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玛日噶》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秦宝玉先生,是小说中的主角,阿玛日噶主要讲述了:陈良是知道恩和的感情,可他不能给出任何回应,而现在对于他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他不知道如何和恩和在一起。
网友热评:到底要不要在一起!
《阿玛日噶》精选:
“拉他的鼻勒!拉他的鼻勒!”
恩和在身后这样叫我:“拉他的鼻勒!现在!现在!”
“鼻勒!?什么叫他妈的鼻勒啊我操!”
我抓着驼杠连骂带喊,灌进去一肚子风连咳带喘。
“绳子!拉驼峰上栓的那条绳子!用力!用力!”
操他妈的不早说!
最后骆驼是停住了,我也摔下来了。
骆驼跟我一块摔的。
半天我都觉得耳朵两面蒙了层膜,嗡鸣做响。
过了好大一会我听见恩和隔着老远叫我,总是听不真切。
“你说什么?太远了我听不清,嘶……操……”
我动了下,发现左腿跟跨疼的厉害。
眼镜不知道摔哪去了,这下好了,真成睁眼瞎了。
“陈良!陈良!”恩和离我更近了。
“哎哎哎活着呢。”
我这才发现他蹲在我身边,一个劲的喊。
“你能站起来吗?有没有什么疼?能听见吗?”
“能能能,让我缓会,没事就摔一下。”
缓了半天我终于能站起来了,活动了一下四肢踉跄着走了两步。
见我没事恩和去看他的骆驼,那只骆驼卧在地上呼哧喘气。
可这时又传来一声狼嚎,就在我们附近!
月亮终于剥开暗色的云彩,草原上亮了一些。
狼嚎还在继续,断断续续一声一声而后戛然而止。
“陈良!来骆驼这边!”
恩和在喂骆驼一把炒米,又拍了拍骆驼的前腿。
“我们要赶快把骆驼弄起来走了,狼在围我们。”
“什么?!”
“刚才骆驼乱跑跑到了这里,这里有狼,刚才那几声至少有四五只狼,我们得赶紧走。”
恩和说完又吆喝骆驼,试图将骆驼赶起。
“恘——!”
这时候发号施令显然不管用,骆驼被吓后倔劲上来了,卧在地上不肯起来。
我绕在骆驼的后面推它的屁股,恩和拉了半天我推了半天,骆驼还是没有一点要起来的意思。
这是恩和突然不动了,竖起食指立在唇间意识我噤声。
我突然觉得不对劲,好像有什么簌簌的响声愈来愈快。
没有风,草原上此刻没有风。
“怎——”
怎么了三个字我只说了一个,突然瞥见恩和身后窜出什么暗影,还带着幽幽亮光。
月亮终于升起来了。
我也终于能看清那道暗影。
立耳夹尾,伏背呲牙。
狼!那是一只要咬人的狼!
于是那条狼高高跃起,看准的是恩和裸露的后颈!
“恩和!”
撕咬粗喘与惨叫一同响起。
(六)
凌晨两点,恩和背着我冲进城里的小医院。
进门恩和就高声,叽里咕噜喊着我听不懂的蒙语。
值班的小护士很快拥簇过来。
我流的血可能有点多,觉得浑身发冷还头晕。
晕着晕着又觉得左臂剧痛,疼得我浑身发抖挣扎着又被人按住。
勉强睁眼发现是小护士在揭我胳膊上裹着的烂布。
我大半身全是血,恩和也是。
不过恩和身上的血有一部分是我的,还有一部分是狼的。
那只狼要扑的同时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
我扑下恩和伸出左胳膊挡了狼嘴。
狼这种东西咬住不松口也就罢了,它还喜欢撕咬。
我估计左胳膊得被咬没了一块肉。
整个小臂疼到几乎麻木,被咬的地方像是感知不到剩余的组织却又钻心的疼痛。
其他的狼嗅见血腥味很快也围了上来,叼着我的小腿呜呜发狠。
“刀!”我咬牙冲身下的恩和喊。
