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作者栋里云倾情打造的《我怎么就藏不好我这条尾巴》是一本短篇纯爱小说,凌稚严孺文是小说中的主角,我怎么就藏不好我这条尾巴主要讲述了:凌稚生活转变实在是太过于突然了,而他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最新评论:没有误会。
《我怎么就藏不好我这条尾巴凌稚》精选:
凌稚睡醒后,并没有着急从床上爬起来,而是仍躺在那里,静静感受着体内灵气的流动。
经过这两觉,又是吃饱喝足的前提下,还不用担心下雨刮风被人赶,真是不可谓不舒服了。在这样的环境中,凌稚体内灵气的运行就一点窒滞感都没有,一路畅通无阻,聚入丹田,虽然离凝聚成灵珠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这时也可说是初见成效。
既然初见成效,凌稚就迫不及待想要试一下。
他一骨碌从空无一人的床上翻起来,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本谁在自己旁边的严孺文不见了。但他此时他也无心顾及严孺文的踪迹,四条小短腿稳稳站立在床上,阖上双眼,屏息凝神,面容肃穆,待全身四处游走的灵气缓慢归于心田处,他猛一睁眼,一道金光乍然闪亮——
四条小短腿轰然变成一双笔直白净的长腿,和一对白嫩嫩的手臂。凌稚低头一看,当即就皱起秀丽的眉头,很不满意。现在哈士奇还是奶狗状态,所以连带着化作人类形态,人形躯壳也还是这么弱不禁风,和他以前是黑猫时化作的人形简直无法相比。
但现在能顺利化作人形,就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说明灵气修炼初有成效。凌稚也不能要求更多,便从床上下来,要到镜子前看看。下床的时候他感觉身后有些异样,没有在意,径直走到了严孺文房间的镜子前。
走路时他还是有些身形不稳,他在床边适应了一会脚踩地的感觉,才挪开脚步。到了镜子前时,他已经能走得很稳当了。凌稚不免有点得意,觉得自己在短短的几步路中就迅速适应了,这不是天纵奇才是什……
“这怎么回事?!”
凌稚一脸难言的复杂神情,紧紧盯住自己身后的那条垂着正晃荡来晃荡去的毛刷。他左转身,侧脸去看,毛刷在;右转身,再次侧脸去看,这毛刷还在!
凌稚:“……”怎么都能变成人了这狗尾巴还在?
他不信邪,胡乱从床上拖了条严孺文的空调被披在光着的身上,接着就闭起眼睛,屏息凝神,不多时又是金光乍现——
凌稚着急忙慌地睁眼,再去看镜子,然后就焦躁地发现身后那条狗尾巴非但没有消失,甚至还微微拱起,一个劲地往他的双腿间隙中钻去。
——这是原主的元神在凌稚灵神强大的威压下,本能性地感到害怕了,传至身体去表达,所以尾巴才会直接跳过凌稚的意思,自顾自地缩起来。
凌稚深吸一口气,接着不无暴躁地用手把那毛刷攥出来,举到面前,恶狠狠盯着想骂点什么,但张了张嘴却什么都骂不出来。他能骂什么呢?鸠占鹊巢的是他,人家本来就是条狗,摆尾巴也是天性,哪怕元神没有他的强劲,但多少还有一点是残留在这副躯壳中的。
他不是不讲理的人,占了人家的身体来炼灵珠修灵气,这时还要骂人家的尾巴怎么不消失,这也太蛮横了。凌稚裹着被单坐在床边,无可奈何地低头和他手里抓着的大尾巴商量道:“我不骂你,也不生气了,但我跟你商量个事儿——诶你是莽物,能不能听懂啊?要是你听懂了,就给我点个头。”
然后他就这么手攥着大尾巴眼盯着干等了。那大尾巴迟迟没有动静,连摆都不摆了,还耷拉下来,搭在凌稚手边。过了一会儿,凌稚自嘲地笑了声,说莽物怎么可能听得懂——
话音未落,手里那条毛刷忽地就动了动,凌稚当即住了嘴,看着那毛刷,又重复一次:“听懂就给我点头,我有事情要和你商量。”
兴许是凌稚这语气太过理所当然了,又兴许是被凌稚带来的灵气所同化浸养了,不知是被吓的还是被养出来了,反正这个本来不懂人言不通人性的哈士奇原主元神这时倒是有了那么一点灵气,而这么一点灵气就全部集中在了尾巴上。尾巴听了凌稚的话,安静片刻,尾巴尖尖终于上下摆动了几下,就像是点头了一般。
凌稚“嘿”了一声:“真能听懂啦。”见尾巴又些微耷拉了下去,便又把尾巴提上一点,“振作点,好好听我讲话。是这样,你是狗,要摆尾巴是天性,我也不会无理取闹到要你把尾巴割了……诶你抖什么?我不割你尾巴!”
