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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

发表时间:2021-12-30 11:54

《糖醋排骨》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橘猫两百斤,乔戎安念是小说中的主角,糖醋排骨主要讲述了:安念很多是时候都认为自己的生活是简单的,因为他和自己的爱人生活在一起,并且一直爱着他。

网友热评:是真的爱情。

糖醋排骨小说
糖醋排骨
更新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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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醋排骨》精选

安念最爱吃糖醋排骨。

他也只会做这么一道菜,还是跟妈妈学了一个暑假才学会的。

不过最近两周,安念算是把这道菜给吃够了。

“宝贝儿,又是糖醋排骨??”

童雁一开门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糖醋味儿。

“哎哟不能再吃了,我感觉我的汗都是酸甜的。”

“少废话,”安念指了指冰箱,“那这么多排骨怎么办啊,我又不会做别的!”

“哦你现在知道排骨吃不完啦?!早想什么去啦!”

这事儿得从两周前说起。

两周前,安念和童雁常逛的超市里来了一位帅哥。

准确地说,是大帅哥。

大帅哥手起刀落,咔咔咔把排骨斩成均匀小块,明明只是抬手再落下,动作却莫名很利落漂亮。

安念盯着大帅哥小臂上的肌肉发愣。

“我记得原来这个鲜肉柜台是一大叔在啊……”

“没错,”安念点头,“或许是大叔的儿子?”

童雁:“快别说了,那个大叔矮胖成什么样了都!能生出这么高的儿子?”

“现在的孩子营养好都长得高!”

“请问二位,”大帅哥打断叽叽咕咕讲小话的两人,“还需要别的吗?”

安念和童雁对视一眼。

怎么他连声音都这么好听啊!

大帅哥虽然帅,但说实话不是童雁的类型。

用安念的话说就是——“你看上的都跟你是同一个型号。”

童雁委屈,童雁也不知道。

不过两个人也正因如此才会认识。

一年前安念刚结束一段恋情,天天去酒吧high,也就是在这儿认识了童雁。

那晚童雁穿着一身黑,大背头,脖子上戴着拇指粗的项链,手指上满满当当的戒指,看起来就很黑泡很攻气。

两人互看都很顺眼,开了房亲也亲了摸也摸了,却迟迟没进行下一步。

“……你是?”

“……不然呢?”

“艹!我以为你是!”

“滚蛋!你才是呢!”

两个小互相嫌弃,飞快地穿上衣服怒视对方。

后来这俩人多次在酒吧相遇,没想到慢慢发展出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你左边数第五个红衣男不错!”

“你怎么回事?那不也是个吗?”

“啊?!”童雁花容失色,“我觉得他很man哎!”

安念摆摆手,懒得理这个弱智。

时间一长,俩人就这么变成了朋友,大三开学后一起在校外租了个小公寓,合租这么久一次架都没吵过,还真是对脾气。

“小念~你要是就好了,哪怕是.也好呀~”

安念看着凌晨两点在自己床前扭捏的童雁,只恨自己睡前没锁门。

“我是还是.跟你有毛关系。”

童颜欢呼:“那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呀!”

“……滚啊!!发骚离我远点!”

很可惜,两个人都是纯。

童雁看着刚出锅的糖醋排骨,叹气。

这两周童雁都想搬回家住了,就觉得上次妈妈没炖烂的一锅猪蹄都比面前的糖醋排骨好吃。

安念看不下去:“我做的很难吃吗,你这是什么表情。”

“呜呜,好吃,但也不能天天吃啊。”

“那冰箱那么多排骨……”

“哈!”童雁说起这个就来火,“还有脸说!买了几头猪的排骨,钱没少花,人也没钓到,你你你你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那小子都不正眼看我,我也很挫败嘛。”

