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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水

三两水

发表时间:2022-04-27 11:27

《三两水》by摩多森林呀,原创小说三两水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方轻舟温絮飞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温絮飞最后成为了他所喜欢的人,因为他所喜欢的人早就消失不见,只留下他一个人在世界上。

热门评价:只有他。

三两水小说
三两水
更新时间: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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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水》精选

又下雨了。

当年我恨死了这个鬼地方,一到了春夏,这里十天里有八天在下雨,剩下的两天里还有一天是阴天,好不容易天晴了,当空挂着的也是一轮好死不活的太阳,第二天又要飘起雨来。那些潮湿的气息透过皮肉沁进骨子里,生在这里的女人便有了一副温润水灵的皮囊。男人就没那么好命,谁也不会觉得一个男人水灵灵的是件好事,也没人会这么说,外地人叫我们“阴骨仔”,还编了个传言,说我们的三魂七魄抓住来拧一把,能挤出三两水来。

为什么是三两?我不知道。

我十岁那年离开这里的时候,曾发过誓我不会再回来,十岁的我当时就站在如今这个路口,看着自己看惯了的一切,恶狠狠咬着牙,同这一片阴雨之地永别。

十八年后的今日,我打着伞重新站在这个路口,街道已与往日不同,我也与往日不同,但雨是一样的,泥土和雨水的气息是一样的,雨一下起来,十八年前的一切便又回来了,而如今的我不觉得厌烦。

虚长十八岁,我好歹算是学会了和什么东西妥协,这其中就包括自己的故乡。

住店的时候我认出了老板,但是老板没有认出我,老人翻起眼皮来看我,嘴上眼上挂着的都是别的,一点不影响手上算盘拨得啪啪响:“公子名姓?”

许久没有人问我名和姓,我一时竟有些说不出来:“……温絮飞。”

“温公子,二楼。”老人把钥匙和写着房间名的木牌给我,然后又低下头算他的账。

房间里,方轻舟在小桌上摆了几个菜,不等我来,他便已经拿着酒盅喝了起来,见我开了门,便举起酒盅,一双被酒熏得有些泛红的桃花眼弯了弯:“今天你叫温絮飞?我真不喜欢你,明明干着阎王催命的活……”

他没有说下去,我也不想听,把伞立着放在门边,我看着方轻舟,方轻舟也看着我,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想从他眼睛里看出些东西来,但是我不能。

“坐吧。我记得你是本地人?”方轻舟给我倒了一杯酒,放在他对面,“十几年没回来了吧?我记得你说过你是十岁离家,有十七年了?”

“十八。”

方轻舟眯起眼:“啊……你生辰过了。真遗憾,我还想送你个礼物的。”

“不必。”

有些人笑起来会更好看,方轻舟就是这样,他笑了,笑我总是跟他算得明明白白,闷了一口酒,方轻舟拿手指我,那根手指被我打下去之后便收了起来,他改用筷子指我,因为他知道我不会用手去打他的筷子,而我拿起筷子来就算我输了,我不会吃他一口菜,喝他一口酒。方轻舟得意的笑着,眉飞色舞:“我真不喜欢你,我当牙郎以来,遇到的所有杀手里,没有一个人像你,不贪,不贪到可怕,总是跟人划分得干干净净的,你是怪人。你们阴骨仔都是怪人,这里太潮湿了,你们脑袋里都发了霉长了蘑菇,所以跟其他人不一样。”

他说他的,我就站在这里看着。

“唉……”方轻舟又闷了一口酒,看着那小小的青瓷酒盅,“你就不能欠我点什么吗?或者我欠你也行,借我五十两。”

“你要来做什么?”

方轻舟又笑。

我向来不觉得自己有多好笑,但方轻舟总是笑。笑够了,方轻舟把那把十分眼熟的剑放在桌上。他许是真的醉了,把酒盅酒壶往前一推,趴在桌子上,侧着头看着我:“可能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这把苍牙剑是我最好的剑,你是我最好的杀手,这次事关重大,绝不许失败。得手之后回到这个房间,我会把银票放在你枕头底下,拿了银票立刻离开。”

“什么人?”

“文理司司卿郎允谅。不用想了,三品。”方轻舟闭上眼睛,“他是你老乡,因病请假回家休养,大概十日后就能到达,他家就在东葫芦巷子第三家,你是本地人,应该比我熟吧?”

