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毛肚好吃倾心创作的一本纯爱小说《重生之白给》,主人公是尉迟岚宗锦赫连恒,该小说主要讲述了:尉迟岚睁眼之后发现他竟然重生了,并且还是重生到了自己的死对头的家里,成为了他们家的一个奴隶?!尉迟岚表示这绝对不能忍!
《重生之白给赫连恒》精选:
树林子往深了走,有处山泉汇成浅浅湖泊,月色藏匿在枝叶间,落在湖面变成点点银光,北堂列大老远便见到赫连恒站那里。
“主上!”
赫连恒头也未抬:“……你怎么跟过来了。”
“刚回来就看见江意要杀小宗锦,说是主上的命令……”“杀了吗。”“我让他先别杀。”
赫连恒穿的一身黑,在这种月色浑浊的夜晚林间犹如鬼魅。他这才慢慢侧过身,看了眼北堂列:“违抗我的命令是死罪。”
“那可不,”北堂列笑眯眯道,“但主上这么迫不及待问他死了没,想必也是后悔了吧?”
“北堂,莫要找死。”
听见赫连恒如此语气,饶是吊儿郎当的北堂列也收敛了不少,正色道:“主上,他若真是尉迟家的人,杀了太可惜了。……我们此去久隆,去尉迟老家,倘若他能为我们所用,能带来不少益处。而且……主上不觉得,小宗锦和一个人很像吗?”
“嗯?”
北堂列眉间微皱,似在思忖:“……我总觉得他和尉迟岚,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我虽然只见过尉迟岚两次,一次是九曲坡之战,另一次是在晏函谷,我们和皇甫联手围剿尉迟那次……脸倒是不像……我也说不上是哪里像,但总觉得相似。”
这话来得莫名,可正中了赫连恒的心思——他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贱籍的小倌开始,便觉着对方和尉迟岚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
眼神,口吻,还有身周无形的气场。
明明是个下贱之身,站在他面前气势却不落下风。
“会不会是尉迟岚的私生子?”北堂列道,“尉迟岚虽然没有娶亲,但男人嘛,在外面有过几笔风流债也不稀奇;宗锦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不可能。”赫连恒忽地开口打断他,“大夫替他摸过骨,年过十七。”
“那就是流落在外的幼弟?”北堂列接着说,“说他和尉迟家毫无瓜葛,只是个寻常的小倌,我不信的。”
“继续说。”
“他若是真的了解尉迟家的事,此番我们前去久隆,他定能帮上忙。”
“此去也不是打算和尉迟动手。”
北堂列点了两下头,连声应道:“对,对,主要是不想让皇甫占尽了便宜;那主上若是执意要杀了他,不如把他赏给我?”
“为什么?”
“我还挺喜欢他的,可爱。”
“你想得倒是美。”赫连恒斜眼瞥他,眼神冰冷。
北堂列说的在理,赫连恒心知肚明。
只是宗锦无端提起尉迟岚的死,他才气上心头想一杀了之。气过了,他便知道自己不该贸然杀了他——不然何必同意带他来久隆?自然是看中他和尉迟家必定有瓜葛。
“哈哈,想想而已。”北堂列笑笑,“他不像是尉迟家派来刺杀主上的,他那么想去久隆,我总觉得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他嘴太硬。”
“那不如这样,我去撬开他的嘴,搞清楚了再杀也不迟。”
赫连恒未置可否,又转回身去看着脚下一池泉水,良久后才道:“退下吧。”
这便等同于应允。北堂列立刻咧嘴笑起来,点着头轻巧地回了句“是”。
——
莫说北堂列初次见尉迟岚是在九曲坡之战,就连赫连恒也是。
