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爱小说《悍青日话》的主角是程悍关青,是作者寻找竹节虫倾心创作的一本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程悍其实什么都不会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和在乎的人在一起,但他觉得遇见关青是一种属于他自己的幸运,而这种幸运只有他才有。
网友热评:还好是他。
《悍青日话》精选:
“那以后我常想,如果那天你没去拦我,我要是真杀了张学文,后果会是什么样?后来根据你,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我想我不过也就是被关几年,还是有机会活着出来的。”
“不不不,”程悍不赞同地摇摇头,“我只杀了一个人。那天我要是不去,你却是一定会血洗全家的。你要是真杀人全家,估计活着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关青想了想,“嗯”了声。按照他那天那个状态,这的确很有可能。
“不是很有可能,是百分之一百,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您都生吃人肉了,能不杀人全家么!”
关于关青生吃人肉,是这么一回事儿。
那天等关青平复了,从地上爬起来后,他看人的眼神儿依旧是瘆人的接近神经病的状态。
程悍也觉得这事儿如果就这么算了,不给那仨不是东西的东西一个教训,是非常不人道的。
他从张学文那滩尿里捡起菜刀,嫌恶地擦了擦刀把和手,又对那几个吓呆的人命令道: “你,还有你跟你,过来。”
仨人颤颤巍巍地到程悍两米远的地方站定。程悍扶起桌子,一刀劈进桌面:
“走近点儿!”
那仨人走近。程悍又道:“把手摊平,手掌朝下,给我放在桌上。”
兄弟二人不敢反抗,哆嗦着把手放在了离菜刀尽量远一点儿的地方。
程悍拔起刀,指着兄弟二人斩钉截铁地说:“我刀下去,你们要是敢喊出一声,我就剁了你们的脑袋。”
他也不问人同不同意,直接抬起胳膊,面冷心狠,手起刀落,“咔咔”两下子,将那俩人的小拇指齐根斩断。
那叫一干脆利落面不改色,古代砍头的刽子手都没那心理素质。
那兄弟俩盯着各自的断指,足有那么半分钟才回过神。想喊,又听得“铛”的一声,程悍冷着脸威慑地把那菜刀劈在桌上,直劈得桌子裂了缝。
“今儿这断指算作你们的订金,老爷子要是没事儿,这权当赔罪。从今往后,你们再敢背地里玩儿阴的,我回头来要你们的命。老爷子要是挺不过来,这断指的今天就是你们脑袋的明天。明白吗?”
二人憋憋屈屈地点点头。程悍把那两根血淋淋的小指递到关青眼皮子底下,有点儿提心吊胆地问:
“你觉得这么做,够吗?”
关青木讷的眼神儿在兄弟二人身上转来转去,而后一把攥住那两根手指,囫囵个儿填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起来。
一边嚼,血就顺着嘴角一边流。嚼到一半发现嚼不动,他又吐出来,单个儿攥着,用后槽牙一下一下地啃。啃得露出白骨和筋,吐掉指甲,脖子一抻,艰难地咽进肚里。
那凶残,那阴森森,简直让程悍开了眼,他都觉得疼。不是手指疼,是觉得嗓子疼。
然后关青红口红牙地说:“暂时够了。”
程悍咽了下口水,结巴道:“那……那咱走吧,老头儿还在医院等着呢。”
他们在那一家三口呆滞的神情中走出门。别说他们,就连辛福有,这个还算是他们朋友的人,都被刚刚那一番夺命惊魂杀吓得久久不能回神,远远跟在他俩身后,心惊胆颤。
然而没一会儿,关青走着走着突然去扶路边的栅栏,弯腰吐了起来。
他脊背弓成一张撑到最大幅度的弓,一下下地颤抖着。吐出来的酸水全带着血,顺着嘴流了一下巴。
程悍干脆脱掉背心,等关青吐完直起腰,就拿背心去擦他的嘴,擦完了嘴擦脸。那脸上的血被不知名的液体弄得越来越多,擦得一道一道的,却总也擦不干净擦不完。
那是关青的泪。他像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脸色惨白神情悲戚,眼神却是湖水样的伤痛和委屈。
程悍吸了吸鼻子,不由分说地抱住他,试探性地,一下下地顺着他的后背。
辛福有在几步外抹了把眼睛,也走过来很委屈地抱住关青,别别扭扭地哄着:
“没事儿了,啊?青儿,没事儿了,都过去了。”
好好的气氛,全被他给破坏了。
程悍瞪了他一眼,却忍不住笑了。他搡开辛福有,握着关青的肩膀看着他问:
“还好吧?”