他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尾巴在听了他的话立刻害怕到剧烈颤抖,好说歹说,才终于把尾巴给哄住。这么一闹,凌稚好气又好笑,另一只手抬起,胡乱抚了几把毛刷:“别怕,现在是我借用你的身体,我肯定不会伤害你,毕竟伤害你就是伤害我。”
毛刷彻底安静了下来,在凌稚的掌中微微摆动着。
“我们言归正传。”凌稚盘起两条修长的腿,坐在严孺文的床边,一本正经和毛刷打商量,“你可以摆尾巴,但不许在人前——特别是这家主人跟前摆尾巴,听明白了吗?”
毛刷过了好一会儿,在凌稚的催促下,才轻轻地歪了歪毛刷尖尖,似乎是在表达自己的疑惑——为什么不能摆尾巴?
凌稚烦躁地说:“要是你的喜怒哀乐都被那些人类知道得一清二楚,那人类要拿捏你岂不是易如反掌?况且对着人类摆尾巴让他们在你身上取乐更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反正你听我的吧,你爷爷我活了近千年,走过的路见过的鬼都比你这只小莽物要多,不会害你。”
毛刷安静听完了,缓缓点点尾巴尖,可下一秒,就又飞快开始左右摇动。
凌稚一眼就看穿它的想法:“你是说,你听明白了,但你觉得你控制不了自己?”
毛刷顿时像捣蒜一般点着尾巴尖。
凌稚冲它不耐烦地说:“那你就给我想个办法尽力去控制!控制好你的本能,这是你成精第一步!这样,我们同时修炼,我炼成灵珠了就可以恢复原样,那时我也不用再霸占你的身体。我也把我的灵气借你修炼,你炼成了就能成精,总比莽物要好——清楚没有?”
毛刷这次沉重地点了点尖尖,似乎是觉得凌稚这个要求强毛所难。
凌稚和毛刷商量好了,这才收拾心情,再次披着被子走到镜子前,见自己的面容比之从前是黑猫时化作的人形面容,是年轻了不少,但五官还是照旧,就放下心来。
虽然他明白哪怕他想起云尘样子和气息了,又顺利找到了人,云尘也有很大概率还是会忘了他们的前尘往事——但万一呢?万一这次云尘想起他来了呢?可如果他顶着一张和之前不同的脸,云尘又认不出他了怎么办?
