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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日噶

阿玛日噶

发表时间:2022-02-10 11:01

《阿玛日噶》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秦宝玉先生,是小说中的主角,阿玛日噶主要讲述了:陈良是知道恩和的感情,可他不能给出任何回应,而现在对于他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他不知道如何和恩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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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日噶小说
阿玛日噶
更新时间: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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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日噶》精选

“拉他的鼻勒!拉他的鼻勒!”

恩和在身后这样叫我:“拉他的鼻勒!现在!现在!”

“鼻勒!?什么叫他妈的鼻勒啊我操!”

我抓着驼杠连骂带喊,灌进去一肚子风连咳带喘。

“绳子!拉驼峰上栓的那条绳子!用力!用力!”

操他妈的不早说!

最后骆驼是停住了,我也摔下来了。

骆驼跟我一块摔的。

半天我都觉得耳朵两面蒙了层膜,嗡鸣做响。

过了好大一会我听见恩和隔着老远叫我,总是听不真切。

“你说什么?太远了我听不清,嘶……操……”

我动了下,发现左腿跟跨疼的厉害。

眼镜不知道摔哪去了,这下好了,真成睁眼瞎了。

“陈良!陈良!”恩和离我更近了。

“哎哎哎活着呢。”

我这才发现他蹲在我身边,一个劲的喊。

“你能站起来吗?有没有什么疼?能听见吗?”

“能能能,让我缓会,没事就摔一下。”

缓了半天我终于能站起来了,活动了一下四肢踉跄着走了两步。

见我没事恩和去看他的骆驼,那只骆驼卧在地上呼哧喘气。

可这时又传来一声狼嚎,就在我们附近!

月亮终于剥开暗色的云彩,草原上亮了一些。

狼嚎还在继续,断断续续一声一声而后戛然而止。

“陈良!来骆驼这边!”

恩和在喂骆驼一把炒米,又拍了拍骆驼的前腿。

“我们要赶快把骆驼弄起来走了,狼在围我们。”

“什么?!”

“刚才骆驼乱跑跑到了这里,这里有狼,刚才那几声至少有四五只狼,我们得赶紧走。”

恩和说完又吆喝骆驼,试图将骆驼赶起。

“恘——!”

这时候发号施令显然不管用,骆驼被吓后倔劲上来了,卧在地上不肯起来。

我绕在骆驼的后面推它的屁股,恩和拉了半天我推了半天,骆驼还是没有一点要起来的意思。

这是恩和突然不动了,竖起食指立在唇间意识我噤声。

我突然觉得不对劲,好像有什么簌簌的响声愈来愈快。

没有风,草原上此刻没有风。

“怎——”

怎么了三个字我只说了一个,突然瞥见恩和身后窜出什么暗影,还带着幽幽亮光。

月亮终于升起来了。

我也终于能看清那道暗影。

立耳夹尾,伏背呲牙。

狼!那是一只要咬人的狼!

于是那条狼高高跃起,看准的是恩和裸露的后颈!

“恩和!”

撕咬粗喘与惨叫一同响起。

(六)