安念趴在桌子上回想这段时间碰的壁也是欲哭无泪。

安念一直都很有自信。

其实细看安念并没有童雁长得乖巧,没有童雁白,也没有童雁五官精致,更不像童雁细胳膊细腿的那么瘦。

可不认识两人的话,第一眼看过去一定觉得安念长得更美。

不止美,还有股媚,但在举手头足之间又丝毫不见刻意。

安念眼角唇角都微微上翘,冷着脸的时候看着也像心情不错,笑起来更是好看。

他总是留着较长的刘海,微微卷的头发挡住了眉毛,抬眼看人的时候眼神透着一丝侵略性,又美又神秘,格外吸引人。

安念的确有自信的资本,他看上谁也不必主动表白,向来是施展魅力等着对方自愿上钩。

但这次安念却结结实实地碰了个钉子。

自从两人在超市看到那位大帅哥后,安念的心思就活了起来。

这位大帅哥从头到脚没有一样不是长死在安念的审美上的,而且他和夜店的那些玩咖可不一样。

大帅哥目测有将近一米九,宽肩窄腰大长腿,利落的短发,五官立体端正,是那种很讨长辈喜欢的长相,再加上小麦肤色,匀称的肌肉……

太干净了。

这是安念对他的第一印象。

很难不心动啊!

安念心想先混个脸熟再说,连续一周每天都去买两斤排骨,然后再闲聊几句就不显得突兀了吧?

安念也这么做了。

于是前几天安念主动搭话:“帅哥,怎么好久不见以前那位大叔了?”

大帅哥扫了安念一眼:“找他有事?”

“……倒是没什么事,你是他儿子吧?没想到大叔有你这么帅的儿子啊哈哈哈,我常在大叔这里买东西,没听他提起过呢~”

“排骨拿好。”

“……”

一连几天,安念连大帅哥的名字都没问到。

大帅哥酷得很,一个字都不愿多说,总是低头忙自己的,都没好好看过安念一眼。

最后一次去的时候,安念笑的灿烂:“加个微信?”

大帅哥抬头:“不好意思,不熟。”

想到种种,安念嘎嘣咬碎一块脆骨。

“好啦,憋屈什么呀,那小子就是块钢板。”

安念心想:我就没受过这样的委屈!

童雁摆摆手:“难得我的宝贝小念主动一次,他还这么不知好歹,对小念的美貌无动于衷,哼,是他没这个福气!”

“……我谢谢你。”

童雁:“下周开学后你们话剧社招新我可以去玩儿不?”

安念:“我都不想去,你去干什么。”

“干嘛不去?每年帅哥美女都集中在话剧社,多热闹啊!”

“……不想去。”

童雁侧过头看他,知道他还在介意那段感情所以不愿意提起话剧社,便转开了话题。

“你保研的事怎么样了?”

“没什么问题,”安念笑了笑,“金老说只要我愿意读就一直带我。”

“啧啧啧,不愧是你。”

安念情商高成绩好,帮老师做事一向稳重得体,金教授非常看好他。

“你呢?继续读吗?”

“读呗,反正我爸都会搞定。”童雁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我说你啊,成绩也得说得过去才行。”

童雁冷哼一声,“我做什么我爸都看不顺眼,他亲手为我安排才满意,那我干脆不挣扎。”

安念对他家的事也略知一二,知道童雁的无奈之处,看他情绪down了下来便哄他:“不说这些了,新生报道日我陪你去玩好不好?”

“那话剧社招新呢?”

“……陪你去。”

“好耶!”

“呼!”安念呼出一口气,扯了扯黏在身上的T恤领子,“热啊热啊!”

今天是新生正式报道的日子,安念坐在美院迎新的遮阳棚里,手里拿着一个小风扇对着脸吹,却仍挡不住八月底的高温。

安念是法学院的,来美院迎新处纯粹是因为答应了童雁陪他过来玩,所以在这儿也不认识谁,正在找机会开溜。

“小念~”童雁捧着两罐汽水,挑出一罐安念喜欢的白桃味递过来,坐在安念对面说道,“听学妹们说,今年美院新生的第一名是文化分和专业分的双料第一喔!”