所以凌稚还是固执地要用他一贯的容貌去找云尘。
只是如果说以前的样子是青年,现在的他就是少年,面容还稍嫌稚嫩,原本冷淡的眉峰和削薄的唇衬得他冷冰冰的,现在来看却不一样了——眉峰的弧度较之从前要柔和了点,眼眸虽然狭长,也没有那么锋利和不近人情,眼尾甚至还往上翘了翘,眼睛仿佛总是带着水汽一般氤氲着。
身子骨也还是单薄的,虽然肩膀已经初见宽度,可身板还是薄薄一片,其上覆盖着一片薄薄的漂亮肌肉。凌稚双手各揪着被子一角把被子张开,盯着自己光秃秃的身子看了一会儿,到底还是不满意地咂咂嘴:“就这小身板,跑跑不快,打打不赢,愁人。”
话音刚落,身后本来微微上扬的毛刷倏然就垂下去,似乎听到凌稚这么说自己,非常挫败。
凌稚觉得这毛刷是真脆弱,胆子小,还不能说,只好哄道:“我随口说说的,你也只是只小奶狗,哪能一下子就跟你同类中那些成熟的哈士奇去比?再说了,要练好体魄,还得靠我。”
毛刷轻轻摇动,表示赞同。
凌稚不再对着镜子了,又觉得肚子有些饿,便要去找吃的。严孺文也不知道去哪了,凌稚感受不到他在的气息,也一直都没见人,但房门是开着的,似乎是想着小狗醒来后会出来找吃的,就顺便留着门。
凌稚又觉得披着被单麻烦,在出去房间前首先开了严孺文的衣柜。一打开衣柜,他就“哇”了声。
严孺文的衣柜和他本人一样,都是中规中矩的,衬衫,外套,裤子,西装,全部按照颜色和种类整齐摆着。衬衫颜色是清一色的白色,而裤子还有西装颜色则是清一色的黑。
只有那些风衣外套多了一种颜色,那就是驼色,但也是暗色。
凌稚又凑近了看,努力了好久都没能从这些衣物上面找到一道褶皱,全部都是平平整整的,熨帖得当。
凌稚打心里觉得这是个小老头衣柜,还在想严孺文看起来也就三十岁左右,怎么衣品这么老成。
凌稚到底在现世呆了很长时间,自然也用人形去和现代人打过交道。要说到潮流,他自认可不会输给现代的年轻人们。
然而现在寄人篱下,凌稚也不能挑,只能勉为其难从一众白色的衬衫中拿下一件,又拿了一条黑色裤子在手里。对着镜子穿好衣服,他发现严孺文的衣服对于他来说可是大了两圈,不仅松松垮垮的,衬衫下摆还直接垂到他的膝上。
凌稚啧一声,还要穿裤子,然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严孺文的裤子没有洞,可他身后有条尾巴。
衬衫下摆还搭在尾巴上,形成一个弧度。凌稚又试了好久,都没能把尾巴收回去,知道现在的灵气还不能支撑他完全变成人类,他也不能真把人家严孺文的裤子给剪出一个洞来,只好把裤子扔回到严孺文的衣柜里,就这么光着腿,赤脚走出房间。
他很快就找到了小盆奶,就放在厨房外的地上,满满一盆。凌稚走过去,弯下腰端在手里,直起身子后脖子一昂,小盆奶就被他一饮而尽。之后他放下空盆子,豪迈地一擦嘴,心满意足地发出一声喟叹。
然而修炼和维持人形耗费了他不少灵息,凌稚这一小盆奶下肚没过几分钟就又饿了。他手撑在厨房的流苏台面上,静静感受着饥饿的感觉汹涌而上,再也忍不住,转身就要去开厨房的冰箱。
可就在他一转身的瞬间,眼睛就被一个闪烁的小红点闪了。他心下疑惑,站远了点去看,一眼就看到了冰箱顶上,蹲着一个造型可爱的小哈士奇玩偶。
他眨眨眼,接着就探长手,把那放在冰箱上的哈士奇玩偶拿下来。那玩偶只有凌稚巴掌大,吐着舌头微笑着。凌稚不明所以地开始把玩,认为按照严孺文那种古板性格,这个玩偶显得过于活泼了,而且好死不死还和自己一模一样,更觉奇怪了。
然而他并不知道,当他低着头好奇地把玩着这个小玩偶时,他那漂亮的双眼就出现在了藏在哈士奇眼睛里预先装好的一个微型摄像镜头里,并和另一边的,正锁紧眉头看着手机监控屏幕的严孺文对上了目光。
严孺文这时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若有所思地看着手机屏幕上,由家里的监控摄像头传来的画面。
画面中仍是熟悉的景象,摄像头对准的是他的饭厅。一张梨花圆木桌,两张隔着饭桌相对的椅子。饭桌上随意摆着一个空空如也的小盆,里面残留着一点奶渍,那是刚才那个陌生少年喝完后,随手放在这里的——
那个长得清秀精致的少年,在好奇地对摄像头翻来覆去把玩后,兴许是研究不出个所以然,便兴味索然地把摄像头放回到原位,也就是冰箱上面。
然后,严孺文就再也没能从镜头里再看到这个少年了。
这个穿着自己衣服的少年,留着一头半长黑发,白皙柔韧的脖颈在如瀑的黑发中特别惹眼,再加上他那张精致的面容,整个人更是雌雄莫辩。而最让严孺文移不开眼的,正是少年的一双眸子。那眸子亮晶晶的,里面既有好奇的神采,又因眼皮耷拉着,显得特别慵懒和从容。
