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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则得稚

思则得稚

发表时间:2021-05-04 13:46

由作者谢一淮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思则得稚》,主人公是元稚林谢思则,思则得稚小说主要讲述了:元稚林他其实已经不是人了,他早就已经死了六百多年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他的魂魄还在这个世界上飘荡,所以他现在想要寻找自己存在的理由。

属性:深情难抑的攻(谢思则)vs多愁善感但是又活泼聒噪的受(元稚林)

思则得稚小说
思则得稚
更新时间:2021-05-04
小编评语:我想要知道我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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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则得稚》精选

我死了六百多年了。

跟别的鬼不一样,他们都很年轻,最老的不过是民国年间死的,就我年纪最大。我是洪武年间的鬼。

说洪武年间都很陌生,但说是“朱元璋年间”的鬼,他们就都晓得了。

“那你见过朱元璋吗?”我的鬼同伴们总是这样问我。

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没见过朱元璋。六百年前我不过是个小人物,哪能见到皇帝呢!更别说直呼他的名讳了,在那个时候乱喊皇帝名字是要杀头的。

我姓“元”,恰好犯了朱元璋的名讳,所以在外面,人家都以为我姓“方”。

幸好现在和当年不一样了,现在就算我在大街上喊几百遍“朱元璋”,他也不会过来砍我头。

一来,朱元璋已经死了;二来,我也已经死了。

我怎么死的呢?

那确实是一段难以忘怀的事情。我死的时候很年轻,应当十九岁,不过那个时候十九岁也不算很小了,我有个哥哥十九岁都当好几年的爹了。年龄不算重点,重点是我怎么死的。

我是被我相好杀死的。我记得那天阴沉,没多久就落一场大雨。他用一把刀刺进我身体里,抽出刀时鲜血四溅,然后我就死了。

“你一个男人怎么还打不过你相好啊!”每个听过我死亡经历的鬼都这样问我。

唉,哪儿能呢!我虽是个男的,也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只不过我的相好恰好也是个男的。

我已经忘记我的相好叫什么名字了,都六百多年了,我能记得我自己叫什么就很不错了!但我记得我相好的模样,死都忘不掉。他是个锦衣卫,没错,就电视剧里演的那个锦衣卫。当鬼其实是很无聊的事情,我没事也会偷偷溜到某个地方和人类一起看看电视,但我做鬼很温柔的,才不会吓人。

那个时候的锦衣卫肯定是和电视里不一样的,大不一样,反正比电视剧里的长得凶。我相好他不算是那种清秀的男人,皮肤也没有很白。他眉眼轻厉:剑眉非常英气,那双眼睛很有神采,舞刀弄枪的时候,眼里总带着杀气。他也不是那种清瘦身材,看起来健壮,却又不夸张。个子嘛,当然很高,十分瞩目。

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光站在那,就让人不敢接近,想来这就是锦衣卫的气场吧。

可能就我一个人觉得他不凶吧,因为他见到我的时候都带着笑,那一双眼快要弯成月亮了。

我和他是竹马呢,就小时候一起玩、一起长大的那种。年幼时他对我很照顾,我读书、他练刀,院里落满了一地的银杏叶子,都是他的杰作。

正因他只对我温柔,将我看作是“唯一”,我也就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他了。十七岁那年,我家里出了一些事情,父母横死,他收留了我。

后来我跟他私定终身,就算“拜堂成亲”了。

男的和男的当然不可以成亲了,现在都不行,更别提以前了。但我和他不畏惧流言蜚语的,主要那会儿我是个傻白甜,不懂别人的白眼。再来是他护着我,我躲在他身后,自然不害怕。

但谁能想到呢,我跟他成亲的第二天,他把我杀了。现在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直到我死,他也没给我个解释。我死了之后,怨气很深,魂魄一直聚在那里不肯散,也没有办法投胎。我猜他怕我会化成厉鬼折磨他,所以找了一个道士来给我超度,要我早登极乐。

道士还是有点能耐的,拿了桃木剑和什么别的玩意,在院子里绕好久,嘴里一直念着奇奇怪怪的话。随后天光一闪,我和臭道士对视了。

我是死在银杏树下的,魂魄自然也被困在那棵树底下。那个道士看我化成恶鬼的模样,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想制服我,要把我魂魄给打散。如果鬼的魂魄被打散,那是要灰飞烟灭的,别提什么投胎了。

他打我,我特别疼,疼得在原地大叫。我什么也不喊,就喊我相好的名字,我说我恨你,我要杀了你。

我相好应该是听到我的惨叫了,他真的怕我杀他,于是让道士不要再作法了,这场闹剧才算完。

他知道我变成厉鬼了,每天都给银杏树浇水,还和我说话。说的都是一些屁话,我不爱听的。他以为给我浇水就能化解我的怨气,怎么可能呢?

