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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西装

白西装

发表时间:2021-12-21 15:53

《白西装》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大象野游,陆梦嘉张竟博是小说中的主角,白西装主要讲述了:张竟博的人生其实遇见了很多奇怪的事情,但现在他觉得爱情比任何的事情都要重要,他遇见了那个爱的人。

最新评论:原来是你。

白西装小说
白西装
更新时间:2021-12-21
小编评语:那个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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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西装》精选

陆梦嘉不知道台下的那个男人有没有认出他,但是他感觉应该没有,因为他的样子和初中的时候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那会儿身高还没有窜起来,整个人瘦弱的像棵没发育好的豆芽菜,只有一张雪白漂亮,习惯性面无表情的小脸蛋。张竟博不一样,可能因为常年踢球,在球场上又跑又跳的,才十多岁就有一米七的个子,皮肤晒得微黑。

陆梦嘉深深记得他眼睛和头发的颜色比常人都要浅一号,是那种棕色的,让他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张新闻图片——一只熊猫妈妈生出的小熊猫里,有一只和其他幼崽都不一样,四肢、耳朵和眼圈的颜色都是棕色的,好像轮到他的时候打印机缺墨了一样,被网友调笑说是一只可以拥有彩色照片的熊猫。

张竟博棕色的眼睛和头发总是让他想起那只缺墨小熊猫。最搞笑的是,他们是寄宿学校,所以有公用澡堂,有一次他在更衣室遇上张竟博踢完球来洗澡,发现他脱掉T恤和足球短裤之后,露出来的身体白得耀眼,只有常年受阳光洗礼的四肢和脸庞被晒得发棕,更像那只小熊猫了。

他那个时候已经收拾完东西准备走了,忍住低头假装检查储物格里有没有落下东西,偷偷抬眼一次次地去看他的身体。他真的好白,陆梦嘉自己就够白的了,小熊,啊不,张竟博的白跟他又不一样,是近似欧美人种那样偏透明的白。

可能是他打量的眼神掩饰得不太好,对方竟然朝他走了过来。

“啪”的一声,陆梦嘉合上储物柜的门,做出一副要走的样子。张竟博叫住了他。

“陆梦嘉,你……没事吧?”

“嗯?”陆梦嘉抬头露出一个疑惑的神情,一边正大光明地直视对方的身体。

小熊猫就站在他眼前,比他高出一个头,他需要略微仰视对方。他的发梢上还滴着踢球后冲了水龙头留下的小水珠,脖子上挂了一条白色的毛巾,只穿了一条灰色的短裤,坦坦荡荡地站在他面前,身上还腾腾冒着运动后的热气。

张竟博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我看到秦老师,他……把你叫到了他办公室。”他咬了咬嘴唇,露出关切的神色:“你……没事吧?”

陆梦嘉在听到他说出“秦”这个字的时候脸色已经挂了下来,他生硬地回答道:“我没事。”转身背起包,“麻烦让让。”然后撞开对方的肩膀离开了澡堂。

同班两年,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张竟博说话。后来,他就转学离开了那所学校,随工作调动的母亲一起去了新的城市。

H市留给他的回忆,除了那个浅色眼睛的少年,都不是什么美好的东西。

陆梦嘉唱完了开场的那首粤语歌。他的视线很快离开了那个男人,转向了其他地方。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舞台灯从身后打过来的时候甚至能透过光勾勒出衣服里宽肩细腰的身体线条。

他把垂下来的碎发别到耳后,露出了清晰的五官,对着话筒说出了下一首歌的名字。那是他们的成名曲之一,每次演都能全场蹦迪,凿穿地板的一首大燥曲目。

陆梦嘉垂头,手指纷飞,快速地在琴弦上拨出一连串轰击心脏的音符,明明演的是劲歌,脸上的表情却异常冷酷,侧脸下颌和下巴的线条被摄入乐迷的镜头里,锋锐得像能杀人的刀。

他抬起头,眼神很快变得更冷了。

满场狂热蹦迪的人群中,那个高个子的身影居然双手抱胸,站起了桩。

什么鬼,在一个摇滚歌手的演出现场,站在前排,还抱胸站桩的,不是挑衅是什么?

是腿折了蹦不动还是耳朵聋了不懂得欣赏?还是他演得不够嗨,带不动?!

奇耻大辱,陆梦嘉狠狠地咬了下嘴唇,抬起手把发圈摘下。一圈,两圈,三圈,四圈,紧紧地将头发束起,感觉一把火从胸口被点燃,火焰直蹿天灵盖。

后面的贝斯和键盘同时回头,跟鼓手对了个眼神:“怎么回事这家伙,在后台的时候不还跟病猫似的吗?”

鼓手举着鼓锤茫然耸肩:“神经病啊,我哪知道?”

