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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奏

双重奏

发表时间:2022-08-03 17:21

主角为秦暮季北辰的小说《双重奏》是作者空岛飞鱼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双重奏的主要内容是:秦暮的一生都过着普通但又似乎没有那么普通的生活,而对他来说现在却也是他改变自己命运最好的时刻。

最新评论:过气乐队主唱攻x当红偶像音乐制作人受

双重奏小说
双重奏
更新时间: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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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奏》精选

季北辰注意到秦暮的目光,紧张地舔了舔嘴唇,红红的小舌带着一点奶渍含进温热的口腔里。

秦暮看着,猛然心下一跳,生出了些妈粉不应该有的绮思。

“秦暮,你吃烤土司吗?蘸芝士酱的那种。”季北辰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望着秦暮。

秦暮微笑着接过一片土司,同时为自己刚刚脑海里的的下流想法感到可耻。

这个比他小十岁的青年,单纯无辜地让人心生嫉妒,秦暮已经过了年少轻狂、争强好胜的岁月,却仍然对这才华横溢却不谙世事的后辈生出了些无奈的感慨。

透明水杯里的牛奶见底,秦暮一眼望去,并没有找到抽纸盒,便用指腹轻易快速地在唇边抿了去。

季北辰小口吃着土司的动作一顿,他的目光随着秦暮轻轻擦拭的薄唇,慢慢下移到他线条明晰的锁骨处,泛着银光的细链条随着轻微的摇晃而擦过那根坚硬却纤细的骨头,与白皙的皮肉若有似无地接触,而链子下端精致的十字架则安然自若地划进秦暮温热的胸膛,甚至能够轻而易举地听到那人生动的心跳。

季北辰猛地灌了口牛奶,他比秦暮要诚实许多,现在的他简直嫉妒地发狂,因为一条廉价的项链。

“慢点喝吧,我们不急的。”秦暮好心提醒道。

季北辰却险些把牛奶喷出来。

洛星池将二人的神态尽收眼底,一双烂漫的桃花眼笑起来简直灼灼其华,他倾身在季北辰耳边窃窃私语几句,偏偏目光还要状若无意地扫过秦暮。

秦暮当下便觉得奇怪,他便猜测洛星池说的悄悄话肯定和他有关。

可是,为什么洛星池要和季北辰说关于他的悄悄话呢?

早餐后,季北辰和秦暮坐在AME宽敞又舒适的暖橘色沙发上。

秦暮作为客人自是不敢坐的太懒散,便自觉端正了坐姿,可与他不过两指距离的季北辰却更显夸张,他的神情明显地紧绷着,正襟危坐的姿态比秦暮这个客人还要拘束。

现在这个环节是mc和音乐人为商讨歌曲创作而进行的曲向探究环节,同时通过k歌的方式让音乐人明白mc的声色和唱功,为后续的创作提供便利,这是《快乐无极限》音乐特辑的传统。

可现下季北辰如此紧张,作为mc的秦暮便不得不做出点行动。

秦暮的手掌在桌子的掩映下轻轻握住了季北辰紧握成拳的手,他的手心干燥温热,却烫的季北辰整颗心都在灼烧。

“放松点,我的唱功其实没那么糟糕。”秦暮轻声道。

片刻后,他发觉季北辰的神情不再那么紧绷,便决定收回手掌,却在顷刻间被季北辰回握了过去。

秦暮并不喜欢过密的身体接触,抚慰季北辰的行为也是出于责任心的驱使,几乎下意识地,他就要强制性地甩开季北辰的手,可却陡然间感受到那双纤细地过分的手掌轻轻颤抖着,在他皮肤上如羽毛般轻柔地掠过。

等到秦暮把目光从两人相握的手掌移到季北辰脸上时,季北辰无辜纯良的娃娃脸绽开一个甜美的微笑,即刻像从不曾回握秦暮手掌那样轻而易举地松开了手,继而又拿起一旁的遥控器。