我能看见他,也能听到他说什么,但摸不着他;他自然看不到我,有时候他还踩我脚,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浇水浇了几个月,他也自杀了,就吊死在那棵树底下。

我和我相好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死的那一刻。人死的时候是可以看见死去的人的,何况我就在他身边,他自然可以看见我。我看他瞪着眼睛望我,还朝我伸手,想要触摸我的脸颊。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都快死了,还和我道歉,说他错了,说他爱我。

我厌恶他,厌恶到极致。我说你快点死吧,你死了才好。

他听不到我说话的,无论我怎么骂他,他都听不见。我亲眼看着他挣扎、窒息,到最后一刻奄奄一息,那双手无力地垂下去,生气全无。

他妄想死后和我重逢,但我怎么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呢?我很恨他,死我也不让他有个全尸。

他吊死了,我就拽他的脚,硬生生让他头身分离,这才算解气。我不愿与他多纠缠,正好那个时候黑白无常已经来接他了,我赶紧躲到树后面,不想和他一起上西天。

可能我生来就是做鬼的命,两位鬼官看我躲在树后面,也没想过把我一起拉到地府,就只是把他带走了而已。他在走之前还想见我一面,我听见他在树的那头呼唤我的名字。

他说:“对不起,我真的很爱你。”

我呸。

自杀的人死后都会下地狱的,这是地府的规矩。他被黑白无常带走,也许都过不完阴寿,即刻就要被拉进地狱受刑。

我在银杏树下守着他断裂的尸身,看着有人把他拉走安葬。我想着他在地狱受苦的场面,一面觉得爽快,一面又觉得难过。他自杀是大罪,杀了人也是大罪,又加之生前大大小小的罪名,在地狱里肯定不会好过。

但他活该,如果他不杀我,那也没这么多事。如果他不杀我,也许我们俩还能白头到老,下辈子还能在一起作伴呢。

现在想那么多都是虚无,反正他已经死了,不存在“如果”。

我被困在那棵银杏树下好多年,直到一道雷劈死了银杏树,我才得以解脱。

我在人间飘荡了两百多年,没办法投胎,这世间的日子一眼望不到头,我想死不得,也不能再死了。有幸遇见一个和尚,他把我封在某座山的某棵树底下,这样就可以“长眠”了。

所谓“长眠”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也不可能转世的,和尚说我心里怨气未消,可能就算消了也没办法转世。他说我赚了,这跟做神仙没两样。

我才不做神仙,哪有神仙孤零零一个人的。

我在那棵树底下睡了三四百年,后来因为这片山要搞什么景区,树被挖走了,我又醒了。

一觉醒来果真与众不同了,周围的鬼都穿短袖短裤,就我穿个宽袖衣衫,非常格格不入。我是古代鬼,他们是现代鬼,第一回碰见时,他们还以为我是个演员,因拍戏而死。

我也认识不少做鬼的伙伴,他们有的是第一天当鬼,还被我吓到过。我也被他们吓到啦,因为有的人死得实在是太惨了,我很害怕。

这几年我一直在学习新知识,跟鬼学、跟人学,反正没让自己闲着。我还托梦给住在山底下的凡人,我让他给我烧几件好看衣服来,让我也穿穿他们“现代人”的衣服。

我把头发剪短了,这一招是民国的那个大叔教我的,他说男人得有个好看的发型,不然也没姑娘追。

哪有姑娘敢追我,姑娘们看到鬼都吓晕过去了。

我好坏啊,而且每次我入人家梦里的时候,都把人家搞梦魇。我也不想的,但我是鬼呀,做鬼怎么不吓人呢!