只是在更早之前,他便已经熟知尉迟岚的大名——这个年纪还小他两岁的恶鬼,十七岁便一战成名,不到二十就成了尉迟家的家主,短短六年时间,将排不上号的小族尉迟,带领成了呈延国第二家。
群雄割据前,尉迟家的封地只有呈延国最西的弹丸之地久隆。久隆虽然小,但土地肥沃,富庶可观,引得周边几家垂涎欲滴,都想据为己有。
当时还在的中行,加上北面的司马、东面的皇甫,三家联手要以武力瓜分久隆。联军两万余人马,而尉迟家不过四千军士,消息传出来时,各个氏族都觉得尉迟可怜,气数已尽。
谁知道尉迟家的长子,也就是尉迟岚,居然兵行险着打赢了。
具体是如何,外界难以得知;只知道大致是三家联军兵分六路包夹久隆,谁也不愿意打头阵,试图兵不血刃地让尉迟投降。就这境况中,尉迟岚率两千兵,在久隆与商州接壤的一处隘口,在大雾天的黎明偷袭***营帐,借雾隐匿,火烧连营,竟一击命中直接摘下中行家主的项上人头。
谁也不知道尉迟岚是怎么得知中行的确切位置,又是怎么知道那日早晨会是大雾。
结果便是联盟瓦解,其他两家退了兵;尉迟乘胜追击,将群龙无首的中行军赶尽杀绝,不仅守下了久隆,更一举吞并了久隆数倍之大的商州……尉迟岚的名字,便就在那场战役之后,响彻呈延国上下。
他屠光中行家满门,以绝后患;因此被世人称之为恶鬼,在坊间谣传中长得奇丑无比,像牛头马面。
赫连恒从那时起便对他兴趣盎然,盼望着能和他交手。等他真的在九曲坡和尉迟岚交手时,才发现对方长得一点也不丑——尉迟岚此人仿佛就是嚣张二字的化身,坐在马上英气勃勃,与他交手时还能狂妄地笑。
竟能激起他赫连恒的战意。
赫连恒只想打赢尉迟岚,将他抓回帐下,问问他是怎么打赢中行的。
但他还没能做到,尉迟岚已经身死。
夜色凄迷间,赫连恒忽地伸手入怀,摸出那把乌金匕首。凉意自指尖蔓延至心头,是难以名状的郁闷——他一定会弄清楚是谁杀了尉迟岚,替他,也替自己手刃仇人。
——
待北堂列回到休整地时,江意正蹲在火堆边烤野鸡子,可怜的小倌被绑在不远处的树下,正“唔唔唔”地不知在说些什么。
“能吃了吗?”他走到江意身边问道。
“快了,”江意一扬下巴,示意那边的宗锦,“能杀了吗。”
“不杀,先不杀。”北堂列说,“你塞着他嘴干什么,”
“他从主上的爷爷开始骂起,骂到你我……太能骂了,受不了。”江意说着,将手里刚烤熟的野鸡子拿开,小刀一挑拆成两半,用干净油纸包着递到了北堂列手里,“给。”
“谢了。”
他拿着烤鸡走到宗锦身边蹲下,先在宗锦眼前嗅了嗅烤野鸡的香味,再道:“吃点不?”
“唔唔!”
“这样,你别闹腾,我请你吃好吃的,”北堂列道,“我就给你松开嘴,成交就点头。”
眼睛通红的小倌重重地点了点头。
北堂列没想太多,当真依言去取下了塞在他嘴里的布条。可他万万没料到,就在一刹那,宗锦面红耳赤、血管暴起地吼出了声:“赫连恒你个杂种!!你他娘……唔!!!”
北堂列只好皱着眉又把他嘴塞上了。
“你何必呢,他真的会杀了你的。”北堂列索性往他身边一坐,捧着野鸡子撕下来一个肥嫩流油的鸡腿,“先不说主上杀不杀你,你不想吃吗?你闻闻。”
他就这么拿着鸡腿,递到了宗锦的鼻间。
香味直直扑进宗锦的感官里,霎时间唾液便渗了出来。
——他从出城两个时辰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晚上,期间水米未进,这会子正饿得前胸贴后背。
烤野鸡的香味简直能夺人心魄,宗锦被塞着嘴绑着手脚,想挪也挪不开,只能死命偏过头,试图离鸡腿远一点。但北堂列比赫连恒还气人,鸡腿就那么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他怎么躲,北堂列就怎么追,让他无处可躲。
“你老实一点,就可以吃鸡腿了。”北堂列说,“我们还可以边吃边聊,不好吗。”
“……”
“鸡腿不香吗?”