关青瞥了他一眼,有点儿羞赧。又见辛福有弯下腰由下至上地盯着自己看,那一张脸上的痘印坑坑洼洼,眼睛滴溜圆,万分滑稽。
本不想笑,却没克制住。先是皮笑肉不笑地抖了抖嘴角,就见辛福有的眼睛陡然间瞪得更圆了,是一副惊呆了的表情。
关青连忙把头埋得更低,肩膀抖了抖,憋着气儿笑出声来。
程悍也跟着笑了。辛福有纳闷儿地摸摸后脑勺,那呆呆蠢蠢的样子,逗得二人彻底笑开了怀。于是辛福有也嘿嘿笑了。
友情啊,就是这么莫名奇妙,一瞬间的事儿。
“所以从那时候起,你就对我有了那份儿心。”程悍做了结语。
“还没。”关青不客气地反驳。
程悍翻了个白眼:“我都间接性地挽救了你光辉璀璨的未来,又直接建立了你人生中第一段友谊,你竟然还没喜欢上我。哎呀你这个人啊,真是冷血。”
关青弯了弯眼睛,认真地看着他,说:“程悍,有时我觉得你是性格最好的人,有时又特别气你。我跟你讲的这些都不是玩笑,你让我说,我就说了。你别觉得我傻,分不清友情和爱情的区别,你听完这些,能给我一个认真的答案么?”
程悍于是就严肃了,神色讳莫如深地盯着关青。这人不笑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压力,吃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今天先到这儿吧。明天咱们都得忙,收拾收拾睡吧。”说着他起身进了卧室。
关青虽然失望,但也怕逼得太紧,洗完躺床上,久久不能入睡,竟辗转反侧到了程悍房门口。
他推门而入,又颇为忐忑地躺到了程悍身侧,鼻子小狗似的嗅着。想起那时程悍给他擦脸的背心上,也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半是洗衣粉半是医院的消毒水,还有汗味儿。
想来也知道那味道不会太好闻,可竟奇异地冲散了他鼻腔里的腥气,整个人也干燥了。
关青又往程悍身边凑近了些,就快挨上时,猛听得程悍背着他说:
“差不多得了,靠这么近太热。”
关青就不敢动了。提心吊胆等了会儿,见程悍没再动,也就渐渐睡去。
程悍下午醒来直接去了酒吧。这会儿酒吧除了零星两个服务员还没人,他抽出一张枪花的唱片开起音响,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点上根烟。
本来这日子是很惬意的,听听音乐洗洗五脏六腑。但这会儿音乐比往日惆怅了,体内空空,竟也开始感怀了。
音响里的吉他solo意味深长,枪花那哥们儿的嗓音嘶哑如同泣诉。
人生中要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听一首经典的摇滚,就都他妈成了过眼云烟。
因为摇滚的特质除了抵抗和愤慨,最主要的就是那股爱他妈谁谁屌爆了的拽劲儿!
“如果听完一首摇滚你还惆怅,那只有一个解释,”有次邵彻这么说道,“就是这首摇滚还不够屌。”
“那如果是我本身就没有那股屌劲儿,所以听了也没用呢?”
“那除非你没有屌。姑娘没有屌还屌得很呢!你一个男人有屌却不屌,你是人妖吧?”