“要写歌的话,了解歌手的音色和曲风爱好是很重要的事情,就像我们队长,他音色偏细一点,唱流行乐就很适合,唱出来的高音也很有爆发力……”季北辰瞬间敬业地做回节目委以重任的音乐制作人。

秦暮在许多无解的问题之外,也感到轻松很多。

“所以,北辰主要是根据歌手音色写歌?”秦暮问道。

季北辰却摇头,“主要还是看我心情吧,音色固然很重要,但制作人的灵感却是歌曲成型的灵魂,即使再美的声音,他不能触发我的灵感,那我也写不出好的歌曲,如果根据音色强行适配旋律,也只是一首舒适度还不错的烂歌罢了。”

秦暮突然很好奇,这样一个写出数首爆曲的天才制作人,他的灵感到底从何而来?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能让你产生灵感,我们的歌就要变烂了。”秦暮道。

季北辰立刻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你可要好好努力了。”

季北辰在巨大的液晶屏幕上找寻着什么歌曲,几分钟的找寻无果后,他开始在搜索框打字,第一个输入的字母是“f”——

秦暮心下一惊,他真害怕后面跟着的字母是“l”,现在显然不是能够在大众面前轻松唱起“Fly High”的歌曲的时候。

“Fox”——狐狸乐队,当下火热的一支摇滚乐队,他们的歌曲并不是传统的重金属音乐,而是融合了流行乐元素和摇滚元素的新流派,既有适合大众的音乐舒适性又有个性张扬的年轻标签。

秦暮感到惊喜,“Fox”的音乐,是他除AME之外听的最多的,说是狐狸乐队的音乐死忠粉也不为过。

可在欣赏音乐之余,他也无不遗憾这些优秀的歌曲不能由他来唱。

这种想法并不令人羞耻,每一个歌手都希望能演唱真正优秀的歌曲。

“Fox的《风歌》我觉得很适合你,来试试吗?”季北辰发出邀请。

秦暮便接过他递过来的话筒,当音响的音乐如风声般掠过他的耳边,抵着冰冷柱体的嘴唇溢出声音,风一样的悠远,风一样的浪漫,风一样的漂泊和无奈。

《风歌》讲述的是一群为了音乐梦想背井离乡的伙伴经过数个日夜的流浪和拼搏,终于登上舞台实现梦想的故事,这首歌是Fox的成名曲,也是这支乐队的自传,像风一样流浪远方,又像风一样徘徊迷失在异乡的风景,他们乘风而起,又逆风归来,初心和终途都是迎着风而飘来的歌声。

秦暮很喜欢这首歌,他也是,杜明天也是,他们五个人的“Fly High”都是如此——逆风而行的歌者。

“就让我逆风而行,走过无尽沙漠,留下不为人知的脚印,在风中歌唱,直至老去……”

稀稀落落的鼓掌声响起,秦暮看到笑容满面的季北辰仍在为他鼓掌,还有躲在人群后的小雯一脸尴尬地将手缩回衣服口袋里。

秦暮却差点流下泪来,十年了,他自己都没想到还有人会为他的歌声而鼓掌。

礼尚往来,秦暮也点了一首《少年》给季北辰。

季北辰的独唱与AME的七人合唱有很大不同,他的独唱柔和清爽,按时下来说是很日系的唱法,听者仿佛深处碧蓝海岸,耳边海风轻轻拂过,两三只海鸥从天际低低掠过,心旷神怡之际又有无数暗处丛生的惆怅,而七人版本则更加明朗高昂,将少年的朝气蓬勃展现地淋漓尽致,树木拔地而起,野草迎风乱舞一般的恣意洒脱。

秦暮静静听着,在合适的时间送上适度的掌声,刚刚过于激动的心情也因着季北辰舒缓的歌声而渐渐平复下来。

之后,秦暮又唱了两三首歌,其中不乏AME登上榜首的热曲和海外知名乐队的摇滚音乐,秦暮把话筒放下时,季北辰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你原来喜欢这种音乐啊。”