“……”
“我这儿还有偷偷带的牛肉干,无香卤的,”北堂列另只手伸进自己衣兜里,再摸出来一个油纸包,和鸡腿呈两面夹击之势围剿宗锦的嗅觉,“别看无香平时冷淡,她手艺是一绝。”
“唔唔唔唔!”(老子不吃)
宗锦刚“唔”完,肚子便“咕——”地宣告投降。
北堂列笑容更盛:“你看,你也饿了,不必硬撑。……我们聊聊,你愿意聊,我就分给你吃,如何?”
骂了这么老半天,该发的火也差不多发干净了;宗锦冷静了许多,人一冷静下来,就还是会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他饿得胃绞痛,被肉香味勾得受不了,犹豫了几息功夫后才终于不情不愿得点了点头。
北堂列再度替他拿下塞嘴布,不由分说地塞了片卤牛肉进他嘴里。
宗锦囫囵嚼了几下便吞掉,一边咽一边道:“再来点。”
对方好像是真来关心他的,贴心地撕下一条鸡腿肉,递到他嘴边,刚刚好他够不着的位置:“喏,我这人嘴碎,喜欢闲聊,你跟我聊一句,我就喂你吃一块,如何?”
“你他娘的……”“诶,别骂人,你再骂江意都要忍不住杀你了。”
宗锦瞪着他,呼吸声粗重,显然又要发脾气了。
“说真的,小宗锦,聊聊。”北堂列说,“你真是尉迟家的人吗?”
他看看香嫩流油的鸡腿肉,又看看北堂列的脸,很快便得出结论——北堂比赫连还要贱。
要是他没吃,大不了就是顶着香味挨饿;可现在他吃了,意志力已经被撕开了一个口,被击破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宗锦嘴角耷拉着,忿忿道:“是。”
“哎,这就对了嘛,”北堂列如他所言地把鸡腿肉递到了宗锦嘴里,“那你怎么会在轲州,当了小倌?”
“……老子还想找人问问……”
宗锦烦躁地回答了这句,接着便一口咬下了北堂列递来的鸡腿肉。虽是在野外随便弄出来的食物,除了一点盐巴外什么也没放;但野鸡已经足够好吃,更别说宗锦还是个无肉不欢的人。
都说好汉不受嗟来之食,可真饿起来,面子不面子的都得先放一旁。
北堂列十足耐心,转手又扯下来一条,递过去道:“什么意思?”
“老子睁开眼就在赫连府了,什么都不知道,你别问我,”宗锦不客气地伸着下巴接下肉,一边咀嚼一边道,“问我也没用。”
这话像极了不愿意吐口,可北堂列看宗锦吃东西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已经因为丢了面子而自暴自弃。
宗锦吃得满嘴油,手腾不出来,便干脆伸着舌尖将嘴角的油渍舔进嘴。
要不是他现在模样狼狈,这动作兴许还能有一星半点的诱人;现在北堂列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粗鲁,可其中又掺杂了些微妙的可爱。
宗锦迟迟没等来下一口鸡肉,抬眼便看见这位赫连家的猛将正盯自己的脸,不爽道:“你还有什么要问的,一次问完;肉也别撕了,直接给我,我都回答你就是了。”
“当真?”
“废话,老子一向言出必行。”
“行,豪爽。”北堂列说着,抽出了腰间别着的刀,利落地割断了宗锦身上的绳子,依言将整只野鸡腿递了过去。
宗锦毫不含糊,抱着鸡腿便开始啃:“……唔,你想问什么,问。”
“……”
眼见宗锦真打算专心吃东西,北堂列也放下了些警惕,索性就和宗锦并排坐着,吃他手里剩下的鸡胸脯。
“那我换个问法,”北堂列道,“你跟着去久隆,是想回尉迟家?”
“可以这么说。”
“回尉迟家,有人接应你?”