程悍想到这儿,无声地笑了。
“哟,悍爷今天终于空了?”来人围坐到他身边,说话的是个鹅蛋脸的秀气姑娘。姑娘是老姑娘,刚过三十五,但保养得当,所以依旧是个正当年的花姑娘。
这花姑娘是酒吧的老板娘,为人直爽阔气。跟她头回见面,聊上两三分钟,只要她喜欢你,当即能为你两肋插刀。又姓阔,名立君,所以人送外号“阔三娘”。
“三娘貌似对我很不满嘛!怎么,我没来这两天出什么事儿了?”
老朽坐在程悍旁边,扭脸冲他打了个满是韭菜味儿的饱嗝,给程悍熏得直皱眉。
“出大事儿了。”老朽夸张道,“那个相中你的赵姐昨晚又来了,点名要你献唱。我们说你休假,她不干,非要我们打你电话,结果打你电话打不通,她就说我们不给她面子。后来东东上去唱了两首,一唱完就被赵姐叫出去吃饭了。”
程悍了然道:“潜了?”
老朽扔了个白眼儿:“真要是潜了还算个屁事儿?这娘们儿忒会作妖儿,东东都跟丫开完房了,结果进了房间又被她赶出来。临阵换人,要他妈潜邵彻!”
程悍直觉要坏事儿,等了好一会儿没等到下文,催问:“后来呢?”
“哪有后来啊,邵彻从昨晚出去到现在都没回来。”
场面一时寂静,人人面色沉重。
老朽又说:“诶你说以邵彻的脾气,不会跟丫动手吧?”
“不会,”阔三娘笃定道,“赵颖好歹是见过世面的女人,邵彻不愿意,她肯定也不会强逼。我就是担心她明的不跟你们玩儿,背地里给你们使绊子。”
老朽忧愁地叹了口气:“我早就说了,玩儿摇滚的乐队里有一个小白脸儿勉强算是幸事,有俩小白脸儿,那就注定要倒霉啊!”
“你丫才他妈小白脸儿!”老朽背后一声怒骂。众人转头去看,只见一长发过肩的高瘦男子背着一把吉他,暮色里唇红齿白,可不正是老朽口中的小白脸儿邵彻。
邵彻坐到一旁的沙发里,把落在胸前的长发往后一撩,见程悍满脸不怀好意地冲着他笑,鄙视道:“你笑个屁,小白脸儿就说你呢!”
“我的脸可没你的白。”
“这个问题先不要探讨。”老朽插话,“昨晚到底怎么样啊?那赵姐为难你没?”
“没,人家不喜欢我这款。”邵彻同样回敬程悍一个饱含深意的微笑,“昨儿聊了半宿音乐,吃了顿早茶,又介绍她去乔治剪了个头,我就回来了。”
“就完了?”老朽难以置信,“啥都没有?”
“你以为还能有什么?我都说了人家不喜欢我这款,叫我出去,完全是看在咱悍爷的面儿上。”
“不应该啊。”老朽想不通,“这娘们儿到底什么意思?”
不仅老朽想不通,程悍跟邵彻这两位当事人也想不通。却见沉默许久的阔三娘突然幽幽一笑,过来人似的说:
“这还看不明白么?赵颖这是在提点程悍呢。你不乐意让我潜,觉得你自己有风骨,那我就去潜别人,还就潜你们同乐队的人,你不愿意,有的是人愿意。到最后,虽然你也跟着沾光一起火了,可你所坚持的风骨,那就是个屁!她这是存了心地恶心你,让你抬不起头,就想让你体验一回吃了屎的滋味儿。”
老朽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啊,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程悍却不敢苟同:“忒简单了吧?”