安念漫不经心:“年年入学都有第一,有什么稀奇?”

“可是学妹们说他还巨帅!档案上的那张照片都巨他妈帅!”

“你看到啦?”

“我没看到,我只听到学妹说他叫沈北……”童雁停顿了一下,望着安念身后愣住,“……亭。”

“嗯?叫什么?”

“……排骨。”童雁嘟囔。

“哈??”安念戳戳童雁的脸,“说什么呢你。”

童雁托着安念的头往后转:“你自己看这是谁。”

“……”

靠啊。

后悔,当事人就是十分后悔。

安念心想,刚刚我为什么不开溜呢?不,我就不该陪童雁过来!

没错,沈北亭,美院大一新生,就是排骨帅哥,就是那块安念撩不动的钢板。

……他现在就站在安念身后不远处。

安念算是明白了什么叫社死。

“请问,是沈北亭学弟吗?”报道处的学姐热情上前。

沈北亭点了下头。

“那请这边办理入学手续。”

“稍等。”

沈北亭望着还傻愣愣看着自己的安念和童雁,拉着行李箱走了过来。

“学长,”沈北亭低头看安念,“等下可以麻烦您带我去宿舍吗?”

安念挑眉:“不可以。”

“……”

“哎哎,可以的可以的,”童雁站起来打圆场,“你先去办手续,我们在这儿等你!”

“你自己等他吧,我走了。”

“小念!”童雁拦住安念,“干嘛啦,这不是接触的好机会吗?”

安念龇牙:“接触个屁!还嫌我丢人丢的不够?”

“就当作重新认识……”

“不需要!”

沈北亭办完手续一抬头,就看到安念和童雁抱在一起拉拉扯扯。

“学长,”沈北亭开口打断二人,“请问G栋宿舍怎么走?”

两人停下动作,安念分明从沈北亭的眼神中看出一丝揶揄。

这是什么眼神?这小子什么意思?更让人生气了!

“不知道!你去问……”

“啊我知道,走吧学弟。”童雁左手拉着安念,右手拉着沈北亭,“好啦~走吧走吧,把行李放宿舍后一起吃午饭?”

“好啊。”

“不吃。”

童雁:“……”

“G栋全是四人间,去年刚装修过,空调都是新的,很不错,去咱们教学楼也近,你可以从宿舍区东门出去,穿过小广场就是美院教学楼……”

安念举着手遮太阳,边走边听着童雁喋喋不休地给沈北亭介绍学校环境。

童雁是非常活泼外向的人,总是有释放不完的热情,爱说爱笑的,人又长得可爱,虽然闹腾了点但很招人喜欢。

安念瞄了一眼沈北亭,他偶尔回应童雁一两句,挺有礼貌的,不过能看出他不是话多的人。

三人到宿舍时,沈北亭的室友都还没到。

趁着沈北亭放行李的这功夫,童雁冲安念挑了挑眉,那意思——一起去吃饭不?

安念皱皱鼻子——别了吧,怪尴尬的。

两人正纠结的时候,宿舍门被推开。

“哦?乔戎你怎么来了?”

“小念,”乔戎微笑点头,指了指沈北亭,“我来看他。”

走进来的人叫乔戎,比安念大两届,正在读研二。

安念是在大一的时候通过前男友认识了当时是话剧社社长的乔戎。

乔戎长得斯文白净,带着一副无框眼镜,头发永远一丝不苟,衬衫永远笔挺整洁,说话永远温声细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能淡定处理,整个人就是温柔强大的代名词。

而且乔戎是话剧社的王牌编辑,安念演过他的好几部话剧,两人是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所以尽管和前男友结束的很不愉快,安念也和他那边的朋友疏远了不少,但乔戎是个例外。

童雁也认识乔戎。

但童雁一点也不喜欢乔戎这人,对他的评价只有一个字——假。

安念对此表示不解:“我承认乔戎的确完美的有点假,但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就这样,如果能伪装这么多年也太强了吧?”