恩和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抽出腰后的弯刀。
几乎是一刀毙命,他毫不犹豫割断了那只狼的喉管,腥咸发温的血溅了我一嘴。
有一瞬我瞥见了恩和的那双眼睛。
眉头压低眼神上瞥,带着狠劲。
我滞住呼吸。
极其利落的一刀,我甚至看见从狼喉咙里滋出的血溅上他的眼睛。
可恩和连眼睛都没眨。
纵然他挥刀的那刻是朝向我身旁的狼,可那双眼睛杀的却不是狼。
恩和杀的是我。
被狼咬这事够我吹一辈子牛逼了。
就是有点惨,养伤外加打狂犬疫苗折腾了足足俩月多。
我猜的不错,左胳膊上真少了一小块肉。
小腿肚子有个对穿的口子,封了三针。
五月六月七月,很快来到八月。
我赖在恩和家三个多月了。
恩和与我的话渐渐多了起来,那两只獒犬也不再对我狂叫。
八月野韭花遍地,葱绿里雪白一片。
恩和的额吉采了许多腌韭花酱留着以后蘸羊肉吃。
修养这三个月来心情大好的我决定打开社交,将那个工作用的手机重新开机。
工作QQ很快弹出消息来,读下去却让我心情再次低落。
【宝玉,你要明白这是必然,你写的是小说而非文学作品,登峰造极势必茕茕孑立,除了同行没有人会欣赏你所谓的艺术品,对他们而言你写的就是一本小说而已,没有人会在乎你在这个方面耗费多少心血埋下多少伏笔。】
【试着改一下方向,首先你要做的是在大众里活下去,才能创造属于你的独一无二。】
我再次将手机关机。
是,我是个写了九年小说还不瘟不火的十八线作者。
朋友发给我的那些话一点没错,可我看了就是不想承认。
我自认清高,自认不俗。
可事实上,一个人写了九年小说还没写出名堂来,那不是废物是什么?
我不想承认自己无能,拼了命的去学去琢磨,可琢磨到最后,观者与呼声却愈发少了起来。
于是我宣布退出,不写了。
拿着这些年攒下的钱彻底放飞自我,想都没想先杀到了内蒙。
与其说是退出,不如说是逃避。
我真的甘心就此罢笔吗?
我想我必然是不甘心的。
一个人在一件事情上荒废了近十年的心血,你要他突然放弃,可能吗?
必然是不可能。
可我写出的东西又不动人,就像朋友所说:
【你写的很好,每一句都很好,可就是没有你这个年纪该有的磅礴劲头。】
我是极其爱慕虚荣的,好胜心又强。
这样的答案我必然是厌恶的,又像跟自己赌气,一气之下宣布罢笔。
可等到恩和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候我又鬼使神差说自己是个作家。
“写书吗?那你很厉害。”
恩和的这句话让我惭愧,我又摇了摇头,盯着远处与天相接的草原边际。
“以前写,现在不写了。”
胯下的马不安的踏起蹄子来,恩和拉了下它的笼头当做安慰。
“真奇怪。”拉着笼头的恩和抬起头来看我。
“我们的牛羊骆驼马都不亲你。”
大概正对着光仰头的缘故,他人被太阳晃的睁不开眼,眼皮落下来额角到脸颊的那条疤连成一线。
他说这句话是笑着说的,裂开嘴露出一口白牙,两边的犬齿格外显眼。
那条疤算不上毁坏他的容貌,反而给他增添了大半野性。
暴力与血腥的野性。
真是十足十的狼样。
牛羊不亲他才对,又怎么会不亲我?
我指着自己的眼睛问他:“你这里是怎么弄的?”
恩和显然有点意外,跟我对视时下意识捂住了那只眼睛,一瞬后他又拿下手低下头去抚摸马儿的脸。
“前几年给骆驼带鼻勒,大骆驼挣开了,图如划的。”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他什么,但恩和很快抬起头来恢复了那副笑模样。
咧嘴的动作很勉强,不知道当笑还是不笑。
“难看是吗?”