阔三娘又道:“往往最简单的招法,最能一招毙命,击中要害。”
程悍入行的第一天就问过邵彻,说这行儿里有没有潜规则。
邵彻回答说:真正的摇滚永远不会有潜规则。
“潜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把自己推销出去,为了火,为了成功。可摇滚真成功了还能叫摇滚吗?”邵彻叼着烟鄙视地摇摇头,“知道Nirvana的Kurt Coabin为什么自杀么?因为他红了,他觉得自己的音乐被大众接受是一种耻辱。因为大众接受的音乐不是他所表达的音乐,而是经过包装的、过度商业化的。他的音乐被迫性地成为了潮流,变成了商人拿来圈钱的武器。迎合了大众的口味。”
“但摇滚怎么能迎合大众的口味!”邵彻郑重其事道,“摇滚的存在就是为了在这个荒唐的世界里唤醒一部分人潜意识里真正的自由精神,又靠着这一部分人觉醒的精神来唤醒,甚至于引领未来世界的大众。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程悍撇撇嘴:“听起来像是跟全世界过不去的意思。”
“对,但不是我们跟这个世界过不去,而是这个世界跟我们过不去。
你想想,这个世界上的人,不知从何时起,都变成了开始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而活。大家都在拼了命地赚钱,买房子车子,所以我们很多人也在被迫学习那种生活方式。不然我们就是loser!
假如说,这个世界上都是穷人,大家都睡大街,捡垃圾,四处流浪,你还会想着我不能让人瞧不起啊,我一定要买房子车子吗?你妈还会认为结婚生子腰缠万贯才是人生的真谛吗?她大概只会将捡好一点的垃圾、睡好一点的大街、到更好的地方去流浪当作你人生明天的目标。
因为大家都是这么生活,并且都认为这就是好的生活。
如果你还坚持选择富人的生活,那说明那就是你的自由意志。
可现在我们的自由意志还有吗?还能作为吗?我们都被迫追随大众眼里所谓的世界观,可世界观本来就是个悖论啊!
古人还坚持三妻四妾呢!可现在我们的法律说三妻四妾是犯罪啊!
所以摇滚是什么?摇滚是独行的先驱者,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真理。你想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但你不敢,摇滚鼓励你追寻真我。
摇滚就是纯粹的自由意志,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独醒,是花团锦簇中的一株荆棘,告诉你生命除了开花结果,还可以是肆意妄为的生长。
不为其他任何人,只为你自己!”
程悍把邵彻这番摇滚哲学论想了又想,做了个总结:
“所以你就是在鼓励我们不为了别人的眼光生活。但人活着,就得顾及别人的看法。假设我今天生活在深山老林,我完全可以脱了衣服裸奔;可我们生活在闹市里,如果我脱了衣服裸奔,那我就成了笑柄,是傻逼。”
“所以摇滚永远不可能做到普世价值中的成功。就拿你说的裸奔做例子,如果大家都在裸奔,并认为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那衣服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理,如果大家都过上了自己真正想过的生活,大家都自由了,那摇滚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想想邵彻这一番话的意思,就明白玩儿摇滚的人为什么不会有潜规则了。
说穿了,他们不仅鄙视成功路上的旁门左道,还在一定程度上鄙视成功。
不仅瞧不起为了生活而忙碌的庸庸众生,还坚持认为众生没有那个高度能理解自己。
就这操行,谁乐意潜他们!他们乐意被潜,你还不一定敢。
所以程悍对于那个赵姐想潜自己这事儿,一直很困惑。
头回见到赵姐,是乐队在杭州一个酒吧里办专场。两首耳熟能详的老歌翻唱后,他们才开始自己的成名曲:
“我本该是个侠客,应当携一壶浊酒横刀立马于天涯,
却败落成个乞丐,靠着卖唱乞食换酒装作天下是我家。
要听我唱的什么歌,
我唱的是吴钩赵客,唱的是黄沙昏昼,
但你若相信那是天涯你才叫个傻。
我本该是个乞丐,应当挂一把酒桶朝朝暮暮醉天涯,
却出落成个侠客,持长剑骑大马故作天下皆我家。
你羡慕我风流潇洒,
却不知天涯是天涯,家是家。
少年子弟江湖老,老来终去江湖了,
无碑无骨无人问,徒留虚名喟后人。
少年子弟江湖老啊,老来终于明白了,
明白那天涯是天涯,家是家,
待到白骨归家日,方始魂飞魄散时。”
唱到最后,程悍阔口满音,学了一声京剧中老生的猖狂大笑。那笑声荡气回肠余音绕梁,七分霸气三分沧桑,直听得台下一片叫好声,酒吧一时间仿佛成了戏院。
这歌极其难唱,词儿是古词,调却在京剧与摇滚中来回切换,但凡功力不够,即刻就得掉链子。
程悍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道:“忒他妈难唱!”