此言一出,宗锦啃着鸡腿的动作顿了顿。
——他要还是尉迟岚,回去自然是登高一呼,便有的是人会来追随他。
可他现在不是尉迟岚了,至少脸不是。回去之后的事他着实还没有成算,只是怎么都比呆在赫连恒身边好。
片刻后宗锦才回答道:“不知道,有没有都无所谓。”
他这点动作和迟疑,北堂列尽收眼底。他在心里猜测着宗锦的身份和来头,但情报太少,以至于根本找不到明确的方向——小倌,贱籍,尉迟家的人,却出现在轲州。
且不说尉迟岚就在宗锦出现的前一晚死于非命,就算是尉迟岚早早安排好了要下这步棋,找个小倌来接近赫连恒实在是太不合理。赫连恒又不好男色,找个能打的来投诚都说得过去些。
北堂列越想越觉得宗锦也许真不是有备而来,他试探着再问道:“那你跟我交个底……你看我特意来给你送吃的,你总得给我点有价值的消息吧?”
“……”宗锦眉头紧皱,烦躁和忧愁在他那张脸上总显得惹人怜爱,“我去久隆报仇,这够不够?”
“报什么仇?”
“……”
“那我再换一换,”见宗锦不愿意说,北堂列柔声诱导道,“找谁报仇?尉迟家的人?尉迟崇?”
“……洛辰欢……嗝。”宗锦说着打了个饱嗝,手里的鸡腿已然啃得只剩骨头。
北堂列没注意到这些——洛辰欢这名字一出来,他便知道自己这次赌对了——他迫不及待地接着问道:“什么仇,多大的仇,你一个人能报仇?”
“……我没吃饱,”宗锦道,“那什么牛肉干,再来点。”
“……行,”北堂列瘪了瘪嘴,“最多还能给你两块……我没剩多少了。”
如果宗锦说出的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名字,他倒觉得有可能是随口胡诌,而非真心之语。可洛辰欢,那是尉迟岚身边一等一的心腹亲近,在尉迟军中能当半个尉迟岚的地位;而且这次尉迟岚暴毙,洛辰欢就在现场。
宗锦要编,大可不必编这么个人物出来。
况且眼睛是很难骗人的——提起这名字的时候,宗锦明显目光有躲闪。
两片牛肉干递过去,北堂列打铁趁热:“什么仇,快告诉我。”
“……杀,杀,”宗锦卡住,“反正就是很大仇。”
他总不可能说洛辰欢杀了他,所以他要去报仇吧?
“大仇是多大的仇,”可北堂列不依不饶,追根究底道,“杀子?夺妻?杀父?又或者……情仇?”
“?!”最后俩字直接惊得宗锦牛肉干卡了喉咙,他狂拍胸口咽下去,愤怒道,“杀父,杀父之仇,行了吧?”
“……原来如此。”北堂列说,“我还以为是他把你卖去了馆子里之类的……那小宗锦,你看这样如何?”
“嗯?”