“不难看。”
我看着他也笑,眼镜没了我只好眯起眼睛俯下身来很仔细打量他的长相。
恩和生的不难看。
他似乎有什么别的血统,眼窝深鼻梁挺, 只是双眼皮内双的厉害。
这种美感与传统是不一样的。
就像他左耳不伦不类穿了两个环,挂上极具地域特色的松石。
松石不圆润,甚至有棱有角,只是打磨到表面光滑而已。
就像恩和这个人一样。
独特地域造就他的精壮强悍,因着常年食肉体块要比普通人厚重些,但不臃肿。
三四百斤的骆驼让他赤手空拳轻松撂倒。
终日风吹日晒使得他皮肤偏黑,十根指头乃至掌心都附着一层茧。
这双手驯服过长生天最烈的马,最凶的驼。
它们摩挲过镶嵌南红的刀柄,擦净猎枪上的灰尘。
各色缰绳在这双手里被捏起紧握又松开,一只又一只的羔羊在这双手的抚摸下长大。
这双手也曾握紧利器,剖开野狼的胸膛,掏出绵羊冒着热气的内脏。
这双手不是干瘪苍老的。
它不柔嫩,不白皙,也算不上修长。
骨节稍粗,手面上还能看见深深浅浅的疤,鼓起的青筋甚至算得上有些许的丑陋。
可偏偏这些都是力量与强者的象征。
恩和,是这片草原的王。
此时的我不会预料到,以后的某一天这双手也会抚过我赤裸的身体。
骑马是恩和一手教会我的。
他挑了匹性性子最好的白马,上好笼头装好鞍子牵给我。
我被这匹白马嚼了半个月的头发。
上马容易,左脚踩住马登拉好鞍子用力一跃就能骑上去,可下马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恩和拽着缰绳咧嘴笑的格外坏,我犹豫半天还是不知道该抽哪一只脚。
带着松石耳环的青年在风中张开双臂。
“你放心下来,我接着你,下来就好……有我,我接着你。”
恩和还是带着笑意,摊开双臂,深蓝色蒙古袍上的腰带被草原上的风吹起。
精壮与魁梧的野性,天生地长出来的。
我有点后悔没带相机。
白马踏了下前蹄催促我。
我只好笨拙的抽出右脚,拽着马鞍一点点往下挪。
恩和是这个时候靠上来的,他轻而易举捉住了我。
我被他单臂托着腰臀高举,惊讶到忍不住骂了脏话。
“我操?!诶诶诶!我操我得下来……恩和!我操!你把我放下来!”
我有些难堪的揽住了他的脖子,人还被他托举着。
恩和故意不放我下来,甚至还坏心眼的松了一下劲吓唬我。
他笑的格外开怀,脸闷进我的腹部吃吃笑。
恼羞的结果就是成怒,我挣扎的力道大了他一时间把持不住我,两个人一块往地上摔。
恩和垫的底,我栽在他身上,两个人滚进草里。
我不知道该骂还是该笑。
“你妈的,你……哈哈哈哈哈……”
到最后骂成了笑,我笑的几乎重新倒回草里去。
恩和也笑,笑声里我突然察觉他的两只胳膊揽了我的腰。
这种感觉一生气氛就有点不对了,毕竟我还骑在恩和的腰上。
我想当做无事起身就罢,可这个动作做了一半就发现不可能。
恩和不肯松手。
他慢慢敛起笑意,那双眼睛又开始盯的我无措起来。
我借口挣扎了一下。
“诶我操你松开我,怪热的,真的很热我操再他妈搂搂抱抱真擦出火来我告诉你。”
恩和好像上了倔,又好似有别的意图,胳膊揽的更紧了些。
我有预感再这样下去迟早出他妈的事。
我躲开他的目光扯他的胳膊,声音都有些抖。
除了慌乱之外我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兴奋。
“嘿你二大爷的!松开听见没有?我操你还挺有劲!”
慌乱的推扯里恩和突然叫我。
“陈良。”
恩和依旧去盯我的眼睛。
“我今年二十二岁,从出生开始见过无数的牛羊骆驼马,还有狼。”
“我从阿朗山见过一群狼,那群狼有两只狼王。”
“两只狼王,它们从不打架,会在大太阳底下互相舔毛,我看了它们很久,从春来草原上第一朵琪琪格盛开,到冬天骆驼群踏雪回来。”
“它们相伴了许多年,两只狼王,过了三四年我才明白……”
说到这恩和停顿,近乎执拗的追寻我躲闪的眼神。
“它们是彼此的阿玛日噶。”
阿玛日嘎,又是这个词汇。
这个词汇没由来让我浑身发抖,因为隐约里我好似猜到了其中的含义。
这个含义让我暗自兴奋却又想要逃避。
我不敢往深处去想。
很荒唐的是我被比我小七岁的狼崽子拿捏妥当,实属不该。
我并不是初入情场的雏儿,感情里也算游刃有余。
可我做不出其他的玩弄姿态——因为他这样的赤忱干净。
我有些像怕带坏小孩的大人,兢兢业业维持着一个品德高尚的模样。
可我没想到的是,说不定坏的是看似单纯的小孩。
“哦,阿玛日噶,所以你可以松开我了吗,我都他娘的出汗了我操……”
最终我选择装作糊涂。
恩和最终也选择松开手,裂开一嘴白牙又冲我笑。
于是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上的浏览器,输入了这四个字。
阿玛日噶。
显示屏上出来一段话:
蒙古语 “amrag”的音译:阿玛日噶,意为恋人、爱人。
更可以代表:独一无二的心上人。
这下我整个人烧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