这个未必,但我没有接这个话茬。三品官员回乡,对地方而言是件大事,届时地方一定会派人迎接,也会在这个郎什么家周围布置守卫,虽说三品官员热热闹闹被接返回乡之后就惨遭毒手更加有趣,但风险太大,并不容易得手,要刺杀的话,最好还是在他回乡路上下手,这个小地方因为多阴雨,草木丰茂,多溪流小河,只有两条官道和一条小路可供车马行走,哪怕是本地人也不会冒险穿树林。此外有一个渡口,只能停泊小船,走水路的话就只能在这个渡口上岸,为了安全,一般不会选择走水路。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方轻舟忽然出声打断了我的思绪,“他只能死在家中。这一路他都是秘密返乡,只有到了镇上,地方才会隆重迎接,其他人才知道郎允谅的身份。他如果被人在路上杀死,同行的人就会被怀疑泄露路线,而雇主不希望牵扯到其他人。这也是我为什么选你,拦路截杀的话,我大可以叫几个便宜的莽夫随便将那一行人乱刀砍死,你一个人的价钱摇顶他们七八个呢。”

“我明白了。”

方轻舟脸埋在胳膊里点了点头,然后便不再说话。我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方轻舟一直没动,屋里只有他埋在胳膊里闷闷的呼吸声,微弱而均匀。知道他是睡了,我拿起伞出去,再一次走进雨里。

东葫芦巷子第三家。

我离家十八年了,那个郎什么的三品官离开多少年了?天底下养人的水土到处都是,这里绝不是那种适合养病的世外桃源,这里只会让你生病,待这阴雨连绵的鬼地方,就算你身体不生病,心里也会生病。郎大人特地回到这里休养,只怕不是身体不好养身子,而是得罪了什么人,来这里养命。

可惜他得罪的人并不打算放过他。

命运往往如此,当杀星照在你的头顶时,你跑出多远去都没有用,你带着妻子从都城一路逃跑,辗转多地,去了很多根本不会有人认识你的地方,换了无数种身份,这一路经历许多事,甚至包括妻子险些难产而死。然后你带着不足满月的儿子和虚弱的妻子回到你阴雨连绵的故乡,在终日惶惶中苟且偷生十年,最终还是会死在什么人的刀下。你住的房子会变成别人的家,那人逃命时第一个想到的地方,是你死的地方,也是他将死的地方。那是他们的债,他们的命,他们的劫。

那些所谓的故土都是有毒的土壤,人每有一次思乡,那毒就会在你骨子里加深一分。

我没有去东葫芦巷子,地方可能已经在准备守卫这里了,我不能给任何人留下多余的印象,为我,也为方轻舟。我在周围随便逛了逛,这里跟我离开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太大差别,我感到陌生,或许仅仅是因为十八年太久,我已经不知道什么东西是熟悉的,我走在自己曾经走过无数次的小路上,一样是阴雨蒙蒙的天,仿佛过去的一切又出现在面前,叫我又恨了起来。

等我再回到旅馆的时候,方轻舟已经不在这里了,那一桌子菜也被收拾走,桌子擦得干干净净,只有那把剑放在桌子中间。

我十岁离开家,十一岁认识了我的师父,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头发花白,但人壮得像是一座山。他教我了一些简单的东西之后就把我介绍给了方轻舟。那时候是方轻舟刚刚开始做牙郎,二十岁,在一众牙郎里年轻得不像样,还是做牙郎之后新改的名字,无论是资历还是名气,方轻舟都没有。没有任何一个杀手愿意找他,也没有什么雇主信任这张年轻的脸。我师父把我推到方轻舟面前,说:“别看这小子现在还小,但是将来会很有用,这种人眼睛里有一寸剑光,狠得下心来。现在你没有人用,就叫他去吧。”

于是方轻舟转过身来看我,就是那样一个总是在笑的脸,从第一眼看见他直到现在,似乎永远是那样漂亮柔和。他绝不是那种把苦难刻在脸上的人,你这样看着方轻舟,绝看不出这个人经历过什么。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我,我人生的前十年,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脸上写满痛苦和悲伤,好像有一场磅礴大雨在他们的魂魄里下得无止无休。而方轻舟是一个彻底的晴天,我没有见过方轻舟这样的人,他魂魄里的阳光能随着他的眼神落在我身上,而我对那光无比沉迷。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只有方轻舟一个牙郎,钱和杀人对我而言都不重要,我只想见方轻舟,只要方轻舟说要跟我在这里见面,我就一定会来,哪怕我已经发过誓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小镇。

