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叶洛慕翊的一本正在火热连载中的小说《你快哄哄我》,作者:忘忧九九,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叶洛一生的追求就是要找一个帅气身材好的老攻,结果一直没有找到,最后重生倒了古代,他却寻找倒了属于自己的老攻。
《你快哄哄我》精选:
初冬之时,千桓的第一场雪还没下,但是天气已经很冷了,有条件的人家已经接上了地暖。
屋外寒风常起,冷得很,闲的无事的人都不愿意起床,在被窝里躺着,不管能不能睡着,总归是暖暖的很舒服。
然而,还是有些人不配拥有冬日最大的幸福,不能能安然躺床上。
“小少爷,巳时了,该起了。”
十五六岁的少女站在雅致庭院的名为秋水阁的屋子前,低眉浅笑开口。
屋子里没声。
少女没有放弃,笑意更浓了。
“小少爷再不起来,又该迟到,被夫子罚站了。”
屋子里,床上一团被子动了动,被子下面传来闷闷的声音。
“呜~不想去书院,好讨厌……”
这声音奶乎乎软乎乎的,还带着未消的睡意和让人心软的委屈。
少女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要被萌化了,但还是残忍地继续催促。
“老爷说了,迟到三次就扣一个月的月钱,小少爷确定不起?”
这话戳到床上那一团人儿的心里,他终于松口了,“那,那你进来拉我……”
软乎乎的正太音,听起来就像是在撒娇。
少女推开房门,走到床边,笑着把床上的人挖起来。
被挖起来的是个约摸五岁的小男孩,如墨缎般的黑发有些散落在红扑扑的脸蛋旁边,却挡不住他精致的五官。
即使眼睛困得微眯着,看那像小扇子一样的睫毛也能猜到他睁开眼会是多么好看。
“与君,我要穿那件蓝色的小袄。”
小男孩带着困倦开口,他努力想要睁开眼,却还是困得难以睁开。
名为与君的少女笑眯眯地为男孩打理服饰,道:
“猜到小少爷今日会选湖蓝小袄,早早准备好了,来,手抬一下。”
男孩还闭着眼,却是听话乖乖把手抬了起来。
一穿上中衣,他就感受到一阵暖意。
他终于能把眼睛睁开了,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与君姐姐真好,把衣服烤的好暖和啊。”
“暖和就行,小少爷畏寒,可不能冻着。”
与君边说着,边帮人把蓝色小袄也穿上。
男孩嘟着嘴不满道:“与君姐姐又叫我小少爷,我已经长大了,哪里小了?”
与君轻轻捏了一下男孩软乎乎的白嫩小脸蛋儿,道:
“小少爷才五岁,离大人还远着呢,怎么就不小了?”
男孩嘟着嘴没再吭声,但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是有些不满的。
他的确很不满。
算上前世十九岁,他都二十四了,还被个十六岁的少女当成小孩子。
这个男孩就是叶洛,地府那场鬼潮过后,他稀里糊涂就到了这里,成为了一个小婴儿。
开始他是没有前世记忆的,等满月之后记忆才逐渐恢复。
他投胎到了古代一个陌生的朝代,生在千桓的一个勋贵家族——慕府之中。
这个史无记载的朝代名为梦泽王朝,自千年起,王朝四分五裂,主要有五大国度,按照方位划分,分别是东离,西越,南楚,北辰,以及千桓。
在地理位置上,千桓居于中部,在实力上,千桓军不及西越,农不如南楚,商不比东离,工不胜北辰,整体实力却稳居前三。
千桓在教育和人才培养上无可比拟,并且朝局稳定,君臣互信,文武官员相辅相成,发展下去,争上第一强国只是时间问题。
五国并立,虽有实力强弱之差别,但因各有优劣,相争多年,仍能够保持着动态平衡。
近几年来,各国都重视起发展商业,战乱减少。
但是整个王朝不止有五大国,还有大大小小数十个小国,国力比不上五大国,却有好战善战的。
尤其是千桓和北辰之间的几个国家,人口不多,却是人人善武能战,常骚扰边民,故两国都驻二十万大军在边。
在这样的背景下,慕家家主慕楠作为千桓的戍边大将军,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更何况,慕家夫人本就出身不凡。
叶洛是真的好运,才能在没有牛头马面的操作下也能投到这么个好胎。
他生在慕家,是慕家第三个儿子,从小受到父亲偏爱,母亲宠溺。