严孺文认为自己是没见过这个男孩子的,他也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会有一个陌生男孩出现在自己家里—一一般人在看到自己家里出现一个陌生人,都不可避免会开始惊慌和戒备。然而他却很奇怪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丝毫意外,仿佛打心底里认为这个男孩就应该出现在自己家里。
——就像是他活了这二十八年,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幕。
所以就在男孩低头摆弄摄像头的同时,严孺文也没有移开视线,就这么安静地用目光去追男孩的视线。
而在男孩终于兴致缺缺地把摄像头放回原位,啪嗒啪嗒走开后,严孺文才放下手机。
那个小哈士奇玩偶是他在捡到小狗的当晚,在高俊的诊所里买下的家用监控器。那监控器外形被制作成小哈士奇玩偶,刚好就和捡到的小狗是同一品种,他心思一动,当时也还没确认要不要收养小狗,就先买下来了。而且要知道,这个哈士奇小玩偶,单就那可爱到不行的外形来说,就很不符合他本身的性格和品味。
高俊那晚可算是重新认识他这个老同学了。
此时此刻,严孺文往后靠在椅背上,揉着眉心,再次想起这天早上从自家小狗嘴里听到的那句人话,心里出现了一个荒唐无比的猜想——
这个莫名出现的男孩,很有可能就是他家小狗变的。
那就是成精了。
照理说,要普通人去接受这个事实很难,然而严孺文自己也知道,他再不是什么普通人。
可就在半个月以前,他是。
半个月以前,他还跟周围的许多人一样,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回家,洗澡,吃饭,看书,睡觉,偶尔和郑语媚吃饭,节假日和郑语媚回一趟家,听父母明里暗里地催婚……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会是这样波澜不惊地过完,结婚生子老去,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
而那个晚上一个猝不及防的意外,却似在告诉他——那种和千万人无不同的普通生活,于他来说已经彻底崩溃。从此以后,他严孺文和普通人,和普通日子再没有任何关系。
严孺文看起来儒雅温和,骨头却是硬的。他平静接受了现状,同时也尽力地把原本混乱不堪的状态调回正常,生活也被他拉回到正常轨道上来。即使频繁发作的毒性让他不堪其扰,他也强迫着自己不管多虚弱和疲惫,都要照常去上课。
可他捡到了那只小狗。
而从今天的种种迹象来看,他那只小狗并不简单。
既然能变成人类,为什么一开始不变,反而一直维持着哈士奇的形态流浪着?严孺文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能让一只素不相识的、成了精的小狗处心积虑来接近自己,况且就在前几天,小狗都几乎没命了,那种糟糕无比的状态他也是看在眼里的——如此说来,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便是小狗自己也虚弱得紧,根本无法变成人形。
今天能变人形,应该就是在严孺文家里吃好睡好了,又恢复了那么点精力的缘故。
严孺文这么想着,那男孩乌黑的瞳仁突然就浮现在脑海里。
那双瞳仁就这么猝不及防出现,带着天真好奇的神采,再加上男孩年轻的模样,这让严孺文又有了个猜测——
原来还是个小朋友。
这时手边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他还一边想着小朋友,一边把手机拿过来解锁屏幕,就看见有两条信息。
一条是好友兼科学家张凝发来的,是回复他昨晚的信息,说解药还在研究,现在只能用他们研究所的药水来抑制他的毒性,又问严孺文那里还有没有药,没有的话可以直接到他的研究所去拿,一次多拿点也没关系,总而言之不要露馅。
严孺文看着时间,见快下班了,便回复张凝说等下过去拿药。回完后,他退出和张凝聊天的页面,看到另一条信息是钟语媚发来的。
钟语媚还是一贯的颐指气使——“我要送你爸的礼物你准备好没有?不要忘了。”
这个星期二,也就是明天,是严孺文的父亲严国广六十岁生日,明天晚上严家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店将会办一场隆重的宴席,来贺严国广六十大寿,到时亲朋好友,还有严国广之前的学生也会到场祝寿。严孺文作为严家独子,自然也是要出席帮忙招呼客人的。而这一次,母亲李珍还要求严孺文把钟语媚带上。