台下跟着笑。有一哥们儿喊:“喝口酒润润嗓子!”
刚说完,还真有人往台上递酒。程悍接过酒喝了口,又说:“不干了吧,干完等会儿唱歌打嗝。但我抽根烟吧?”
下面就又开始喊:“抽吧抽吧!”
程悍就一边笑一边点着烟,等吐出第一口烟才说:“本来在台上抽烟是一件挺不尊重人的事儿,除非像赵老大那资历,人别说抽烟,就是脱光了那都叫风骨。但今天来的都不是外人,要是让您不舒服了,您多包涵;要是您觉得我唱得不好,那你上来,咱俩唠唠。”
台下嘘声笑声一片。他又接着说:
“有人觉得我挺能装逼,但有人跟我讲过,说摇滚要是不屌、不拽、不够尿性,那就不是摇滚。以前我们乐队有个曾用名……”还没等说完,台下立即有个人喊出来:
“刑猛志!”
“对,”程悍用夹着烟的那只手冲那哥们儿指了指,“铁粉儿啊!这刑猛志,取自《山海经》。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在常羊之山。头虽掉,但以乳为眼,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陶渊明称赞‘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刑天乃是神话史上最具反抗精神的人物,我们就想借此名来表达我们乐队的精神。可这名儿特别拗口,刑天乐队,叫不响;猛志乐队,忒糙,没有刑天。我们鼓手就说,现在的乐队名儿什么样的都有,不在乎长点儿,干脆把这一句诗当乐队的名儿。
但你们想啊,要是主持人介绍说‘下面让我们有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乐队’,怎么听怎么傻逼!还没等唱,先背句诗。再有要是哪天我们发片,乐队名儿比专辑名儿还长,估计我们做封面人家都得加钱。
于是我们就把这诗简化为‘刑猛志’,但乍一听又像是人名儿。我们就想着,哪天要是红了,有人采访或者我们上台时就跟大家解释这其中的含义。
很悲催的是压根儿没人问我们,因为我们没红起来。”
他说得很调侃,但众人嘻笑的同时又有点儿感伤。
“后来‘刑猛志’就散了,成员一次次更换,到如今,已经不是最初的刑猛志了,但可喜可贺的是乐队改名为‘牢人’后果然就红了。想来我们还不够好,配不上‘刑猛志’的精神。但‘牢人’坚持下来了,并且一直朝着那个方向努力。
在座的各位,有梦想的没梦想的,有钱的没钱的,我希望大家都能记住刑天的精神,也希望,我们牢人有这个能力,将这个精神传递给你们,并在以后的生活里能鼓励到各位。好了,说的太多,各位见笑。咱们继续唱。”
程悍抽完最后一口,灯光暗下,烟雾从他鼻孔散出。红灯下他闭着眼,神情孤傲,模样冷峻。他那烈酒般的嗓音被烟熏过后更添沙哑,嘶吼时极具穿透力,听的是无限悲壮沧桑。
结果专场一结束,酒吧老板就说有个女制作人要见他。初见时赵颖一身暗红色套装,眼尾已有皱纹,笑起来平添韵味。
“你很棒,我很欣赏你。”这是赵颖对程悍说的第一句话。
程悍当时只道是遇到一圈儿内的红粉知己,当晚二人只聊了几句便别过。
但后来那一个月里,赵颖频繁叫他出去吃饭,有时带着乐队的人,有时不带。见的都是鼎鼎有名的音乐人,看起来像要力捧。
可程悍却心里明儿镜似的。赵颖的眼神越来越露骨,早已超出单纯的欣赏范围。
那天赵颖又叫他去赶饭局,程悍就推了。可她说邵彻也去,程悍想想,趁此机会把话说清楚也好。
酒过三巡,邵彻被灌得上吐下泻,赵颖的手就搭上了他的肩,当着众位陌生人的面,很亲切地表示我很喜欢他,这是一人才。
程悍脸色已不太好看,又被逼着喝了几杯。等散席后,刚一站起来他就觉得不对,竟连站都站不稳了,当即就给关青去了个电话要他来接。
可他被个服务员半拖半抱着架进间房间里,赵颖进来后贴上他的胸口:
“醉了?要不先冲把脸洗洗?”