有了新衣服,我还想找个工作呢,因为做鬼太无聊了。有鬼跟我说,现在人玩什么“密室逃脱”,让我去里面帮工作人员吓吓人。我偷摸摸去过,里面好黑,伸手不见五指。但我是鬼,能看很清楚。吓人还挺好玩的,我不喜欢吓女孩子,因为她们都很胆小,我怕她们吓出毛病。我都吓男孩子的,有意无意拍一下他们的肩膀,在他们耳边说悄悄话,看着他们吓跳起来。

我在鬼屋里混了半个月,觉得这间鬼屋不好玩,就去别的鬼屋看看。鬼同伴们告诉我,有家新开的鬼屋非常可怕,可怕到鬼都不敢进去。我赶紧过去凑热闹,才进人家大门口,果然被吓到了。

不是被工作人员吓到了,是被老板吓到了。

因为这个老板,长得好像我的那个相好。之前我不是说过吗?我那个相好长得特别英气,让人不敢靠近。但这个老板又不一样,他虽与我的相好长得一模一样,却总让我感觉柔和许多,没有当年那么凶了。

我与他隔了五六米远,几处灯光落至他的发,倒窥出一点棕色光影。

我还没来得及感叹“这世间竟然会有这样相似的两个人”,他突然叫我:“您是要进来玩吗?”

我以为他在和别人说话,回头望了一圈,这会儿没别人进来。

他又说:“我就是在和您说话呢,是一位吗?有预约吗?”

这老板能看到我……我又愣住,空调吹来的冷气刹那凝固。

“您有预约吗?”他又问一遍。

我没预约,鬼还要预约吗?!

“您好?”

不好,他向我走来了。我撒腿就跑,不敢再和他对视。

我已经死了,鬼是不会有心跳的,但我还是觉得我的心在扑通扑通跳。六百多年了,我忽然有了心慌的感觉。

这不亚于一次重生,应当是做鬼的最高境界。

我以为我活过来了,在黑夜里乱吓人,但他们都看不见我。路灯亮了,地上映着橘黄色,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没有影子。

鬼不能在白天出来,因为阳气太重,我会变成死时的模样,那很吓人。只有在夜里,我才能漂亮一点,像个凡人。

我在路灯底下站了很久,看一辆又一辆的汽车飞驰而过,袭来的风打在我的脸颊。我感受不到这些风,它们是无用之物,对我一潭死水的命起不到任何波澜。

既然我没活过来,那为什么老板能看到我呢?难道是看错了吗?我不信邪,想要再回鬼屋去找老板。

接着就是我转过身来再与他对视,他正站在离我不远的公交站台边,穿一身黑衣服,宽宽松松的,露出一截好看的臂腕。他逆着光,我只能见他的身形,一半脸隐在灯光里。

我和他隔了一条宽阔的马路,这路途中间有车不断地穿过,一眼好似千年。我望着他熟悉的眉眼,六百多年的日日夜夜,在黑夜里不停折磨我、摧残我记忆的那个人,是不是就站在我面前呢?

他杀了我……

我没想过与他重逢,也不想与他重逢。自他死后,我都竭力不再去想念这个男人,可当我看见他,却还是忍不住地想要难过。

这个人会是他吗?我不确定。

人死了就会轮回,轮回了也许就大变模样。如果他从地狱里出来了,要继续轮回的话,也大概率不会用同一张脸了。

只是恰好一模一样而已。

我安慰着自己,稍微松了一口气,装作无事的模样走向马路对面,很不自然地摸了一把头发,想确认他是不是真的能看到我。

正当我想要靠近他、踩他脚背的时候,他忽然笑起来:“不好意思,你来的时候我们店已经打烊了。”

我一愣:“你说什么?”

我抬头看他的脸,还真是一模一样啊。不论是眉毛还是眼睛、鼻梁还是嘴唇,都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丝毫看不出来差别。只是再白皙一些、再和煦一点。

我想这个人还真是惨,怎么非要投胎成这男人的脸,越看就越讨厌。

正当我在心里骂他的时候,他又对我微笑:“我说我们打烊啦,下次早点来吧。”

我没说话,因为我还在试探他是不是真的能看到我。我伸手指头戳他肚子,还没碰上呢,他突然反应过来,后退一步,很无奈地看着我:“怎么了吗?”

“你……你能看到我?”