李珍的意思很明显,她就是要借着严国广的六十大寿,在所有人面前逼着严孺文把婚事尽早定下来。
但钟语媚和严孺文提过要求,说她近几年内都不会结婚,严孺文便对母亲旧话重提。然而李珍态度强硬,严孺文推托不得,只好答应了会带上钟语媚。而和钟语媚去说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就把李珍的意思给隐去,只说这不过是一次简单的祝寿,仅此而已。
钟语媚精明过人,自也知道李珍的打算,见严孺文绝口不提婚事,自己便也懒得挑明。她也不愿意浪费心思和金钱去给严国广挑生贺礼物,就让严孺文代她去准备了。反正是他的老子,没人比儿子更明白老子喜好,她一个外人,免得吃力不讨好。
这次她发信息过来,就只有提醒严孺文准备礼物这件事,其他的再也没有了。
严孺文抬手回复了几个字,就把手机锁上,站起身来拿起提包,离开办公室。
张凝的研究所就在他供职的大学校园内,离他的办公室大楼只有五分钟脚程。严孺文决定走过去,一路上不断有学生和老师和他打招呼,他也一一温和地应了。
严孺文年轻有为,才二十八岁就已经被这所国内闻名的学院聘为教授,科研和学术成就更是超越了不少资历高的老教授。再加上他实在是长得好,样貌周正英俊,气质儒雅平和,不知不觉就成为了学院里的红人。
然而严孺文这个连网都不怎么上,一上网就只是为了查资料的人,私人时间就全部用来看书和搞研究了,外界如何评价他,他根本上是一无所知。可他也不是糊涂,从学生们和其他老师们的行为举止上,他自也知道什么回事儿,更不用说他经常会收到礼物和别人的告白。他态度温和,却也坚决无比,把礼物和告白全数回绝后,大家便也知道严孺文的态度,自此就只敢远观,不敢再扰。
张凝就在研究所门口等他,看着他一路过来都在回应别人,心里都在为他感到累。
严孺文却一直都是好脾气的,在走到张凝跟前时,见张凝不说话,就只是用一双带着黑眼圈的眼睛盯着自己,便问:“怎么了?”
张凝压着嗓子:“你是不是又发作了?”
严孺文“嗯”了声,张凝转身往所里走:“走,去我办公室说话。”
到了办公室,张凝递给严孺文一个装满透明药水的一公升容量的瓶子。
他每次发作只需要一毫升的药水,这里有一公升,够撑一段时间了。
张凝在一旁还是盯着严孺文:“真想把你当做实验对象,看看那毒究竟是什么玩意儿,竟然真能把好端端一个人变成一只狼——”
严孺文和张凝是中学时期就认识的朋友,两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志同道合,一直到今天关系都很好。严孺文这时说话也放松了点:“你要是敢,我就直接变狼把你这里给掀了。”
“诶,我就说说。”张凝笑着道,神情忽而认真了点,“你真记不得那晚上的事情了?”
“只记得在下山途中的寺庙附近被一只野狼咬了。”严孺文回答,“之后就昏迷过去。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还在寺庙附近,周围一个人也没有。身体已经恢复,但两只手还是狼爪的模样。衣服应该是被我撕烂了,所幸手机还在,我就给你打了电话。这就是那晚关于那次意外,我记得的所有了。”
“我知道我知道,这个我听了很多次了。”张凝说。
“是因为你也问了很多次了。”
张凝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第一次看到你那样子,真是没把我吓死。你说我们在那之前一直都是无神论者,忽然你就……哎,幸好歪打正着,我这里恰巧是有药水能暂时抑制你的狼毒,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谢谢你。”严孺文郑重地道谢。
“谢什么?”张凝摆手,“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可不想你有什么事。再说了,这些药水是我们在做研究时剩下的,说难听点就是科研废液。要不是那晚我把你带回这里,你又要发作,混乱之下打翻那天剩下的废液,我都不知道能抑制你体内狼毒的关键就是这些。反正你放心吧,废液这些要多少有多少,我也会加快研制出解药,让你尽快恢复正常。”
“在这之前,可要为难你辛苦忍耐一下了。”张凝重重地拍了拍严孺文的肩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