凌晨两点,恩和背着我冲进城里的小医院。

进门恩和就高声,叽里咕噜喊着我听不懂的蒙语。

值班的小护士很快拥簇过来。

我流的血可能有点多,觉得浑身发冷还头晕。

晕着晕着又觉得左臂剧痛,疼得我浑身发抖挣扎着又被人按住。

勉强睁眼发现是小护士在揭我胳膊上裹着的烂布。

我大半身全是血,恩和也是。

不过恩和身上的血有一部分是我的,还有一部分是狼的。

那只狼要扑的同时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反应。

我扑下恩和伸出左胳膊挡了狼嘴。

狼这种东西咬住不松口也就罢了,它还喜欢撕咬。

我估计左胳膊得被咬没了一块肉。

整个小臂疼到几乎麻木,被咬的地方像是感知不到剩余的组织却又钻心的疼痛。

其他的狼嗅见血腥味很快也围了上来,叼着我的小腿呜呜发狠。

“刀!”我咬牙冲身下的恩和喊。

恩和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抽出腰后的弯刀。

几乎是一刀毙命,他毫不犹豫割断了那只狼的喉管,腥咸发温的血溅了我一嘴。

有一瞬我瞥见了恩和的那双眼睛。

眉头压低眼神上瞥,带着狠劲。

我滞住呼吸。

极其利落的一刀,我甚至看见从狼喉咙里滋出的血溅上他的眼睛。

可恩和连眼睛都没眨。

纵然他挥刀的那刻是朝向我身旁的狼,可那双眼睛杀的却不是狼。

恩和杀的是我。

被狼咬这事够我吹一辈子牛逼了。

就是有点惨,养伤外加打狂犬疫苗折腾了足足俩月多。

我猜的不错,左胳膊上真少了一小块肉。

小腿肚子有个对穿的口子,封了三针。

五月六月七月,很快来到八月。

我赖在恩和家三个多月了。

恩和与我的话渐渐多了起来,那两只獒犬也不再对我狂叫。

八月野韭花遍地,葱绿里雪白一片。

恩和的额吉采了许多腌韭花酱留着以后蘸羊肉吃。

修养这三个月来心情大好的我决定打开社交,将那个工作用的手机重新开机。

工作QQ很快弹出消息来,读下去却让我心情再次低落。

【宝玉,你要明白这是必然,你写的是小说而非文学作品,登峰造极势必茕茕孑立,除了同行没有人会欣赏你所谓的艺术品,对他们而言你写的就是一本小说而已,没有人会在乎你在这个方面耗费多少心血埋下多少伏笔。】

【试着改一下方向,首先你要做的是在大众里活下去,才能创造属于你的独一无二。】

我再次将手机关机。

是,我是个写了九年小说还不瘟不火的十八线作者。

朋友发给我的那些话一点没错,可我看了就是不想承认。

我自认清高,自认不俗。

可事实上,一个人写了九年小说还没写出名堂来,那不是废物是什么?

我不想承认自己无能,拼了命的去学去琢磨,可琢磨到最后,观者与呼声却愈发少了起来。

于是我宣布退出,不写了。

拿着这些年攒下的钱彻底放飞自我,想都没想先杀到了内蒙。

与其说是退出,不如说是逃避。

我真的甘心就此罢笔吗?

我想我必然是不甘心的。

一个人在一件事情上荒废了近十年的心血,你要他突然放弃,可能吗?

必然是不可能。

可我写出的东西又不动人,就像朋友所说:

【你写的很好,每一句都很好,可就是没有你这个年纪该有的磅礴劲头。】

我是极其爱慕虚荣的,好胜心又强。

这样的答案我必然是厌恶的,又像跟自己赌气,一气之下宣布罢笔。

可等到恩和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候我又鬼使神差说自己是个作家。

“写书吗?那你很厉害。”

恩和的这句话让我惭愧,我又摇了摇头,盯着远处与天相接的草原边际。

“以前写,现在不写了。”

胯下的马不安的踏起蹄子来,恩和拉了下它的笼头当做安慰。

“真奇怪。”拉着笼头的恩和抬起头来看我。

“我们的牛羊骆驼马都不亲你。”

大概正对着光仰头的缘故,他人被太阳晃的睁不开眼,眼皮落下来额角到脸颊的那条疤连成一线。

他说这句话是笑着说的,裂开嘴露出一口白牙,两边的犬齿格外显眼。

那条疤算不上毁坏他的容貌,反而给他增添了大半野性。

暴力与血腥的野性。

真是十足十的狼样。

牛羊不亲他才对,又怎么会不亲我?

我指着自己的眼睛问他:“你这里是怎么弄的?”

恩和显然有点意外,跟我对视时下意识捂住了那只眼睛,一瞬后他又拿下手低下头去抚摸马儿的脸。

“前几年给骆驼带鼻勒,大骆驼挣开了,图如划的。”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他什么,但恩和很快抬起头来恢复了那副笑模样。

咧嘴的动作很勉强,不知道当笑还是不笑。

“难看是吗?”

“不难看。”

我看着他也笑,眼镜没了我只好眯起眼睛俯下身来很仔细打量他的长相。

恩和生的不难看。

他似乎有什么别的血统,眼窝深鼻梁挺, 只是双眼皮内双的厉害。

这种美感与传统是不一样的。

就像他左耳不伦不类穿了两个环,挂上极具地域特色的松石。

松石不圆润,甚至有棱有角,只是打磨到表面光滑而已。

就像恩和这个人一样。

独特地域造就他的精壮强悍,因着常年食肉体块要比普通人厚重些,但不臃肿。

三四百斤的骆驼让他赤手空拳轻松撂倒。

终日风吹日晒使得他皮肤偏黑,十根指头乃至掌心都附着一层茧。

这双手驯服过长生天最烈的马,最凶的驼。

它们摩挲过镶嵌南红的刀柄,擦净猎枪上的灰尘。

各色缰绳在这双手里被捏起紧握又松开,一只又一只的羔羊在这双手的抚摸下长大。

这双手也曾握紧利器,剖开野狼的胸膛,掏出绵羊冒着热气的内脏。

这双手不是干瘪苍老的。

它不柔嫩,不白皙,也算不上修长。

骨节稍粗,手面上还能看见深深浅浅的疤,鼓起的青筋甚至算得上有些许的丑陋。

可偏偏这些都是力量与强者的象征。

恩和,是这片草原的王。

此时的我不会预料到,以后的某一天这双手也会抚过我赤裸的身体。

骑马是恩和一手教会我的。

他挑了匹性性子最好的白马,上好笼头装好鞍子牵给我。

我被这匹白马嚼了半个月的头发。

上马容易,左脚踩住马登拉好鞍子用力一跃就能骑上去,可下马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恩和拽着缰绳咧嘴笑的格外坏,我犹豫半天还是不知道该抽哪一只脚。