秦暮所唱的确实是他很喜欢的歌曲,不过因为曲向正好和AME男团的歌曲重合,合作搭档又正好是主唱季北辰,所以便多唱了几首AME的热歌,他看着季北辰一副了然的兴意,有些懊恼自己是不是表现地过于谄媚。

秦暮不自觉地交叉着双手,然后握紧,他并不想给季北辰留下不好的印象,这是一位mc、一个歌手对于自己的嘉宾、音乐搭档满怀敬意的想法。

季北辰却在此时突然开口:“你不试试偏迷幻一点的曲风吗?比如BLACK GUN的《Rosemary night》。”

秦暮瞬间愣住,他还来不及说出推拒的话,夜风一般悠扬惆怅的音乐便从音响中缓缓流淌出来。

然后他只能顺从地接过季北辰递过的话筒,自己的声带像突然苏醒一般自动发声,传说中来自迷迭香之夜的情人,从他清冷的声音中越过,又被缠绵的尾音紧紧缠住,在一团迷雾中,共舞的两位不曾见面却相爱了数年的爱人被迷迭香牵引着,踏入森林深处的静谧湖畔,他们紧紧拥抱的身躯仿佛嵌入了彼此胸膛,融为一体,而后沉沦无声湖底。

迷幻的乐声空气般无孔不入,秦暮的歌声与它重叠又微微错开,明明是与原唱BLACK GUN截然不同的演绎方式,却出乎意料地并不让人感到违和,而是让人产生这首歌就是这样唱的荒唐想法。

乐声戛然而止,秦暮坐回沙发,望向季北辰的眼神更显疑虑,他怎么会知道这首歌?

季北辰放下因为热情鼓掌而变红的双手,一副全然真诚的神情,“果然比起RB音乐和抒情摇滚,你更适合迷幻音乐一点,我觉得你在唱这首歌时——很帅气。”

季北辰顿了顿,他本来是想说很性感的。

“为什么你会选这首歌?”秦暮迫不及待地问道。

季北辰欣然道:“其实我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就觉得它很适合你了,对于Fly High来说,它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不是吗?”

秦暮猛的站起来,可他只是用复杂的眼神紧紧盯着季北辰,在他身后的一众工作人员一片寂静无声。

现在显然不是Fly High可以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刻,季北辰这样做只会为节目和AME招来不必要的骂声,保守的王导也不会允许这一段对话出现在节目正片中。

所有人都在疑惑,为何季北辰要这样做?

几秒后,王导的拍板声骤然响起,秦暮一下惊醒,重又坐回沙发上。

“上午的拍摄就到这里吧,大家可以回去休息了。”王导的声音响起。

季北辰的身影不知何时来到秦暮身前,他蹲下.身,握住了秦暮放在膝盖上紧紧绞在一起的手,望进秦暮瞳孔里的那双眼睛璀璨星辰般夺目。

“我会做出比《Rosemary night》更好的歌曲,它只能由你来唱。”

秦暮短暂地怔愣了几秒,很快他松开了季北辰的手,嘴边溢出张扬的笑意,本就艳丽的五官此刻流露出咄咄逼人的美艳,让季北辰一下子晃了神。

“谢谢你,北辰。”