她身上的高档香水味儿一个劲儿往程悍鼻子里涌,既浓烈又骚气,闻得他又是想吐又是心绪难平地激动。
“赵姐,”程悍竭力保持清醒,“你这样做……不太好吧?”
赵颖笑得万般风情:“我做什么了?”
程悍推开她一点儿,有些费劲地说;“你给我下药了。”
“嗯嗯,”赵颖摇摇头,“你只是醉了。”
程悍懒得跟她说话,直接去拉门把手。赵颖却又贴上来,那胸脯软软地挤在他背后,又伸手从他衣摆下探进,不轻不重地勾挠起来。
程悍腿都软了,却又想笑又难受,真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他深吸一口气,顿觉更晕乎。
就说:“赵姐何苦要给我下药,我又不阳痿,不靠这玩意儿,持久力照样惊人的能干。”
赵颖觉得他很上道,当即笑得韵味十足:“我怕自己是个老菜花,你有劲使不出。”
程悍笑言:“劲儿是有的,但我不能使。您不知道,我以前是杀过人坐过牢的,搁以前,要是有人敢这么玩儿我,我当即卸他全家;搁现在,我不杀人,但风骨还是在的。睡谁都是睡,对我又没坏处,爽完了我拍拍屁股走人,可妓女玩儿一把还得给钱呢,您说我睡完您,您还得倒贴,您这得是有多贱啊!”
赵颖的脸吧嗒就挂了下来,拿手侮辱性地拍着程悍的脸:“赵姐我也是见过世面的,小样儿,真当你在这圈儿里是独一无二的头一遭呢?跟我这儿放狠话?真牛逼的人,从来都不放狠话,都是直接做。”
她眼神老谋深算,像看瓮中之鳖般悲悯和不屑:“咱们呐,走着看吧。”
“您承让。”程悍说完这句,终于拉开门走出去。
他尽量让自己的步伐坚定沉稳,却不知一步一步迈得虚弱无力。等到了楼下见了关青,立时就变成了个半瘫。
关青把他架回家,程悍把自己关进洗手间。猛听得“扑通”一声,关青赶忙冲进来。
就见程悍把自己扒了个精光倒在地上,眼神飘忽,下身笔挺。
关青上前扶他起来,程悍基本失去意识,拉着关青的手放到那处。
“哥们儿今天丢大人了,”他大着舌头说,“劳烦您动动手,今晚过后,权当没发生过。”
关青的手就开始操动,又听程悍一边儿吸气一边儿叹息,似哭似笑,
“真他妈操蛋啊。人生啊,怎么就这么艰难?”
那花洒里的水冲在他脸上,眼睑下一片阴影。眉头皱起又松开,嘴唇却紧抿着,是一副怎么都不开心的样儿。
关青也不开心,他小心凑上前在程悍脸上亲了口。
那轻盈,让程悍一直以为是个错觉。