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解思余戚语的小说《学坏》,是作者阿温苹果的一本正在火热连载中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都说被偏爱的人总是有恃无恐,解思余就是这样的,他仗着戚语喜欢他,总是不把戚语放在眼里,还觉得戚语每天给他打电话实在是太吵了,可是从某一天开始戚语再也没有来过电话,解思余不习惯了,甚至问秘书自己的电话是不是坏了。
《学坏解思余》精选:
戚语在偌大的孤儿院里转了一圈,绕到后院打开那道单薄简陋的小铁门,院长爷爷就坐在里面,皱纹错落的手指沾着水,老花镜都带得歪了。
有些破旧的水泥地面上散放着一堆快要衰败退脱水的玫瑰花,全是张扬夺目的红,却因为气候季节,还有温度湿度而接近衰亡,在某些孱弱处堆积处一层深厚的折痕,折损了美感,徒增了狼狈。
原先美得惑人心弦的美人,现在却躺在陈旧的水泥地上踏着肮脏,戚语总忍不住心神颤两下,对这些花总忍不住带着可惜。
这些花还曾是他一手侍弄出来的,他见过它们最美时候的嚣张模样。
满目媚红,耀人眉眼,一见就不能忘了。
只是,最终的命运注定是这样。
戚语蹲下身,找了个小板凳坐到院长爷爷身边,伸手帮他把眼镜正了正,把院长爷爷面前的一堆花分到了自己面前,手指也沾上了水,一朵一朵地清洗玫瑰。
这些玫瑰都是已经开过了的,不能再拿出去卖,一部分洗干净还能做花酱,一部分就用来酿酒,小镇上的居民都喜欢这些,都会过来买,偶尔戚语还能接到一些饭店的订单,这一项每年能赚五千块左右,算是孤儿院里的副业之一。
戚语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熟知玫瑰花的做法,能打下手也能接替院长爷爷,只是外面的居民不太喜欢他这个年龄做的东西,觉得没有老人手艺好,戚语就只做院长爷爷的副手,辅助他把一朵朵玫瑰变成小镇上的商品。
他手脚熟练地把每一朵花瓣清洗干净,放进干净的竹筐里,等待水分沥干,顺着一个个细小的孔流下来,手指会无意识地抚摸过柔软地花瓣,流连片刻,那种醇厚温柔的触感让他不住地欢喜。
因为触摸的快感会顺着神经穿进大脑,造成一波波的刺激,很舒服的刺激感。
为此,他很喜欢花,他总觉得花是上天赐给这个世界温柔的礼物,柔软又柔弱,香气盈然,总让人忍不住抱在怀里怜惜。
他喜欢花,喜欢每一种花,喜欢每一朵花,无论是衰败的玫瑰,还是开得夺目的玫瑰,他都喜欢。
手指抚上花瓣的时候,总忍不住带上别样的温柔。
甚至会有一种很幸福的错觉,幸福到他明明知道是错的,最后还是会忍不住沉溺,哪怕只是一瞬间。
“你看起来好喜欢花……”突然一道清朗的少年音闯进来,扰了一圈的水纹,戚语惊异地抬头,一抬眼就对上了解思余微笑着的脸,他就蹲在他身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了。
“……”戚语眨着眼睛,认真地点头,轻声问:“你怎么来了?”
“没人跟我一起逛,我就自己瞎逛,正好就看见你在这里了。”解思余目光越过戚语看到后面地院长爷爷,扬着笑冲他挥了挥手:“爷爷好,我可以帮忙吗?”
“小余啊,怎么来了?”起身想给他拿凳子,却被戚语按住:“爷爷,我来,你坐着。”
戚语刚想起身,解思余手脚飞快地从后面给自己搬了个凳子,高大的个子缩在矮平的凳子上,说不清的别扭感,看着就不舒服,他却笑嘻嘻的:“我自己可以搬,没事。”
“这怎么弄?”解思余抓了朵花放进水里,学着他们两个把花清洗干净,可是已经开过一边的花比鲜花脆弱,受不了一点蛮力,解思余没有做过这么细致的活,几乎就是一碰就碎在了水里,他手足无措地看着花瓣在他手里碎掉,抱歉地收敛了笑:“对不起啊……我不知道怎么弄……”
“没事,一朵花而已,这里忙,你去其他地方玩吧。”院长爷爷笑得慈祥,对于小辈的的柔和在眼角堆出一堆皱纹。
“我不知道去哪里玩,反正我闲着,我就过来帮帮忙。”解思余又抓了朵花,放在水里学戚语温柔地清洗花瓣,因为上一次的经验,这次他小心翼翼的,花总算没有毁在他的手里,可是出水后也被折磨得残破不堪,深色的纹路就像裂纹。
戚语看了一眼,又看了笑得自喜的解思余,叹了口气,把这朵花放进了竹筐里,又拿起了一朵花,放进解思余手里,手指指引着他的手指,在花瓣上拂过,呼吸喷洒在解思余的手腕上,带着玫瑰香:“不要用直接,用指腹抹干净,不要揉,一点点地顺过去……”
戚语说话温声细气的,总带着一点柔。
解思余听得沉醉,修长的手指被柔软的手缠着,在缠绵轻柔的花瓣上拂过去,不知道是拂过少年的指尖还是花瓣的那一层脆弱。
都美好到不可思议。
无知无觉地,他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