就在这短短一瞬,秦暮就知道之前自己的直觉并非不可信赖,季北辰是真的在向他示爱。

秦暮的唇几乎贴近了季北辰圆润的耳廓,他温热的气息一碰,那白皙饱满的圆耳便像红透了的樱桃一般惹眼。

季北辰的爱意汹涌,赤子般稚拙,眼神毫无遮挡,话语也直白可爱,况且他还有自己艳羡的音乐才华和一张十分动人的脸,秦暮实在没有拒绝他的理由。

其实不管他真心与否,秦暮都不会拒绝,也不愿拒绝。

季北辰的眼睛蓦然睁大,小鹿般澄澈,里面的欣喜几乎满溢出来。

录制结束后,秦暮再次驱车回到了郊外的小屋,这次幸运地没有遇上堵车,所以不过两个时辰便结束了旅途。

秦暮把外套挂在架子上,坐在沙发上又走了一小会神,他家那只胖橘灵活地一跃跳上了他的大腿,胖橘的沉重也没有唤回秦暮游走的神智。

胖橘见主人并未对他有所抱怨,便用毛绒绒的尾巴将自己的身体围起来,团成一个小肉团眯着眼睛沉入香甜的梦中。

几分钟后,秦暮才找回神智,他拍拍胖橘肉肉的屁股,那只睡眼惺忪的橘猫便不情不愿地跳了下去。

秦暮从柜子里翻出一张CD,因为光碟多年无人光顾而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秦暮拿纸巾擦了一下,直到光碟重新明亮起来。

堆放在杂物间的CD机被擦拭干净重新摆放在桌面,秦暮接好电源,按开开关,惊喜地发现这老古董一样的东西现在居然还能用。

CD放入机器,流淌在空气中的声音,夜风一样的悠扬惆怅,这是《Rosemary night》的初版demo,由乐坛泰斗高德胜作曲,著名作家文华作词,伴随着迷幻的乐声一同倾泻而出的是清冷缠绵的歌声,与BLACK GUN主唱截然不同的声音,那是来自秦暮的歌声。

“这首歌本是属于Fly High的。”秦暮的眼神变得深邃而悠远,隐隐透着一股狠戾。

十年前,高德胜亲自对“Fly High”发出邀约,年轻的他们因这突然而来的喜讯而心情激荡,虽然他们当时已经在歌坛占据了一席之地,却并非是依靠纯粹的音乐性,而是疯狂的粉丝效应,他们像提线木偶般听从公司的命令,唱着自己并不理解也不喜欢的歌曲,这些歌曲大多无病呻.吟,糜烂又空洞,在收获年轻粉丝拥戴的同时,也在掏空着他们对未来的期待。

就在“Fly High”迷惘消极之时,高德胜的《Rosemary night》成为了他们重新找回初心的希望,这首歌音乐性很高,对乐队的节奏要求也同样严格,却不是能够讨好他们听众的歌曲,可当时的五个少年丝毫不感到难堪,他们跃跃欲试,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初版demo,高德胜作为音乐监制对他们也很满意。

就在歌曲发行的前夜,他们为了庆祝“Fly High”的新生,久违地在合居的别墅举行了一次party,明明是五个少年的狂欢,却变成了盛大的糜烂晚宴。

第二日,“快照门”登上了娱乐头条,Fly High”被推上风口浪尖,疯狂的网络暴力和记者的口枪舌炮接踵而来,不过一月,赵时跳楼自尽,秦暮为了留下不惜低声下气四处求人,杜明天、魏凌、李长河从娱乐圈销声匿迹。

与此同时,曾经藉藉无名的摇滚乐队BLACK GUN凭借《Rosemary night》一炮而红。

乐声戛然而止,以慵懒姿态背靠着沙发的秦暮不急不缓地点燃了一根烟,还未等烟雾氤氲,便已经在烟灰缸里掐灭,将近完好的一根万宝路奢侈地葬于尘埃。

这是秦暮第二次尝试吸烟,感想与上次无异——除了有害健康一无是处的东西。

趴在秦暮脚边的胖橘忽然软软叫了一声,秦暮抬头望去,才知道是杜明天回来了。

杜明天一身浅蓝色的旧牛仔,从马甲里露出的两条小臂纤细白皙,精美地像陈列在博物馆里的艺术品,修剪过的刘海柔顺地贴在眉毛上侧,露出漆黑如墨的双眼,里面流露出的情感不再直白明艳,反而更加含蓄内敛。

秦暮再一次因杜明天的变化而展露出微微错愕的表情,他从未想过,他会在杜明天的眼中看到类似于忧郁的字眼。

之前杜明天的眼睛被刘海挡着,秦暮还不觉,如今刘海剪短,那双泛着水光的忧郁的眼睛便无遮无拦。

杜明天的视线落到茶几上,“你吸烟了?”