他的表情倒是有点形容不上来的意思:“我为什么不能看到你?”

“没什么。”我举起双手以表清白,装模作样和他一起等公交车。他很有礼貌,脸上始终带着笑的,反正就是告诉我,他们店晚上七点打烊,下次要早点。

我纳闷,因为以前我玩的鬼屋都是十点打烊,为什么他们家这么早!他说他们店女工作人员比较多,太晚了会害怕,所以就很早打烊了。

“那你还挺好的。”我漫不经心地说。

他笑笑:“下次你可以早点来,最后一场可以多玩一会儿。”

我哪能玩呢,我又没钱,他家密室逃脱好贵的,我出不起。但我不说,可不能让他觉得我穷,我得有点尊严。

“你每天都在店里吗?”我又问他。

他点头:“几乎都在,但我一周有一天休息天。”

“哪天不在呢?”

“哪天我想休息了,那就哪天不在。”

当老板就是好,哪一天不想上班就可以不来,那要是天天不想上班,是不是天天都不用来?我有点羡慕,但转念一想,我又不上班,羡慕他干吗!

我摸了一下鼻子,还是忍不住偷偷瞟他几眼。他这张脸真是让我又爱又恨,我都快恨死了,还要忍不住看。也是,几百年没看过了,多看几眼也实属正常,可以理解。

他跟我不熟,就算与我站在一起也不会贸然搭话。我瞥他的时候,看见他目视前方发呆,一个表情也不做。

我还挺想知道他叫什么的,但又害怕他不告诉我。于是我颇为心虚地问:“你叫什么?我能认识一下你吗?”

他略微低头看我,还是露出那种礼貌的微笑:“我叫谢思则,'思则得之'的'思则'。”

谢思则?他这个名字还挺古代的,跟我的差不多。我当然不告诉他我的名字,因为我比较神秘。

但可恶的是他竟然也问我叫什么,那我只得告诉他了:“我有两个名字,你想要知道哪个?”

谢思则一怔:“两个名字?”

是啊,我是洪武年间人,又十九岁了,自然会有名与字的。我叫元暮,字稚林。名与小字都是我爹给我取的,谁知这名字不吉利,稚林稚林,我确实是很年轻的时候就死了。

我不好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只好骗他:“因为改过名字,所以才有两个。”

谢思则点头表示理解:“那你最新的名字叫什么呢?”

这下可以说了:“我叫元稚林,元稹的元,幼稚的稚,树林的林。”

谢思则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说道:“很好听。”

虽说我名字看起来不错,但有鬼告诉我,我这名字读起来很像“志玲”,貌似是他们人界一个很有名的女明星。我在电视上看过一次,长得很漂亮。我也算沾了一点光了,但要是男明星就更好了。

到这儿就没话了,因为他等的公交车来了,得走了。临走前,他问我坐什么车,我随意看了一眼,说:“1路吧。”

“那我们得分别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给我,说如果我想来玩了,可以提前打电话给他预约。我在裤子上擦擦手,这才接过这张名片。

“谢思则。”我轻声念着他的名字,看他所座的那辆公交车开远了,思绪也随着他一起飘走。

我回头看了一眼公交车站牌。

根本没有一路!

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因为六百多年了,我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

我回到山边去,鬼同伴们都在等我归来,要我给他们反馈新鬼屋到底吓不吓人。我说不上来。

民国时代的那个鬼大叔叫许初成,他算是我最好的伙伴,人也很细心,一看我愁眉苦脸的模样就晓得今天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所以拉着我到树上面聊天。

许初成问我怎么了,我低着头不说话,就把名片递给他,我说我遇见一个男的,和我的相好长得特别像。

“有多像?”