童雁撇嘴:“绝对没这么简单,他和我爸那个秘书一个德行,一样讨人厌!我把话放这儿,乔戎肯定有两幅面孔。”

童雁喜恶分明,他不喜欢和这样捉摸不透的人做朋友,但看在安念的面子上,也就和乔戎是点头之交。

“童雁也在啊。”乔戎冲他笑了笑。

童雁扯扯嘴角。

“我听报道处说有学长带北亭去宿舍了,原来是你们。”

乔戎拍拍童雁的肩膀:“北亭是你的直系学弟,以后还要麻烦你多多照应他了。”

“可以啊,那我有什么好处?”

“哈哈,”乔戎笑了,“想要什么好处都行。”

童雁还真就仰起头想了起来,安念赶紧用脚尖踢踢他,示意他别乱说话。

沈北亭也放好行李走了过来:“你们认识?”

乔戎点头,接着介绍道:“这是安念,我话剧社非常要好的学弟,这位是童雁,和你都是美院的。本来我也想找机会介绍大家认识一下的,没成想这么巧,你们倒先遇到了。”

沈北亭似笑非笑地看着安念:“确实很巧。”

啧!

安念觉得更社死了,这小子不会把自己撩他的事和乔戎说吧?!

“我和北亭是发小来着,”乔戎接着说道,“你们别看这小子不苟言笑的样子,其实很好相处的。”

哦?

好相处?

安念翻了个白眼。

乔戎热情地邀请安念和童雁一起吃午饭,他比这三个人都要大,所以坚持要请客做东。

乔戎开口,安念也不好拒绝,童雁倒是无所谓。

四人来到话剧社聚会常去的饭店。

“这家味道挺不错的,北亭。”乔戎跟沈北亭介绍,然后招呼大家坐下,“想吃点什么?”

“安念学长,”沈北亭坐在安念对面,“学长爱吃排骨吧?糖醋还是红烧?”

安念:……

童雁:噗。

乔戎:嗯?

童雁捂着嘴忍笑,乔戎则觉得奇怪,沈北亭怎么知道安念喜欢吃排骨?

安念沉着脸:“糖醋。”

沈北亭笑了笑:“看来学长真的是很喜欢吃糖醋排骨,连着吃那么多天都不腻。”

“你!”

挑衅!这一定是挑衅!

这小子想怎样!

沈北亭觉得安念现在这模样可比端着架子跟自己搭讪的样子有趣的多。

“安念学长,加个微信?”

安念咬牙:“不好意思,跟、你、不、熟!”

沈北亭一个没忍住,低着头笑出了声。

童雁也趴在桌上狂笑——小念也有今天哈哈哈哈!沈北亭这小子有点意思!

安念在桌下踩他——你还笑?!

只有乔戎一脸惊讶外加状况外。

惊讶是因为沈北亭极少露出这样的笑容,看来是真的心情很好。状况外的是很明显只有自己不知道这三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但现在似乎又不方便问清楚,毕竟安念看上去可不像那两位那么高兴。

安念整个无语住了。

没撩动的人是小自己好几届的学弟这就够丢人的了,更巧的是他还是乔戎的发小!

原以为就是块直来直去的沈钢板,没想到这臭小子坏心眼的很!

这事儿发展到现在,安念是既丢人又憋闷,偏偏沈北亭还招惹他,他又不好当面发作,不然乔戎不就全知道了?

真是气死人啊啊!

糖醋排骨小说
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橘猫两百斤,乔戎安念是小说中的主角,糖醋排骨主要讲述了:安念很多是时候都认为自己的生活是简单的,因为他和自己的爱人生活在一起,并且一直爱着他。

网友热评:是真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