得清醒。
他脑子里想的都是沈云星。
沈云星脸上的表情太丰富了,情绪变化得太多了,就像是个长不大的小屁孩。
和他待在一起,季北秋短短的时间内就好像就能看遍人类最普遍的情绪——难过、害羞、生气。
沈云星一个人就能演绎的活灵活现。
不过季北秋最喜欢的,还是沈云星又躁又气的样子,脸都是红的,还要装出一副很凶的样子瞪着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威慑力。
想着想着,季北秋的思路却又突然跳脱了一下,他漫不经心地想——要不重新再重新买个别墅吧,他都想好了,他要凿一扇很大很干净的天窗,能看到星空的天窗。
季北秋默默地计划着,他还要把房子买在郊区,因为郊区的星星是最漂亮的。
就当季北秋昏昏欲睡的时候,刺耳的铃声突然强硬地把他从睡梦中拉了出来,手机屏幕反射出来的白光像是警铃般作响。
季北秋“啧”了一声,按着太阳穴烦躁地爬了起来,他的时差还没倒回来,现在大晚上好不容易有点睡意还被人打扰了。
——如果打电话过来的是沈云星,他就不生气。
季北秋的长手一伸,把扣在茶几上的手机抓了过来,是一串没备注的电话号码,地址显示的是京城。
他的眉头微微皱了下来,这串号码季北秋想忘记,但又背得滚瓜烂熟。
等到铃声快响到末尾,他才点了接通间,懒洋洋地:“喂?”
压抑着怒火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出来,中气十足:“你回国了不回家?”
季北秋眉头都不抬一下,明知故问:“哪位?”
“季北秋你别跟我装糊涂,明天就滚回家里来,你爷爷想见你。”
这么多年了,季北秋早就习惯季关这个颐指气使的样子,他现在还有兴致笑几下:“爷爷我会去看的。”
他幻想了一下季关被气到捂着胸的样子,嘴角恶劣地挑了挑:“但是你又算什么好东西呢?”
抢在季关破口大骂之前,季北秋率先把电话挂了,他把手机丢在沙发上。
季关是他名义上的爹,但他们两个更像是仇人。
无论多少次,他和季关打完电话后心情都会跌落谷底,季北秋想起身再去拿一瓶啤酒,长期睡眠不足的后遗症却来得突然。
季北秋的脑袋钻心一样得疼,眼前忽然一黑,隔了一会后才回归了正常。
他重新躬着背坐回沙发上,抱着头,手指搭在了自己的后脑勺上。
幕地,季北秋帘开了自己脑后的头发,他的手指轻轻地摩挲过暴露出来的头皮。
不是平滑的手感,反而凸凸起起,很粗糙。
是很大一圈的陈年旧疤,缝合过的痕迹在岁月的流淌下没有消失。
季北秋只要摸着它,就能回想起自己那时候满头是血的样子。
他面无表情地又把头发放了下来,蓄长了的头发重新盖住了他后脑的伤疤,抽搐着神经的疼痛也终于慢慢缓解。
等到疼痛褪去,季北秋的心情还是没有一点转好的意思,他还是准备再去拿瓶酒。
手机屏幕却又亮了,他反射性地觉得厌恶,目光却在不经意之间抓过。
是条微信消息,知道他这个微信号的人不多,除了长年在和他联系的李哲成,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给他发消息的人——沈云星。
季北秋的唇线还是拉直的,他的心情真的很差,却还是点开了这条信息。
【云星】:你要来看我打篮球吗?
【云星】:{小猫试探gif}
季北秋手指一动,下意识地就在屏幕上打出来了“不了”两个字,可当季北秋看到沈云星发过来的表情包时,他却没按出发送。
他看着这个表情包,莫名地就联想到了沈云星那副惊弓之鸟的样子,挺有趣的。
季北秋迟疑了一下,把打在对话框上的字删掉了,重新打了一行上去,又把手机扣翻了。
他想喝酒的欲望好像没刚才那么重了,季北秋现在比较想做的是——去找沈云星。
因为他发现,他和沈云星待在一起,他会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