“一模一样。”

我看见谢思则,就仿佛看见当年一刀刺穿我的身体时冷漠却带着深情的那张脸,又或者是他自杀时绝望无助的表情。百般矛盾。

“你忘掉了他的名字,却还能认出他的脸,还真是奇怪。”

是啊,真奇怪。我也想忘的,可是怎么都忘不掉。

许初成说我是“念旧”,不要紧的。况且那个负心人早就已经死了,就算这个谢思则是他的转世,也与前世毫无瓜葛,不会再杀我一回。

他说的没错,谢思则就是谢思则,永远不会变成那个负心人,我不用难过。但我就是莫名情绪低落,挂在树上又想到那个下雨天了。

我还想再见一回谢思则,想看看他是能看到鬼、还是单纯地能看见我。我跟许初成说这件事,要他明天白天陪我去一趟鬼屋,但被他拒绝了。

鬼都不能白天出门的,会现出原形,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在太阳底下就是什么样。许初成死得惨,他更不想出去。我失去了能见到谢思则的机会,没人能帮我验证他是不是真的能看见鬼。

我在山上呆了很多天,这段时间下了好几场雨,又晴过几回,我越发懒散,平时只想挂在树上不出去。

许初成以为我是为情所困,才特意拉我去城里的公园逛逛。他说公园里有很多鬼,可以去相个亲。原本我不想去的,可是他非要拖着我,没办法,只好和他一起去了。

那个公园其实挺诡异的,老早就有鬼闲来无事吓人,到夜里又树影斑驳,更不敢有人散步。许初成喜欢这样静谧的地方,他可以很自由,学他心上人唱歌。

他心上人是当年很红的女明星,跟我说过好几回,但我就是记不住她的名字。幸好他不问我,不然我还尴尬。

我坐在长椅上看他唱歌,说实话,听他唱歌很痛苦,因为他五音不全。这四周所有出来玩耍的鬼都被他给吓跑了,别说相亲。只有我硬着头皮在这听,不听还不行呢,他会和我生气,以后就不告诉我怎么变好看。

他唱《夜来香》,隐隐约约能听懂歌词,其他不堪入耳。

我听累了,歪在长椅上假寐,忽得听见有活人的脚步声。

鬼是没有脚步声的,只有活人有。我惊讶于竟然有活人敢在大半夜来这个公园闲逛,还真是不怕死啊!不知道是哪位壮士,无意瞥了一眼,透过惨淡的月光,我看清楚这个人的脸了。

是谢思则。

“别唱了!”我对许初成喊了一声,“有人来了。”

许初成立刻闭嘴,他躲在树后面偷窥,也看见了谢思则。

谢思则果然是来闲逛的,他耳朵里还塞着耳机,把周围一切不和谐的声音全埋在耳朵里。我慢半拍地从长椅上站起来,木讷地看着他,直到与他对视。

这是我和他第三次对视,我百分之百确定他能看见我,且只能看见我一个鬼。

谢思则应该是吓了一跳,在原地辨认了很久,见是我,才缓过气来:“是你啊,元……”

妈的,他不记得我叫什么名字!我很不悦地提醒他:“元稚林。”

“嗯,元稚林。”他笑得挺灿烂,“你怎么在这儿?”

我说:“我来这里散步。你呢?”

他说他也是来这儿散步的,散好几天了。我心想,这人胆子还真大啊,开个密室逃脱还不够,还不怕死到这里散步?这也太牛了,我佩服!

“我还在等你来我们店里玩呢,看来这几天是很没空了?”

我在心里揶揄,谢思则真的好大胆呀,他看不出来我没影子的吗?还邀请我去他店里玩,难道说他们店里缺工作人员,让我这个真鬼去当吗?

“我晚上很晚才下班,没办法去你那里玩。你要是能开到晚上十点钟,也许我会考虑来的。”我骗他说。

谢思则表示很抱歉,他说他会考虑开晚一点的。

我和他一起坐在长椅上聊天,这周围有好几个鬼来围观,都被我一个眼神吓走了。毕竟我当鬼资历比较久,欺软怕硬许多年,人家也都晓得我的恶名。

“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吗?”谢思则问我。

回家?我没有家,成熟的男人都是不回家的。但我故作神秘,朝着他微微一笑:“我当然是有事情要做,所以才不回家的呀。”

我笑得太坏了,加上我是个鬼,没有生气,一定让人毛骨悚然。但谢思则没有害怕,他胆子实在是太大了。他还说:“要我送你回家吗?”

思则得稚小说
思则得稚
由作者谢一淮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思则得稚》,主人公是元稚林谢思则,思则得稚小说主要讲述了:元稚林他其实已经不是人了,他早就已经死了六百多年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他的魂魄还在这个世界上飘荡,所以他现在想要寻找自己存在的理由。

属性:深情难抑的攻(谢思则)vs多愁善感但是又活泼聒噪的受(元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