上头两位哥哥,大哥慕翊比他年长十一岁,虽然没有继承到父亲那惊人的武学天赋,对武道不甚感兴趣,但在文学上,他可是千桓百年一遇的天才。
别人家的孩子五六岁还在玩泥巴,他已经能写策论了。
十岁那年他参加科举,把一众寒窗苦读多年的学子踩在脚下,拿了第一名,皇帝龙心大悦,当即给他封官。
当时他大哥只是从五品小官,但五年过去,现在已经升到正二品刑狱司了,兼任太子太傅,是全京城最出色的少年。
皇帝甚至说,若不是慕家老大只喜欢查案办案,以他之大才,早就拜相了。
慕家老大年少就才名远扬,又官场得意,本该是京中最受闺阁少女欢迎的人,但并不是这样。
慕翊生性冷漠,冷面寡言,跟父母都亲近不起来,对其他人更不用说了。
长此以往,他冷若冰霜、无心无情的名声比他的才名还要大。
至于慕家老二慕言,倒是很好继承了他爹的武学天赋,哪怕小时候好吃懒做胖成小猪,但他就这几年稍稍学了一下,也足够成为这一代武功前十的人了。
他这二哥是个很传奇的人,自打生下来到七岁都是个懒坯子,还特别贪吃,自从成了全京城最圆滚滚的孩子以后就没退位让贤过。
他七岁那年,慕家新来一个小宝贝,取名慕宁,他头一次给人当哥哥,激动坏了。
不知道是不是太缺乏从哥哥那里得到的感情,慕二特别喜欢自己的小弟。
然而,那个时候的慕宁,也就是叶洛年纪小没记事,倒把前世的颜控属性带着来了。
小叶洛对冷面却非常好看的大哥特别的黏糊,对当时胖得五官模糊的慕二无比嫌弃,还被吓哭好几次,把慕二的玻璃心伤了又伤。
慕二被嫌弃多了,才渐渐知道为什么被嫌弃,为了得到小弟的喜欢,就改了懒的毛病,主动去习武,这几年下来,已经瘦成俊俏公子了。
叶洛含着金钥匙出生,又泡在蜜罐里长大,受尽宠爱,得到了上辈子缺失的那些亲情和幸运。
叶洛上辈子过惯了苦日子,所以这辈子再怎么被娇惯,他也心中有谱,知道改怎么对真心待自己的人,不会恃宠而作。
在想事情的时候,与君已经帮他穿好了衣服。
叶洛想: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真的会渐渐腐蚀灵魂,他已经被照顾习惯了,不太会穿衣服了。
叶洛用来刷牙的牙刷是他哥送给他的,是从东离得来的好物,特别好用。
在慕家,叶洛最喜欢的人就是他大哥慕翊,第一是因为慕翊长得最好看,第二是因为慕翊是全天下最宠他的人,是一个绝世好哥哥!
慕翊待人冷冰冰的,但架不住他整日的亲近与黏糊,在他的攻势下,慕翊把他宠上了天。
慕翊早就经济独立了,有俸禄,有赏赐,还有自己的生意,全家就数他最有钱了,这些都便宜了叶洛。
慕翊那张冰块脸实在难改,他宠叶洛体现在把所有的好东西都送去秋水阁,叶洛提了一嘴的东西,最迟用不了五天就能拿到手上。
夏日,府上只有他拥有不会断绝的冰块,还有各种冰镇水果。
现在天冷了,虽然没给他屋里接上地暖,但火炉子可没停过,用的都是最好的碳,对他身体不会有一点损害那种。
叶洛洗漱完还在想他哥有多好,正想着,突然看见桌上静静躺着一个蓝白色的物什。
算盘!玲珑玉算盘!
叶洛兴奋地上手,果然感受到了一阵暖意。
前天,他才在他哥面前羡慕别人的金算盘,今天一大早,他就看到了玲珑玉做的算盘!
玲珑玉是天下罕见的好玉,不但玉质柔和,触手温润,且冬暖夏凉,价值非常之高。
哪怕在皇室,也就皇帝有一小块玲珑玉枕头,皇后宠妃都只有戒指耳环那样的小物什,他这个算盘,比皇帝那个枕头的价值都要高!
“嗷呜~大哥,洛洛好爱你!”
叶洛把算盘抱在怀里,开心得像个小傻子。
得到心爱的礼物就是好,那点对早起上学的不满也散了个七七八八了。
叶洛把心爱的新礼物收好,刚出门就得到一个熊抱。
“三儿,看二哥给你带来了什么!”
来人放开了他,献宝似的把一个金算盘举到他眼前。
叶洛却是被一阵寒意冲撞得打了两个喷嚏。
这傻憨憨,又把冷气带给他。
来人正是慕家二傻子,尚未脱去稚气脸庞已经初显俊朗,身姿挺拔,一副翩翩少年郎的样子,难以想象这家伙几年前是一个胖到五官模糊的胖子。
叶洛接过金算盘,手指间传来的寒意冷得他一阵哆嗦。
“怎么样?喜欢吗?乖三儿,二哥对你好不?”
那傻憨憨还不知道冻着自己的宝贝弟弟了,搁那儿兴奋地三连问。
叶洛很想狂怼他,但看他一片心意的份上,他忍着哆嗦,挤出一个笑容来。
“二哥真好,我很喜欢,谢谢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