“赫连和尉迟的关系你应该知道,我们赫连军可以为你报仇雪恨。”北堂列盘算着,徐徐开口,“你应该很熟悉久隆吧?等到了久隆,你只要把你知道的尉迟家的情报告诉……”“不可能,你想都不要想。”
北堂列改口道:“那一部分可以说的情报……”
宗锦仍是果断拒绝:“不……”
“不需要任何情报。”另一个声音突兀地插∧入,一下子让两个人都绷紧了背脊。
赫连恒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们身后,仍是那副面无表情的冷漠样子,正睥睨着盘腿坐在地上的宗锦。
——而宗锦居然一点脚步声都没听见。
这小倌的身体再怎么弱,可灵魂还是他的,是那个从小上房揭瓦、长大出生入死的战将尉迟岚的。他早已经习惯了身处危险之中,周边的任何动静都会去注意;即便如此,赫连恒是何时出现的,他毫无察觉。
他霎时间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一脸的防备。
“主上回来了?”北堂列倒是很快恢复了镇定,“我和他聊得……”
“不必多说,”赫连恒斜斜看他一眼,“我都听见了。”
宗锦紧盯着男人,道:“要不要脸,堂堂赫连恒,居然还偷听人说话……”
北堂列悻悻地闭上了嘴,先看了看赫连恒的脸色,又偷偷瞄了眼宗锦——这小倌也不知怎么的,明明刚才和他说话的时候还像只好脾气的野猫,给吃就给摸;可一和主上面对面,就立刻炸毛拱背,像是随时要扑上去咬人。
而且他自己好像都未察觉。
这边北堂列还在旁边观察,那边赫连恒突然有了动作。
男人朝宗锦迈开步子,瞬间拉近了距离。身材娇小的宗锦在他面前宛若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连忙将手架在面前,警惕着赫连恒的动作。然而他连后退的时间都没有,赫连恒倏地掐他的手,往自己的方向狠狠一拽。
——赫连恒看起来不像个带兵打仗的将领,但不代表他真的不善搏斗。
宗锦只觉得失重感倏然传来,自己余光里的火堆晃出了虚影;待他再看清楚眼前的事物时,看见的竟然是褐黑的地面和赫连恒玄色的衣摆——他被赫连恒直接扛上了肩头。
怎么回事?!
上次是被无香扛,这次是被赫连恒扛?他们赫连家的传统就是把人扛肩上吗?
宗锦后知后觉地回过神,连忙挣扎起来:“你有病吗赫连恒!你把老子放下来!!你要做什么?!!”
只是无论他如何挣扎,如何谩骂,赫连恒都毫无反应。
男人的手稳得令人发指,步伐也很快,扛着他没走几息功夫便走到了马车附近。江意正坐在马车门前吃东西,一见到赫连恒便跳下地,恭敬地颔首示意后便离开,识趣得很。
赫连恒一言不发,只是单手掀开了马车的门帘,将肩头的人粗暴地扔了进去。
宗锦的脑袋“哐”地磕在角落里,咬着牙刚要骂出声,便瞅见赫连恒钻进了马车里。
马车里光线昏暗,仅有侧面的车窗卷帘的缝隙能透进几线闪动的火光,恰恰好落在赫连恒的眉眼间。
赫连恒脸色不怎么好。
宗锦深吸一口气,中气十足地问道:“怎么,要杀老子还要挑地方?”
他这些话,激怒赫连恒是远远不够的。男人盯着他,忽然从腰间拔出尖利的匕首。
——看样子是真要动手了。
宗锦心里暗道一声不妙,瞥过自己身边,既没有能用来防御的东西,也没有任何利器。而且这马车本来便只是为赫连恒一人准备的,现下两个人以如此情势一并在内,更是狭小得连动弹的余地都没有。
只消匕首落下,赫连恒便能要了他的性命。
然而男人并没有犹豫。
闪着光的刀尖猛然扎向他的胸口,宗锦的脑子里绷紧了弦,在被刺伤的毫厘之间往侧面躲开。匕首“噔”地扎进了座椅中,男人面色沉静如死水,抽出匕首又是一刀直直刺向宗锦的喉咙。
眼瞧着躲是躲不过了,宗锦下意识地抬手,抓住了赫连恒的手腕。
可他并没能一举挡住赫连恒的势头,刀尖仍在向他逼近,直到抵上他的皮肤才堪堪被他停住。
宗锦强撑着,声音如同挤出来般发涩:“你要做什么……”
男人手腕一抖,瞬间甩开了他。紧接着那刀又要刺过来,宗锦仓皇躲闪着,还不忘说话:“你无耻,赫连恒,你太无耻了!”
好歹也给他一把刀,这样杀一个没有能力还击的人,不是大丈夫所为。
他是想这么说,可却没有余裕说。
男人像戏耍小动物似的,占据着绝佳的位置,攻击他的要害。
赫连恒若真想杀他,刚才无声无息接近时便能直接要了他的命;宗锦一下便意识到对方只是在取乐,在躲闪的间隙突然停下了动作:“你来啊,赫连老狗你只管来,与其被你这么戏弄,老子还不如死了;你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老子绝不反抗……有种你就杀,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