我在这里住了十天之后,郎允谅到了。地方迎出去很远,两队人一路吹锣打鼓放鞭,热闹得不得了,而被迎接的人托病始终没有离开他的马车,地方上的人对着一个车队大献殷勤,吹着唢呐把郎允谅送到了他家。

很有意思,这说明不管郎大人是真有病还是假有病,他都必须符合一个真正的病人应有的所作所为,否则这种完全拂面子的行为绝对会跟地方闹矛盾,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谁也不想回家了还受气,只要郎大人稍微动动心思,就一定会病到离开那天。我提前给一个地方的人塞了点银子,让他帮忙问一下车队里有没有大夫,这让被问的人有些慌乱,显然,他们没有想到,一般一个生病的上品官员出门会带一个信得过的大夫,这帮人显然也是第一次装病。

入夜,我潜入距离东葫芦巷子最近的那家医馆,经营这家医馆的还是那老两口,现在两人应该已经七十多了,把他俩迷翻实在是简单到不能更简单,做完该做的一切,我静静在医馆里等着。

我在赌,赌今天晚上郎允谅会不会装成深夜犯病就近求医。

在这方面我向来运气很好。不到三更,忽然有人拍门叫喊,我晚了些才去应门,来的果然是车队上一个奴仆打扮的少年人,急慌慌地问我是不是大夫,说他家大人旧病复发呕吐不止,叫我快去看看。

这少年确实是着急的,他没有打伞,一路跑来,前襟和裤子都被雨打湿,头发也湿漉漉的。在这种地方绝不可不带伞,我顺手从医馆门后给他拿了把伞,他对我连连道谢。

门口的守卫简单检查了一下我的药箱和我身上有没有带多余的东西,便把我放了进去。

再一次踏进这扇门,我想起的竟然并非我的爹娘,而是方轻舟。有次他勾着我的肩膀跟我一起坐在河边,问我有没有想家。他并不需要我回答,问完这个问题,方轻舟就自顾自说了下去:“离开家离开得越久,就越能发现,家是一个回不去的地方。”

我提起一口气,我需要完成这次委托,拿着银票回到都城,等方轻舟再来联系我。我早一天回去,方轻舟就会早一天来找我,我就能早一天见到他。

跟着那个脚步匆匆的少年来到房间外,他敲了敲门向里面通告一声:“大夫来了。”

两个官差打扮的人打开门,将我上下打量几遍,我于是便低下头:“说是大人旧疾复发,能否先看过大人先前所服何药?”

那两个官差立刻把我拽进屋里,一个去将门锁上,另一个将我按在茶几前。我能看到床上躺着一个人,隔着青纱帐子,并没有什么动作,我于是又追问下去:“大人可需要诊脉?说是呕吐不止,为何屋内没有秽物气息?”

那官差赶紧捂住我的嘴,锁门的那个端了一个小托盘出来,上面用红布盖着什么东西,红布那形状一眼能看出底下是什么。将这个小托盘放在茶几上,官差又将身上的刀抽出来,一并在茶几上摆好,压低了声音,对我道:“大夫,我家大人身患怪病,一直呕吐不止,看过的大夫都说不上来是什么病,从前靠药喂着才勉强度日,今夜发作得厉害,是您开的药压制住了,之后还要仰仗您抓药,您可明白?”

我看看桌子上的刀,又看看一边的银子,那官差还在盯着我,一双眼睛鹰似的,在等我做出选择。我只能伸出手按在那一托盘银子上,表示我选择了一条生路。于是两个人满意地点点头,后面那个也放开了我。

这种不需要我自己掏武器的机会不多,遇见了总要珍惜。虽说我不用刀,但以刀为剑,使这么一招也够了。我练快剑,师父只教我了一点,就是如何出剑最快,于是我就出师了。剩下十几年里所有的剑招路数都是杀人时学会的,那些人在生死关头,会使出自己毕生所学,只为求生。而我更快,于是我会活下来,我还会把他们的招式路数全部记住,再用那些招式去杀下一个人。这一招便是一个女刀手临终的最后一式,她用这一招杀了我师父,我用这一招杀了她。