结果那一场演出陆梦嘉跟鬼上身一样,百分之两百火力全开,连一些本来可以划水的全场大合唱的曲目都从头唱到尾,该上去的高音一个也没降key,而且一个都没破音,状态像回光返照一样,好得让剩下几个人害怕。

连带着鼓手键盘和贝斯手被他带着一起情绪高涨,可以容纳七八百人的livehouse硬是演出了八万人体育场的气势。

几个人演完回到后台,明理还在胸膛起伏地大喘气,跟跑完马拉松似的:“爽!好久没打鼓打那么爽了,值!"

贝斯和键盘两人在那活动手腕,也是兴奋的满面红光。再看陆梦嘉,他整个人瘫在沙发上,脸上盖着条毛巾,要不是胸口还在激烈地上下起伏,简直跟死了一样。

他脑子里此刻只有一个念头,妈的那个混蛋张竟博,竟然在现场所有观众都嗨得快发疯的场子里,冷静自持地站了一晚上的桩?

他中途!居然还拿起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干!

键盘上来一把揭掉陆梦嘉盖在脸上的毛巾:“你爽不?小鹿,怎么不说话啊。操,你干嘛呢吓老子一跳,怎么还急眼儿了?"

毛巾下,陆梦嘉一张漂亮脸蛋上的眼睛红得像是要吃人。

“不、爽。”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唉,我也看见了,前排有个傻逼站桩,小鹿最恨有人在他场子上站桩了。”键盘擦着汗说。

鼓手一口水差点没呛死,不要命地哈哈笑了起来:"我操,真的假的,今天演那么嗨,还有木头人啊。那一定是因为小鹿没脱衣服。”

几个人没良心地“哈哈哈”笑了起来。

陆梦嘉狠狠把毛巾掷向他:“滚蛋。”

他手一撑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外面好像在喊安可了。”

“唉,好像真是。喊得还挺大声。”

“你状态怎么样,要么算了,反正我们团到点下班也算出了名的。”

“今天场子太热了可能。”

“是啊,真的演得爽。”

“算了,我出去一下吧,唱一首就回来,你们待着。”陆梦嘉想了想,拿上一把木吉他就走了出去。

外面乐迷走了快一半,有一些提前为之后的签售排队去了,剩下的乐迷看到他出来,忍不住激动地吹口哨加尖叫。

“我去,真的喊出来了。牛逼。”

“按时下班的团居然破天荒加班了,我去。我要跟我朋友说,她说前天在B市那场没安可的,她要羡慕死了哈哈哈。”

陆梦嘉抱着木琴坐在高脚椅上,灯光师在他身上轻轻柔柔地打了一束暖色的光。

他的眼神在台下巡视一圈,那个显眼的高个子身影已经不见了,台下只有一双双亮晶晶的,痴迷倾慕的眼睛。

他感觉胸口那股无名火被另一种柔软的情绪替代,低头扫弦,木吉他的声音清泠泠的,好像流水,莫名又带着电音所没有的另一种温度。他唱了一首他们没有发行过的情歌。

身后键盘、贝斯,还有鼓的声音依次加入进来,是他的队友们也回到了台上。

陆梦嘉低着头,露出了今晚的第一个笑容。

演完这首歌,和队友们一起给乐迷又深深鞠了一躬,这次演出是真的结束了。

快要回后台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回头看了一眼,在稀稀拉拉开始往外走的散场人群中,又看到了那个高个子的身影。

什么鬼,这家伙没走啊。

陆梦嘉轻嗤一声,头也不回地走向了后台。

张竟博握着票站在livehouse门口,犹豫了一瞬,还是向负责检票的工作人员出示门票入了场。

他想起那个把票送给他的男孩子说的话,只要你把这场演出看完,在演出中间给我打一通电话,证明你在现场,我们就交往。

就在门口的那个瞬间,他突然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么想谈恋爱。

只不过是因为几个月前刚刚跟家里出了柜,父母虽然非常开明地表示尊重他的选择,同时,了解了一下国内同性恋群体现状的他们也表示,希望他能好好谈一段恋爱,有良性健康的感情生活。

即使他们不嘱咐,他本来也是打算这么做的。追求和他大学同社团的学弟,也是因为他是自己认识的人中最符合择偶期望,又性向相合,仅此而已罢了。

就在刚才,他突然了悟,不管是之前那些试探暧昧的言语,还是对方欲迎还拒的小花招,虽然确实很可爱,但他并没有真正动心,只是在配合罢了。

一方面忍不住对学弟感到了报歉,如果不是自己这样无趣的人,可能会很乐意接受追求对象的这些小情趣吧。比如,试着了解对方的喜好,看一场他喜欢的摇滚乐队的演出,并且在演出现场和他告白什么的。

张竟博苦笑了一下,而不是像自己一样,拿到票之前,甚至连这个乐队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之所以会答应学弟的要求,也是因为之前允诺过,要为他做一件自己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事情,比如,摇滚乐演出初体验?