带着松石耳环的青年在风中张开双臂。

“你放心下来,我接着你,下来就好……有我,我接着你。”

恩和还是带着笑意,摊开双臂,深蓝色蒙古袍上的腰带被草原上的风吹起。

精壮与魁梧的野性,天生地长出来的。

我有点后悔没带相机。

白马踏了下前蹄催促我。

我只好笨拙的抽出右脚,拽着马鞍一点点往下挪。

恩和是这个时候靠上来的,他轻而易举捉住了我。

我被他单臂托着腰臀高举,惊讶到忍不住骂了脏话。

“我操?!诶诶诶!我操我得下来……恩和!我操!你把我放下来!”

我有些难堪的揽住了他的脖子,人还被他托举着。

恩和故意不放我下来,甚至还坏心眼的松了一下劲吓唬我。

他笑的格外开怀,脸闷进我的腹部吃吃笑。

恼羞的结果就是成怒,我挣扎的力道大了他一时间把持不住我,两个人一块往地上摔。

恩和垫的底,我栽在他身上,两个人滚进草里。

我不知道该骂还是该笑。

“你妈的,你……哈哈哈哈哈……”

到最后骂成了笑,我笑的几乎重新倒回草里去。

恩和也笑,笑声里我突然察觉他的两只胳膊揽了我的腰。

这种感觉一生气氛就有点不对了,毕竟我还骑在恩和的腰上。

我想当做无事起身就罢,可这个动作做了一半就发现不可能。

恩和不肯松手。

他慢慢敛起笑意,那双眼睛又开始盯的我无措起来。

我借口挣扎了一下。

“诶我操你松开我,怪热的,真的很热我操再他妈搂搂抱抱真擦出火来我告诉你。”

恩和好像上了倔,又好似有别的意图,胳膊揽的更紧了些。

我有预感再这样下去迟早出他妈的事。

我躲开他的目光扯他的胳膊,声音都有些抖。

除了慌乱之外我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兴奋。

“嘿你二大爷的!松开听见没有?我操你还挺有劲!”

慌乱的推扯里恩和突然叫我。

“陈良。”

恩和依旧去盯我的眼睛。

“我今年二十二岁,从出生开始见过无数的牛羊骆驼马,还有狼。”

“我从阿朗山见过一群狼,那群狼有两只狼王。”

“两只狼王,它们从不打架,会在大太阳底下互相舔毛,我看了它们很久,从春来草原上第一朵琪琪格盛开,到冬天骆驼群踏雪回来。”

“它们相伴了许多年,两只狼王,过了三四年我才明白……”

说到这恩和停顿,近乎执拗的追寻我躲闪的眼神。

“它们是彼此的阿玛日噶。”

阿玛日嘎,又是这个词汇。

这个词汇没由来让我浑身发抖,因为隐约里我好似猜到了其中的含义。

这个含义让我暗自兴奋却又想要逃避。

我不敢往深处去想。

很荒唐的是我被比我小七岁的狼崽子拿捏妥当,实属不该。

我并不是初入情场的雏儿,感情里也算游刃有余。

可我做不出其他的玩弄姿态——因为他这样的赤忱干净。

我有些像怕带坏小孩的大人,兢兢业业维持着一个品德高尚的模样。

可我没想到的是,说不定坏的是看似单纯的小孩。

“哦,阿玛日噶,所以你可以松开我了吗,我都他娘的出汗了我操……”

最终我选择装作糊涂。

恩和最终也选择松开手,裂开一嘴白牙又冲我笑。

于是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上的浏览器,输入了这四个字。

阿玛日噶。

显示屏上出来一段话:

蒙古语 “amrag”的音译:阿玛日噶,意为恋人、爱人。

更可以代表:独一无二的心上人。

这下我整个人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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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日噶
《阿玛日噶》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秦宝玉先生,是小说中的主角,阿玛日噶主要讲述了:陈良是知道恩和的感情,可他不能给出任何回应,而现在对于他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他不知道如何和恩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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