只此一刀,无声无息,被杀的人连喊的机会都没有,转瞬之间便咽气,只有血在涌,谓之见血封喉。

扶了一下两个死人,让他们不至于落在地上的时候发出太大声响,我将那把刀放回桌子上,从腰间抽出我的那把软剑,反握在手。

“郎大人,无论如何,我还是为您把个脉吧。”我向床榻那边走去,隔着青纱帐,能看到里面的人动了动。他的手一直在外面,那确实是一双习武的手,我对他人的手并没有什么研究,但是有些东西看得多了,就会有某种直觉。

在我距离床榻三步远的时候,床上的人忽然翻身而起,窗外忽然炸开一声惊雷,雨声顿时大了。对方的刀就在这惊雷中来到我面前,无端地,我感觉我魂魄里也下起了一场雨。

这位郎大人使得一手好刀,招式并不凌厉,然而内力雄浑,那薄刃敛不住郎大人一身的杀气,所以每一招都如同盛夏的烈风。在我遇到的所有人当中,郎大人算得上是快刀手,他确实够快,眨眼之间能出数刀,然而还不够。

我是最好的杀手,从我开始杀人起的这十七年,从未有一个人能比我更快。

一阵白光闪过,紧接着又是一声炸雷,应着雷声反守为攻,软剑因我内力凝聚而拔直了剑身,剑拨动郎大人舞动的刀。每次挥剑,我都能想起使用这招的人垂死挣扎时的眼神,那些眼神大致相同,却与郎允谅对不上号。我从没见过一个拿着刀面对刺杀者的人有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眼睛,他不恨,不惊愕,也不渴望什么,那双眼睛平静如水,只有手里的刀如火灼灼。

我还是杀了他。按照惯例,我留了他一口气,问他用的是什么刀法,问他有什么需要交代的。

“这套刀法名字很奇怪,叫‘一丈红尘万顷灰’,”郎允谅躺在地上,用一种我非常熟悉的声音说话,“真是漂亮的剑啊,阴骨仔,我就知道,你一定是最合适的。”

我听见雨声,听见惊雷,那并非来自屋外,而是来自我的骨头,我每一寸骨肉里都下起了雷雨,雷声炸开在我的胸腔,震得我听不清看不明。

“为什么?”

郎允谅,不,方轻舟,方轻舟向我伸出手,而我不敢上去握住,他便把手放下,再一次对我笑了:“你是我的剑,而我是别人的剑。这是你的使命,也是我的宿命。”

我又问了一遍:“为什么?”

方轻舟还是笑着,看着我:“没有为什么了,阴骨仔。”

杀人和被杀都没有让我这么害怕过,我不记得我当时到底说了什么,我只知道我跪在方轻舟身边,用他的刀划破了我的手,把我的血滴到他的手心,我或许是哭了,我记得我对方轻舟说,这是我的三两水。

而方轻舟握住我流血的手,他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句轻轻的感慨:“还得真清楚啊,还是没能让你欠我什么……”

然后他死了。

像所有我杀过的人一样,死了。他以为我没有欠他什么,他错了,我从此就背负上了巨大的债,我人生的前二十八年尽力在躲避这样的债,因为他我二十八年的努力全部白费了,从此我变成了一个负债的人,债主死在了我的手里,有些东西我一辈子也还不尽了。

我割了他一缕头发带走,一半按照本地习俗放在河里漂走,另一半给他挖了个衣冠冢。想立个碑,可我知道方轻舟不是他本名,郎允谅或许也不是,最后也不知道该在墓碑上写什么,直到第二次与故土永别的时候,我才下定决心,在那墓碑上刻了一句诗。

千里飞絮送轻舟,一目望尽水东流。

我真是恨透了这个鬼地方。

“大侠您住店?可否通报一下名姓,我这边给您记上。”

“方轻舟。”年轻人将手按在腰间挂着的那把刀上,另一只手却提着一把剑,回答的语气自然流利,仿佛那真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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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水》by摩多森林呀,原创小说三两水正火热连载中,围绕主角方轻舟温絮飞开展故事的小说主要内容:温絮飞最后成为了他所喜欢的人,因为他所喜欢的人早就消失不见,只留下他一个人在世界上。

热门评价:只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