秦暮并未否认。

很快移向秦暮的目光,开始糅合一种复杂的情感,不可置信的惊讶甚至是物是人非的惆怅,杜明天最后只是张了张嘴,又想通了什么般抿紧了唇,越过秦暮径直朝厨房走了去。

秦暮知道他在惊讶什么,十年前的秦暮是一个自律到变态的歌手,对于他来说,嗓子是胜于生命的存在,因此他从不吃辛辣的食物,也几乎不沾酒,抽烟这种事更是噤若寒蝉。

在Fly High的首次演唱会圆满成功后,五个正直青春年华的少年聚在新搬进的别墅里彻夜狂欢,秦暮在礼节性地喝了一杯酒后便滴酒不沾。

魏凌当时情绪高亢,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箱高浓度的外国酒,上面的英文字母单调而无趣,价格却华丽地让人咂舌。

他们毕竟也在娱乐圈里呆了一段时间,自然知道魏凌搞到的东西有多么夸张,几个眼见未开的少年当即被这有价无市的奢侈品给砸的头晕目眩。

“魏凌,你可以啊。”杜明天目不转睛地盯着魏凌起盖子的手。

魏凌呵呵笑几声,将五瓶啤酒在众人面前一推,“一人一瓶,喝不完的是孬种。”

秦暮看了一眼度数,默默将啤酒放在了桌子下。

后来,五个人又围在一起谈天说地,一会儿满脸笑容地说起各自收到的粉丝礼物,一会儿扯着嗓子又骂起公司安排的垃圾曲目。

杜明天和魏凌的情绪一样高亢,两个人后来甚至划起拳来,果不其然,不过两三杯,杜明天就已经被灌倒,剩下神志不清但体力旺盛的魏凌还在胡言乱语。

秦暮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这个场景与当初他们五人在大排档喝雪花瘫成一片的时候很像,只不过这次唯独他还保持着清醒。

把四个人扶回各自的房间后,秦暮一个人将狂欢后一片狼藉的客厅收拾如初。

第二天,所有人都对秦暮感到很内疚,杜明天的内疚最甚,“秦暮,你是不是因为我?”

毕竟当初他们五个人都瘫倒后,杜明天被厉腾无耻地拐了去,这件事让五人间的气氛低迷了很长时间,与魏凌眼红声粗这样直接的愤怒不同,秦暮就像身上隐隐多了层刺一般,虽然秦暮一贯沉默冷静,但魏凌却觉得秦暮似乎变得更冷了一点。

“你想多了,我只是不想伤到嗓子。”秦暮淡淡道。

几个人原先还都有所疑虑,但随着时间一长,眼见秦暮出席每一次晚宴都谢绝敬酒,甚至在众人抽烟时微微撇起眉头,便相信这真的是秦暮身为歌手的自觉了。

不过这种自律也得罪了很多人。

在某次公司组织的晚宴上,Fly High作为公司的当家艺人出席,聚光灯在前路汇成璀璨的星海,在众人的注视中,他们盛装登场。

秦暮右耳垂着流苏样式的珍珠耳坠,一身贴身白色西装,完美地衬托着修长优美的身形,聚光灯下的五官艳丽勾人,如同深海禁欲而蛊惑的美人鱼般摄人心魄。

一曲终罢,阵阵掌声响起,只不过衣冠楚楚端坐在位的公司精英并不像他们的粉丝那般热烈而疯狂,他们的眼睛中闪烁一层冷质的光,视网膜上仿佛无时无刻地跳跃着冰冷的数字。

没有人会对这样的目光感到欣喜,秦暮却能做到漠然地无视。

表演结束后,五人在一个圆桌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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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为秦暮季北辰的小说《双重奏》是作者空岛飞鱼已完结的一本纯爱小说,双重奏的主要内容是:秦暮的一生都过着普通但又似乎没有那么普通的生活,而对他来说现在却也是他改变自己命运最好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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