他只陪同过母亲一起看过交响乐演奏会,至于摇滚乐,确实是从来没有过的体验呢。虽然已经想好了不会和学弟在一起,但是尝试看一场从未接触过的音乐类型的演出,似乎也不错?

抱着不要浪费了门票的想法还是进了场,而且听学弟说这一个乐队最近颇受欢迎,他也是费了一些周折才买到票。

张竟博到的早,入场之后才发现演出场地内居然没有座位,所有人都站着,大多数是一些打扮入时的年轻男孩女孩。抱着前面视野似乎更好的想法,张竟博也学其他人一样站在了前排。此时的他还不知道,前排位置因为更靠近音响,会对他可怜的,毫无准备的耳膜造成多大的音浪冲击。

八点半,演出正式开始了。

舞台灯光洒落下来,照亮了话筒前年轻的主唱,和几位乐手的时候,张竟博多多少少有点理解了他们受欢迎的一部分原因——乐队成员们都长得很好看,并且各具特色。

尤其是站在中间的主唱,是个长头发的男生。

拜日益发达的网络文化的影响,人们的观念看起来变得更开放了,男生留长发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探讨的话题。但是人的观念,真的会因为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世界,就能变得更加开放了吗。恐怕未必吧。

他们只是把那些想法放在了心里而已,为了不让自己显得无知。但是台上那个长头发的男生,他的存在,或许就是来帮助人们开拓“无知”的边界的,因为他真的很好看。

他是一个留着长发的漂亮人儿,这与他的性别无关。

漂亮、美丽这类词汇,原本就应该跟性别无关。

“娘娘腔”这种形容,本来就是愚蠢的性别偏见罢了。

就像此刻台上这个对着自己的方向歌唱的人,没有人会把那套陈腐观念放到他身上。看到他的人,只感受到了他旺盛怒放的生命力,和火焰一样强大的美丽。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好像对着自己的方向笑了一下。

是错觉吧,又好像是瞪了自己一眼?

从第二首歌开始,张竟博不得不伸出手臂环在胸前,因为站在他右边的女孩子开始尖叫着随音乐摆动身体之后,三不五时地就往他身上撞,他已经数不清被对方踩了多少下脚。偏偏对方又全然沉浸在音乐中无知无觉的样子,她身边的同伴也是。扭头一看,站在他在左手边的大哥也是一副挥舞双手,躁动到不行的样子。

张竟博叹了口气,自己才是存在于这个空间里的异类吧。

他往大哥的方向靠过去了一些,为了和右边的女孩保持距离。但这实在太难了,因为大哥蹦起来踩到他脚面的时候,比姑娘踩得疼多了。

他又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些不舍得离开这里。他的目光凝视着台上的主唱,他又伸手捋了一把头发,最后似乎有些不堪其扰,用发带将头发扎了起来。

他扎头发的样子也很好看,头发被束起之后,露出的细长笔直的脖颈也很好看。他的词汇量太过贫乏,只能想到“好看”两个字。

张竟博无法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第一次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变态。

演出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振动了起来。

他这才想起,按照之前的约定,他似乎是应该在演出中途和学弟打个电话——然后顺势告白,按照之前的计划。

现在计划cancel,张竟博想了想,还是接起了电话,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跟学弟说演出很好看,谢谢他赠予的票吧。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按下了接听键。

不知道是否错觉,他感觉到台上的主唱好像杀气腾腾地朝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配上他用冷酷的表情唱着:“Pull the trigger(扣下扳机).”张竟博居然产生了一种被他圈入瞄准镜靶心的惊悚感。

真是投入的演出啊。

他拿起手机,现场太吵,只简单跟学弟说了两句谢谢他的票,演出现场有些不方便,晚点给他回电话之类的,就挂了电话。

学弟发了信息过来,说好可惜被导师拖住了,不然好想一起看演出啊。

张竟博回了一条,好好学习。然后就收起手机,继续双手抱胸,欣赏起了台上的表演。

怎么说呢,因为以前很少听摇滚乐,又因为现场音响声音过大,身边的人群太过狂热,反倒让他产生了一种抽离感,无法评判歌曲是否好听。那些快节奏的鼓点和音符变成了某种如有实质的磁场,将他困在当中,无法移动身体,只能双眼一瞬不瞬地牢牢看着台上的那个男人。

不停变幻的舞台灯光打在他的白衬衣上,就好像他是一只五彩斑斓的美丽蝴蝶,挥动翅膀,洒下致幻的磷粉,令现场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身不由己,只能举手膜拜的疯狂。

包括心跳声越来越大,冲击鼓膜,渐渐听不到除了自己心跳之外其他声音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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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西装》是一本纯爱小说,作者是大象野游,陆梦嘉张竟博是小说中的主角,白西装主要讲述了:张竟博的人生其实遇见了很多奇怪的事情,但现在他觉得爱情比任何的事情都要重要,他遇见了那个爱的人。

最新评论:原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